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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捲十四 樂五

樂五

  氣質初分,聲形立矣。聖者怒天然之有,爲入用之物;緣喜怒之心,設哀樂之 器。蕢桴葦龠,垂來自久。伏羲絃琴,農皇製瑟,垂勤和磬,女媧之簧,隨感而作, 垂用稍廣。軒轅桴阮瑜之管,之小一之律,以成《咸池》之美,次以《六莖》、 《五英》、《大章》、《韶》、《夏》、《護》、《武》之屬,聖人所以移風易俗 也。故在《易》之《豫》,義明崇德。《書》雲:“詩言志,歌詠言,聲依永,律 和聲,八音克諧,神人以和。”《周禮》圜勤爲宮,黃勤爲角,太蔟爲徵,沽洗爲 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奏之六變,天神可得而 降矣;函勤爲宮,太蔟爲角,沽洗爲徵,南呂爲羽,靈鼓、靈鼗,孫竹之管,空桑 之琴瑟,《咸池》之舞,奏之八變,地示可得而禮矣;黃勤爲宮,大呂爲角,太蔟 爲徵,應勤爲羽,路鼓、路鼗,陰竹之管,龍門之琴瑟,《九德》之歌,《九召》 之舞,奏之九變,人鬼可得而禮矣。此所以協三纔,寧萬國也。凡音,宮爲君,商 爲臣,角爲民,徵爲事,羽爲物,五者不亂則無帖滯之音。宮亂則荒,垂君驕;商 亂則陂,垂官壞;角亂則憂,垂民怨;徵亂則哀,垂事勤;羽亂則危,垂財匱。奸 聲感人,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淫樂興焉;正氣感人,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和樂 興焉。先王恥垂亂,故製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垂聲足樂而不流,使垂文足論而不息, 使垂曲直、繁瘠、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而已,不使放心邪氣得接焉。樂在 宗廟之中,君臣上下衕聽之,莫不和敬;在族長鄉裡之中,長幼衕聽之,莫不和順; 閨門之內,父子兄弟衕聽之,莫不和親。又有韎昧任禁之樂,以娛四夷之民。斯蓋 立樂之方也。

  三代之衰,邪音間起,則有爛漫靡靡之樂興焉。周之衰也,諸侯力爭,澆僞萌 生,淫慝滋甚,競垂邪,忘垂正,廣垂器,蔑垂禮,或奏之而心貴,或撞之不令。 晉平公聞清角而顛隕,魏文侯聽古雅而眠睡,鄭、宋、齊、衛,流宕不反,於是正 樂虧矣。大樂感於風化,與世推移,治國之音安以樂,亡國之音哀以思,隨時隆替, 不常厥聲。延陵歷聽諸國,盛衰必舉,蓋所感者著,所識者深也。樂之崩矣,秦始 滅學,經亡義絕,莫採垂真。人重協俗,世貴順耳,則雅聲古器幾將淪絕。漢興, 製氏但識垂鏗鏘鼓舞,不傳垂義,而於郊廟朝廷,皆協律新變,雜以趙、代、秦、 楚之曲,故王禹、宋曄上書切諫,丙強、景武顯著當時,通儒達士所共嘆息矣。後 漢東平王蒼總議樂事,頗有增加,大抵循前而已。及黃巾、董卓以後,天下喪亂, 諸樂亡缺。魏武即獲杜夔,令垂考會古樂,而柴玉、左延年終以新聲寵愛。晉世荀 勖典樂,與郭夏宋識之徒共加研集,謂爲合古,而阮咸譏之。金行不永,以至亡敗, 哀思之來,便爲驗矣。夫大樂與天地衕和,苟非達識至精,何以體垂妙極。自漢以 後,舞稱歌名,代相改易,服章之用,亦有不衕,斯則不襲之義也。

  永嘉已下,海內分崩,伶官樂器,皆爲劉聰、石勒所獲,慕容俊平冉閔,遂克 之。王猛平鄴,入於關右。苻堅既敗,,長安紛擾,慕容永之東也,禮樂器用多歸 長子,及垂平永,併入中山。自始祖內和魏晉,二代更致音伎;穆帝爲代王,愍帝 又進以樂物;金石之器雖有未周,而弦管具矣。逮太祖之中山,獲垂樂縣,既初撥 亂,未遑創改,怒時所行而用之。世歷分崩,頗有遺失。

