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文公章句下
陳代曰:“不見諸侯,宜若小然;今一見之,大則以王,小則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爲也。” 孟子曰:“昔齊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將殺之。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尋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則枉尋直尺而利,亦可爲與?昔者趙簡子使王良與嬖奚乘,終日而不獲一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賤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請復之。’強而後可,一朝而獲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簡子曰:‘我使掌與女乘。’謂王良。良不可,曰:‘吾爲之範我馳驅,終日不獲一;爲之詭遇,一朝而獲十。詩雲:“不失其馳,舍矢如破。”我不貫與小人乘,請辭。’御者且羞與射者比。比而得禽獸,雖若丘陵,弗爲也。如枉道而從彼,何也?且子過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譯文
譯文
陳代說:“您不願意去見諸侯,似乎氣量小了些;如果現在去見一下諸侯,從大的方面來說,就能憑藉他們推行王政,從小的方面來說,就能憑藉(他們)富國強兵而稱霸於世。何況《志》上說:‘屈曲一尺卻能伸直八尺’,好像是值得去做的。”
孟子說:“從前齊景公田獵時,拿飾有羽毛裝飾的旌旗召喚管山林苑囿的小吏,小吏沒有去,就想殺掉他。孔子知道後說:‘有志之士不怕自己身處溝壑,勇士不會害怕拋頭顱灑熱血。’孔子會取哪一種呢?取不召喚就不去的那種。如果不待其召喚就前往,那算什麼呢?而且你所謂的屈曲一尺而所伸直的卻是八尺,那只是從利益觀點出發說的。如果要說利,那麼屈曲八尺而伸展一尺有利,難道也能做到嗎?從前趙簡子派王良爲他寵幸的小臣奚駕車田獵,一整天也打不到一隻鳥。寵臣奚回去彙報說:‘王良是天下最差的車手。’有人把這話告訴了王良,王良說:‘請讓我們再來一次吧。’奚勉強衕意後又去,一早上就捕獲到十隻鳥。寵臣奚回去彙報說:‘王良是天下最優秀的駕車手。’趙簡子說:‘我派他專門爲你駕車。’便告訴了王良。王良不衕意,說:‘我按照規矩趕車奔馳,終日捕不到一隻鳥;不按照駕車的規矩趕車,一早晨卻捕獲十隻鳥。《詩經》上說:“驅車馳馬極熟練,放箭有如椎破物。”我不習慣替小人駕車,請不要讓我做這份差事。’駕御戰車的人尚且羞於與奚這樣的射手合作,即便合作得到的鳥獸多得象山丘一樣,也是不屑做的。如果改變自己的原則去順從別人,那又算什麼呢?並且你也弄錯了,彎曲自己人生道路的人,是不能矯正別人的人生道路的。
註釋
陳代:孟子的弟子。
宜若:好像,似乎。
枉尺:彎曲後只有一尺長。
直尋:伸直了有八尺長。
田:打獵。
招:召喚。
虞人:看守、管理獵場的人員。
旌:用羽毛裝飾的小旗子,諸侯用來召喚大夫的東西。
元:頭顱。
趙簡子:趙鞅,晉國正卿。
王良:春秋末年有名的駕車好手。
與:給、替。
嬖奚:受趙簡子寵愛的小人,名奚。
乘:駕車。
或:有人。
復之:再來一次。
強:強製。
範:規範。
詭遇:此處指不按規範駕車。
貫:通 “慣”,習慣。
比:此處是合作的意思。
枉道:放棄道義原則。
賞析
這篇文章主要講學生陳代勸老師孟子去拜見君王,尋求發展,以成就王業霸業。孟子不衕意,他講了兩個道理。一是,齊景公召“虞人”不以禮;即使有“不至,將殺之”的威脅,“虞人”也不去。連“虞人”都要禮遇纔肯應召,我孟子怎能隨便出山呢?二是,王良雖只是個車伕,尚且不與小人奚合作,我孟子怎能與那些不像樣子的諸侯合作呢?孟子通過生動的比喻,說明要推行自己的政治學說,不能喪失原則,投君主之所好。這就是:己不正,不能正人。孔子曾提出,君子的出處進退,要以維護道義爲原則,“守死善道”,本章的基本精神,是對孔子思想的繼承和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