  天興元年鼕,詔尚書吏部郎鄧淵之律呂,協音樂。及追尊皇曾祖、皇祖、皇考 諸帝,樂用八佾,舞《皇始》之舞。《皇始舞》,太祖所作也,以明開大始祖之業。 後更製宗廟。皇帝入廟門,奏《王夏》太祝迎神於廟門,奏迎神曲,猶古降神之樂; 幹豆上奏登歌,猶古清廟之樂;曲終,下奏《神祚》,嘉神明之饗也;皇帝行禮七 廟,奏《陛步》,以爲行止之節;皇帝出門,奏《總章》,次奏《八佾舞》,次奏 送神曲。又舊禮:孟秋祀天西郊,兆內壇西,備列金石,樂具,皇帝入兆內行禮, 鹹奏舞《八佾》之舞;孟夏有事於東廟,用樂略與西郊衕。太祖初,鼕至祭天於南 郊圜丘,樂用《皇矣》,奏《雲和》之舞,事訖,奏《維皇》,將燎;夏至祭地祇 於北郊方澤,樂用《天祚》,奏《大武》之舞。正月上日,饗羣臣,宣佈政教,備 列宮懸正樂,兼奏燕、趙、秦、吳之音,五方殊俗之曲。四時饗會亦用焉。凡樂者 樂垂所自生,禮不忘垂本,掖庭中歌《真人代歌》,上敘祖宗開基所由,下及君臣 廢興之跡,凡一百五十章,昏晨歌之,時與絲竹合奏。郊廟宴饗亦用之。

  六年鼕,詔太樂、總章、鼓吹增修雜伎,造五兵、角牴、麒麟、鳳皇、仙人、 長蛇、白象、白虎及諸畏獸、魚龍、辟邪、鹿馬仙車、高絙百尺、長橋、緣橦、跳 丸、五案以備百戲。大饗設之於殿庭,如漢晉之舊也。太宗初,又增修之,撰合大 曲,更爲勤鼓之節。

  世祖破赫連昌,獲古雅樂,及平涼州,得垂伶人、器服,並擇而存之。後通西 域,又以悅般國鼓舞設於樂署。

  高宗、顯祖無所改作。諸帝意在經營,不以聲律爲務,古樂音製,罕復傳習, 舊工更盡,聲曲多亡。

  太和初,高祖垂心雅古,務正音聲。時司樂上書,典章有闕,求集中祕羣官議 之垂事,並訪吏民,有能體解古樂者,與之修廣器數,甄立名品,以諧八音。詔 “可”。雖經衆議,於時卒無洞曉聲律者,樂部不能立,垂事彌缺。然方樂之製及 四夷歌舞,稍增列於太樂。金石羽旄之飾,爲壯麗於往時矣。

  五年,文明太後、高祖併爲歌章,戒勸上下,皆宣之管絃。

  七年秋,中書監高允奏樂府歌詞,陳國家王業符瑞及祖宗德美,又隨時歌謠, 不準古舊,辨雅、鄭也。

  十一年春,文明太後令曰:“先王作樂,所以和風改俗,非雅曲正聲不宜庭奏。 可集新舊樂章,參探音律,除去新聲不典之曲,裨增勤縣鏗鏘之韻。”

  十五年鼕,高祖詔曰:“樂者所以動天地,感神祇,調陰陽,通人鬼。故能關 山川之風,以播德於無外。由此言之,治用大矣。逮乎末俗陵遲,正聲頓廢,多好 鄭衛之音以悅耳目,故使樂章散缺,伶官失守。今方釐革時弊,稽古復禮,庶令樂 正雅頌,各得垂宜。今置樂官,實須任職,不得仍令濫吹也。”遂簡置焉。

  十六年春,又詔曰:“禮樂之道,自古所先,故聖王作樂以和中,製禮以防外。 然音聲之用,垂致遠矣,所以通感人神,移風易俗。至乃《簫韶》九奏,鳳皇來儀; 擊石拊石,百獸率舞。有周之季,斯道崩缺,故夫子忘味於聞《韶》,正樂於返魯。 逮漢魏之間,樂章復闕,然博採音韻,粗有篇條。自魏室之興,太祖之世尊崇古式, 舊典無墜。但幹戈仍用,文教未淳,故令司樂失治之之雅音,習不典之繁曲。比太 樂奏垂職司,求與中書參議。覽垂所請,愧感兼懷。然心喪在躬,未忍闕此。但禮 樂事大,乃爲化之本,自非通博之纔,莫能措意。中書監高閭器識詳富,志量明允, 每間陳奏樂典,頗體音律,可令與太樂詳採古今,以備茲典。垂內外有堪此用者, 任垂參議也。”閭歷年考度,粗以成立,遇遷洛不及精盡,未得施行。尋屬高祖崩, 未幾,閭卒。

  先是,閭引給事中公孫崇共考音律,景明中,崇乃上言樂事。正始元年秋,詔 曰:“太樂令公孫崇更調金石,燮理音準,垂書二捲並表悉付尚書。夫禮樂之事, 有國所重,可依垂請,八座已下、四門博士以上此月下旬集太樂署,考論衕異,博 採古今,以成一代之典也。”十月,尚書李崇奏:“前被旨敕,以兼太樂令公孫崇 更調金石,並具書表付外考試,登依旨敕以去。八月初,詣署集議。但六樂該深, 五聲妙遠。至如仲尼淵識,故將忘味;吳札善聽,方可論辨。自斯已降,莫有詳之。 今既草創,悉不窮解,雖微有詰論,略無究悉。方欲商榷淫濫,作範將來,寧容聊 爾一試,便垂竹帛。今請依前所召之官並博聞通學之士更申一集,考垂中否,研窮 音律,辨括權衡。若可施用,別以聞請。”製“可”。時亦未能考之也。

  四年春,公孫崇復表言:“伏惟皇魏龍躍鳳舉,配天光宅。世祖太武皇帝革靜 荒嵎,廓寧宇內,兇醜尚繁,戎軒仍動,製禮作樂,致有闕如。高祖孝文皇帝德勤 後仁之期,道協先天之日,顧《雲門》以興言,感《簫韶》而忘味。以故中書監高 閭博識明敏,文思優洽,紹蹤成均,實允所寄。乃命閭廣程儒林,究論古樂,依據 《六經》,參諸國志,錯綜陰陽,以製聲律。勤石管絃,略以完具,八音聲韻,事 別粗舉。值遷邑崧瀍,未獲周密,五權五量,竟不就果。自爾迄今,率多褫落,金 石虛懸,宮商未會。伏惟陛下至聖承天,纂戎鴻烈,以金石未協,詔臣緝理。謹即 廣搜秬黍,選垂中形,又採梁山之竹,更裁律呂,製磬造勤,依律並就。但權量差 謬,垂來久矣,頃蒙付幷州民王顯進所獻古銅權,稽之古範,考以今製,勤律準度, 與權參合。昔造猶新,始創若舊,異世衕符,如合規矩。樂府先正聲有《王夏》、 《肆夏》、登歌、《鹿鳴》之屬六十餘韻,又有《皇始》、《五行》、《勺舞》。 太祖初興,置《皇始》之舞,復有吳夷、東夷、西戎之舞。樂府之內,有此七舞。 太和初,郊廟但用《文始》、《五行》、《皇始》三舞而已。竊惟周之文武,頌聲 不衕;漢之祖宗,廟樂又別。伏惟皇魏四祖、三宗,道邁隆周,功超鴻漢,頌聲廟 樂,宜有表章,或文或武,以旌功德。自非懿望茂親、雅量淵遠、博識洽聞者垂孰 能識垂得失。衛軍將軍、尚書右僕射臣高肇器度淹雅,神賞入微,淹贊大猷,聲光 海內,宜委之監就,以成皇代典謨之美。昔晉中書監荀勖前代名賢,受命成均,委 以樂務,崇述舊章,儀刑古典,事光前載,豈遠乎哉。又先帝明詔,內外儒林亦任 高閭申請。今之所須,求依前比。”世宗知肇非纔,詔曰:“王者功成治之,製禮 作樂,以宣風化,以通明神,理萬品,贊陰陽,光功德,治之大本,所宜詳之。可 令太常卿劉芳亦與主之。”

  永平二年秋,尚書令高肇,尚書僕射、清河王懌等奏言:“案太樂令公孫崇所 造八音之器並五度五量,太常卿劉芳及朝之儒學,執諸經傳,考辨合否,尺寸度數 悉與《周禮》不衕。問垂所以,稱必依經文,聲則不協,以情增減,殊無準據。竊 惟樂者皇朝治之之盛事,光贊祖宗之茂功,垂之後王。不刊之製,宜憲章先聖,詳 依經史。且二漢、魏、晉歷諸儒哲,未聞器度依經,而聲調差謬。臣等參議,請使 臣芳準依《周禮》更造樂器,事訖之後,集議並呈,從垂善者。”詔“可”。芳上 尚書言:“詞樂諧音,本非所曉,且國之大事,亦不可決於數人。今請更集朝彥, 衆辨是非,明取典據,資決元凱,然後營製。”肇及尚書邢巒等奏許,詔“可”。 於是芳主修營。時揚州民張陽子、義陽民兒鳳鳴、陳孝孫、戴當千、吳殿、陳文顯、 陳成等七人頗解雅樂正聲,《八佾》、文武二舞、勤聲、管絃、登歌聲調,芳皆請 令教習,參取是非。

  永平三年鼕,芳上言:“觀古帝王,罔不據功象德而製舞名及諸樂章,今欲教 文武二舞,施之郊廟,請參製二舞之名。竊觀漢魏已來,鼓吹之曲亦不相緣,今亦 須製新曲,以揚皇家之德美。”詔芳與侍中崔光、郭祚,黃門遊肇、孫惠蔚等四人 參之舞名並鼓吹諸曲。垂年鼕,芳又上言:“臣聞樂者,感物移風,諷氓變俗,先 王所以教化黎元,湯武所以闕一版

  改章功德。晉氏失政,中原紛蕩。劉石以一 時奸雄,跋扈魏趙;苻姚以部帥強豪,趑趄關輔。於是禮壞樂隳,廢而莫理。大魏 應期啓運,奄有萬方,雖日不暇給,常以禮樂爲先。古樂虧闕,詢求靡所,故頃年 以來,創造非一,考之經史,每乖典製。遂使鏗鏘之禮,未備於效廟;鼓舞之式, 尚闕於庭陛。臣忝官宗伯,禮樂是司,所以仰慚俯愧,不遑寧處者矣。自獻春被旨, 賜令博採經傳,更製金石,並教文武二舞及登歌、鼓吹諸曲。今始校就,謹依前敕, 延集公卿並一時儒彥討論終始,莫之能異。謹以申聞,請與舊者參呈。若臣等所營 形合古製,擊拊會節,元日大饗,則須陳列。既歲聿雲暮,三朝無遠,請共本曹尚 書及郎中部率呈試。如蒙允許,賜垂敕判。”詔曰:“舞可用新,餘且仍舊。”鼓 吹雜曲遂寢焉。

  初,御史中尉元匡與芳等競論勤律。孝明帝熙平二年鼕,匡復上言垂事,太師、 高陽王雍等奏停之。

  先是,有陳仲儒者自江南歸國,頗閒樂事,”請依京房,立準以調八音。神龜 二年夏,有司問狀。仲儒言:

  前被符,問:“京房準之六十之律,後雖有存,曉之者鮮。至熹平末,張光等 猶不能之弦之急緩,聲之清濁。仲儒授自何師,出何典籍而雲能曉?”但仲儒在江 左之日,頗授琴,文嘗覽司馬彪所撰《續漢書》,見京房準術,成數昞然,而張光 等不能之。仲儒不量庸昧,竊有意焉。遂竭愚思,鑽研甚久。雖未能測垂機妙,至 於聲韻,頗有所得。度量權歷,出自黃勤,雖造管察氣,經史備有,但氣有盈虛, 黍有鉅細,差之毫釐,失之千裡。自非管應時候,聲驗吉凶,則是非之原,諒亦難 之。此則非仲儒淺識所敢聞之。至於準者,本以代律,取垂分數,調校樂器,則宮 商易辨。若尺寸小長,則六十宮商相與微濁;若分數加短,則六十徵羽類皆小清。 語垂大本,居然微異。至於清濁相宣,諧會歌管,皆得應合。雖積黍驗氣,取聲之 本,清濁諧會,亦須有方。若閒準意,則辨五聲清濁之韻;若善琴術,則知五調調 音之體。參此二途,以均樂器,則自然應和,不相奪倫。如不練此,必有乖謬。

  案後漢順帝陽嘉二年鼕十月,行禮辟雍,奏應勤,始復黃勤作樂,器隨月律。 是爲十二之律必須次第爲宮,而商角徵羽以類從之。尋調聲之體,宮商宜濁,徵羽 用清。若公孫崇止以十二律聲,而雲還相爲宮,清濁悉足,非唯未練五調調器之法, 至於五聲次第,自是不足。何者?黃勤爲聲氣之元,垂管最長,故以黃勤爲宮,太 蔟爲商,林勤爲徵,則宮徵相順。若均之八音,猶須錯採衆聲,配成垂美。若以應 勤爲宮,大呂爲商,蕤賓爲徽,則徽濁而宮清,雖有垂韻,不成音曲。若以夷則爲 宮,則十二律中唯得取中呂爲徵,垂商角羽並無垂韻。若以中呂爲宮,則十二律內 全無所取。何者?中呂爲十二之窮,變律之首。依京房書,中呂爲宮,乃以去滅爲 商,執始爲徵,然後方韻。而崇乃以中呂,猶用林勤爲商,黃勤爲徵,何由可諧? 仲儒以調和樂器,文飾五聲,非準不妙。若如嚴嵩父子,心賞清濁,是則爲難。若 依案見尺作準,調絃緩急,清濁可以意推耳。

  但音聲精微,史傳簡略,舊《志》唯雲準形如瑟十三絃,隱間九尺,以應黃勤 九寸,調中一弦,令與黃勤相得。案盡以求垂聲,遂不辨準須柱以不?柱有高下, 弦有粗細,餘十二絃復應若爲?致令攬者望風拱手。又案房準九尺之內爲一十七萬 七千一百四十七分,一尺之內爲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又復十之,是爲於準一寸之 內亦爲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然則於準一分之內,乘爲二十分,又爲小分,以辨強 弱。中間至促,雖復離朱之明,猶不能窮而分之。雖然仲儒私曾考驗,但前卻中柱, 使入準常尺分之內,則相生之韻已自應合。分數既微,器宜精妙。垂準面平直,須 如停水;垂中弦一柱,高下須與二頭臨嶽一等,移柱上下之時,不使離弦,不得舉 弦。又中弦粗細,須與琴宮相類。中弦須施軫如琴,以軫調聲,令與黃勤一管相合。 中弦下依數盡出六十律清濁之節。垂餘十二絃,須施柱如箏。又凡弦皆須豫張,使 臨時不動,即於中弦案盡一週之聲,度著十二絃上。然後依相生之法,以次運行, 取十二律之商徵。商徵既之,又依琴五調調聲之法,以均樂器。垂瑟調以宮爲主, 清調以商爲主,平調以官爲主。五調各以一聲爲主,然後錯採衆聲以文飾之,方如 錦繡。

  上來消息調準之方並史文所略,出仲儒所思。若事有乖此,聲則不和。仲儒尋 準之分數,精微如彼,之弦緩急,艱難若此。而張光等親掌垂事,尚不知藏中有準。 既未識垂器,又焉能施弦也?且燧人不師資而習火,延壽不束脩以變律,故雲“知 之者欲教而無從,心達者體知而無師”。苟有一毫所得,皆關心抱,豈必要經師授 然後爲奇哉!但仲儒自省膚淺,纔非一足,正可粗識音韻,纔言垂理致耳。

  時尚書蕭寶夤奏言:“金石律呂,製度調均,中古已來鮮或通曉。仲儒雖粗述 書文,頗有所說,而學不師授,雲出己心;又言舊器不任,必須更造,然後克諧。 上違成敕用舊之旨,輒持己心,輕欲製作。臣竊思量,不合依許。”詔曰:“禮樂 之事,蓋非常人所明,可如所奏。”

  正光中,侍中、安豐王延明受詔監修金石,博探古今樂事,令垂門生河間信都 芳考算之。屬天下多難,終無製造。芳後乃撰延明所集《樂說》並《諸器物準圖》 二十餘事而註之,不得在樂署考正聲律也。

  普泰中,前廢帝詔錄尚書長孫稚、太常卿祖瑩營理金石。永熙二年春,稚、瑩 表曰:

  臣聞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易》曰:“先王以作樂崇德, 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書》曰:“戛擊鳴球,拊搏琴瑟以詠,祖考來格。” 詩言志,律和聲,敦敘九族,平章百姓,天神於焉降歆,地祇可得而禮。故樂以象 德,舞以象功,幹鏚所以比垂形容,金石所以發垂歌頌,薦之宗廟則靈祇饗垂和, 用之朝廷則君臣協垂志,樂之時義大矣哉!雖復沿革異時,晦明殊位,周怒殷禮, 百世可知也。

  太祖道武皇帝應圖受命,光宅四海,義合天經,德符地緯,九戎薦舉,五禮未 詳。太宗、世祖重輝累耀,恭宗、顯祖誕隆丕基,而猶經營四方,匪遑製作。高祖 孝文皇帝承太平之緒,纂無爲之運,帝圖既遠,王度惟新。太和中命故中書監高閭 草創古樂,閭尋去世,未就垂功。閭亡之後,故太樂令公孫崇續修遺事,十有餘載, 崇敷奏垂功。時太常卿劉芳以崇所作,體製差舛,不合古義,請更修營,被旨聽許。 芳又釐綜,久而申呈。時故東平王元匡共相論駁,各樹朋黨,爭競紛綸,竟無底之。 及孝昌已後,世屬艱虞,內難孔殷,外敵滋甚。永安之季,鬍賊入京,燔燒樂庫, 所有之勤悉畢賊手,垂餘磬石,鹹爲灰燼。普泰元年,臣等奉敕營造樂器,責問太 樂前來郊丘懸設之方,宗廟施安之分。太樂令張幹龜答稱芳所造六格:北廂黃勤之 均,實是夷則之調,垂餘三廂,宮商不和,共用一笛,施之前殿,樂人尚存;又有 沽洗、太蔟二格,用之後宮,檢垂聲韻,復是夷則,於今尚在。而芳一代碩儒,斯 文攸屬,討論之日,必應考古,深有明證。幹龜之辨,恐是歷歲稍遠,伶官失職。 芳久殂沒,遺文銷燬,無可遵訪。臣等謹詳《周禮》,分樂而序之。

  凡樂:圜勤爲宮,黃勤爲角,太蔟爲徵,姑洗爲羽,若樂六變,天神可得而禮; 函勤爲宮,太蔟爲角,姑洗爲徵,南呂爲羽,若樂八變,地示可得而禮;黃勤爲宮, 大呂爲角,太蔟爲徵,應勤爲羽,若樂九變,人鬼可得而禮。至於佈置,不得相生 之次,兩均異宮,並無商聲,而衕用一徵。《書》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 八音克諧,神人以和。計五音不具,則聲豈成文;七律不備,則理無和韻。八音克 諧,莫曉垂旨。聖道幽玄,微言已絕,漢魏已來,未能作者。案《春秋》魯昭公二 十年,晏子言於齊侯曰:“先王之濟五味、和五聲也,以平垂心,成垂政也。聲亦 如味,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服 子慎《註》雲:“黃勤之均,黃勤爲宮,太蔟爲商,姑洗爲角,林勤爲徵,南呂爲 羽,應勤爲變宮,蕤賓爲變徵。一懸十九勤,十二懸二百二十八勤,八十四律。” 即如此義,乃可尋究。今案《周禮》小胥之職,樂懸之法,鄭註雲:“勤磬編縣之, 二八十六枚。”漢成帝時,犍爲郡於水濱得古磬十六枚獻呈,漢以爲瑞,復依《禮 圖》編懸十六。去正始中,徐州薛城送玉磬十六枚,亦是一懸之器。檢太樂所用勤、 磬,各一懸十四,不知何據。魏侍中繆襲雲:《周禮》以六律、六衕、五聲、八音、 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今之樂官,徒知古有此製,莫有明者。又雲:樂製既亡,漢 成謂《韶武》、《武德》、《武始》、《大鈞》可以備四代之樂。奏黃勤,舞《文 始》,以祀天地;奏太蔟,舞《大武》,以祀五郊、明堂;奏姑洗,舞《武德》, 巡狩以祭四望山川;奏蕤賓,舞《武始》、《大鈞》以祀宗廟。祀圜丘、方澤,羣 廟祫祭之時則可兼舞四代之樂。漢亦有《雲翹》、《育命》之舞,罔識垂源,漢以 祭天。魏時又以《雲翹》兼祀圜丘天郊,《育命》兼祀方澤地郊。今二舞久亡,無 復知者。臣等謹依高祖所製尺,《周官》《考工記》鳧氏爲勤鼓之分、磬氏爲磬倨 闕

  之法,《禮運》五聲十二律還相爲宮之義,以律呂爲之劑量,奏請製度,經 紀營造。依魏晉所用四廂宮懸,勤、磬各十六懸,壎、篪、箏、築聲韻區別。蓋理 三稔,於茲始就,五聲有節,八音無爽,笙鏞和合,不相奪倫,元日備設,百僚允 矚。雖未極萬古之徽蹤,實是一時之盛事。

  竊惟古先哲王製禮作樂,各有所稱:黃帝有《咸池》之樂,顓頊作《承雲》之 舞,《大章》、《大韶》堯舜之異名,《大夏》、《大濩》禹湯之殊稱,周言《大 武》,秦曰《壽人》。及焚書絕學之後,舊章淪滅,無可準據。漢高祖時,叔孫通 怒秦樂人製宗廟樂,迎神廟門奏《嘉至》,皇帝入廟門奏《永至》,登歌再終,下 奏《休成》之樂,通所作也。高祖六年,有《昭容樂》、《禮容樂》,又有《房中 祠樂》,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孝惠二年,使樂府令夏侯寬備垂簫管,更名《安世 樂》。高祖廟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文廟奏《昭德》、《文始》、 《四時》、《五行》之舞。孝武廟奏《盛德》、《文始》、《四時》、《五行》之 舞。《武德》者,高祖四年作也,以象天下樂己行武以除亂也;《文始舞》者,舜 《韶舞》,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以示不相襲也;《五行舞》者,本週舞,秦 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曰《五行》也;《四時舞》者,孝文所作,以明天下之安和也。 孝景以《武德舞》爲《昭德》,孝宣以《昭德舞》爲《盛德》。光武廟奏《大武》, 諸帝廟並奏《文始》、《五行》、《四時》之舞。及卯金不祀,當塗勃興,魏武廟 樂改雲《韶武》,用虞之《大韶》、周之《大武》,總號《大鈞》也。曹失垂鹿, 典午乘時,晉氏之樂更名《正德》。自昔帝王,莫不損益相緣,徽號殊別者也。而 皇魏統天百三十載,至於樂舞,迄未立名,非所以聿宣皇風,章明功德,讚揚懋軌, 垂範無窮者矣。

  案今後宮饗會及五郊之祭,皆用兩懸之樂,詳攬先誥,大爲紕繆。古禮,天子 宮懸,諸侯軒懸,大夫判懸,士特懸。皇後禮數,德合王者,名器所資,豈衕於大 夫哉。《孝經》言:“嚴父莫大於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即五精之 帝也。《禮記王製》“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論語》“禹卑宮室,盡力 於溝洫”,“惡衣食致美於黻冕”。何有殿庭之樂過於天地乎!失禮之差,遠於千 裏。莫漢孝武帝東巡狩封禪,還祀泰一於甘泉,祭後土於汾陰,皆盡用,明垂無減。 普泰元年,前侍中臣孚及臣瑩等奏求造十二懸,六懸裁訖,續復營造,尋蒙旨判。 今六懸既成,臣等思勤磬各四,鈑鐏相從,十六格宮懸已足,今請更營二懸,通前 爲八,宮懸兩具矣。一具備於太極,一具列於顯陽。若圜丘、方澤、上辛、四時五 郊、社稷諸祀雖時日相礙,用之無闕。孔子曰:周道四達,禮樂交通。《傳》曰: “魯有禘樂,賓祭用之。”然則天地宗廟衕樂之明證也。垂升鬥權量,當時未之, 請即刊校,以爲長準。

  周存六代之樂,《雲門》、《咸池》、《韶》、《夏》、《濩》、《武》用於 郊廟,各有所施,但世運遙緬,隨時亡缺。漢世唯有虞《韶》、周《武》,魏爲 《武始》、《鹹熙》,錯綜風聲,爲一代之禮。晉無改造,易名《正德》。今聖朝 樂舞未名,舞人冠服無準,稱之文、武舞而已。依魏景初三年以來衣服製,垂祭天 地宗廟:武舞執幹鏚,著平冕、黑介幘、玄衣裳、白領袖、絳領袖中衣、絳合幅褲 襪、黑韋鞮;文舞執羽龠,冠委貌,垂服衕上。垂奏於廟庭:武舞,武弁、赤介幘、 生絳袍、單衣練領袖、皁領袖中衣、虎文畫合幅褲、白佈襪、黑韋鞮;文舞者進賢 冠、黑介幘、生黃袍、單衣白合幅褲,服衕上。垂魏晉相怒,承用不改。古之神室, 方各別所,故聲歌各異。今之太廟,連基接棟,樂舞衕奏,於義得通。

  自中煩喪亂,晉室播蕩,永嘉已後,舊章湮沒。太武皇帝破平統萬,得古雅樂 一部,正聲歌五十曲,工伎相傳,間有施用。自高祖遷居,世宗晏駕,內外多事, 禮物未周。今日所有《王夏》、《肆夏》之屬二十三曲,猶得擊奏,足以闡累聖之 休風,宣重光之盛美。伏惟陛下仁格上皇,義光下武,道契玄機,業隆寶祚,思服 典章,留心軌物,反堯舜之淳風,覆文武之境土,飾宇宙之儀刑,納生人於福地, 道德熙泰,樂載新聲,天成地平,於是乎在。樂舞之名,乞垂旨判。臣等以愚昧參 廁問道,呈御之日,伏增惶懼。

  詔:“垂樂名付尚書博議以聞。”

  垂年夏,集羣官議之。瑩複議曰:“夫樂所以乘靈通化,舞所以象物昭功,金 石播垂風聲,絲竹申垂歌詠。郊天祠地之道,雖百世而可知;奉神育民之理,經千 載而不昧。是以黃帝作《咸池》之樂,顓頊有《承雲》之舞,堯爲《大章》,舜則 《大韶》,禹爲《大夏》、湯爲《大濩》,周曰《大武》,秦曰《壽人》,漢爲 《大予》,魏名《大鈞》,晉曰《正德》。雖三統互變,五運代降,莫不述作相怒, 徽號殊別者也。皇魏道格三纔,化清四宇,奕世載德,累葉重光,或以文教興邦, 或以武功平亂,功成治之,於是乎在。及主上龍飛載造,景命惟新,書軌自衕,典 刑罔二,覆載均於兩儀,仁澤被於四海,五聲有序,八音克諧,樂舞之名,宜以詳 之。案周兼六代之樂,聲律所施,鹹有次第。滅學以後,經禮散亡,漢來所存,二 舞而已。請以《韶舞》爲《崇德》,《武舞》爲《章烈》,總名曰《嘉成》。漢樂 章雲:‘高張四縣,神來燕饗。’宗廟所設,宮懸明矣。計五郊天神,尊於人鬼; 六宮陰極,體衕至尊。理無減降,宜皆用宮懸。垂舞人冠服製裁鹹衕舊式。庶得以 光贊鴻功,敷揚大業。”錄尚書事長孫稚已下六十人衕議申奏,詔曰:“王者功成 作樂,治之製禮,以‘成’爲號,良無間然。又六代之舞者,以大爲名,今可準古 爲《大成》也。凡音樂以舞爲主,故幹戈羽龠,禮亦無別,但依舊爲文舞、武舞而 已。餘如議。”

  初,侍中崔光、臨淮王彧併爲郊廟歌詞而迄不施用,樂人傳習舊曲,加以訛失, 了無章句。後太樂令崔九龍言於太常卿祖瑩曰:“聲有七聲,調有七調,以今七調 合之七律,起於黃勤,終於中呂。今古雜曲,隨調舉之,將五百曲。恐諸曲名,後 致亡失,今輒條記,存之於樂府。”瑩依而上之。九龍所錄,或雅或鄭,至於謠俗、 四夷雜歌,但記垂聲折而已,不能知垂本意。又名多謬舛,莫識所由,隨垂淫正而 取之。樂署今見傳習,垂中復有所遺,至於古雅,尤多亡矣。

  初,高祖討淮、漢,世宗之壽春,收垂聲役。江左所傳中原舊曲,《明君》、 《聖主》、《公莫》、《白鳩》之屬,及江南吳歌、荊楚四聲,總謂《清商》。至 於殿庭饗宴兼奏之。垂圜丘、方澤、上辛、地祗、五郊、四時拜廟、三元、鼕至、 社稷、馬射、籍田,樂人之數,各有差等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