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正正直
範文正公仲淹貧悴,依睢陽朱篤家,常與一術者遊。會術者病篤,使人呼文正而告曰:“吾善煉今銀爲白金,吾兒幼,不足以付,今以付子。”即以其方與所成白金一斤封志,內文正懷中,文正方辭避,而術者氣已絕。後十餘年,文正爲諫官,術者之子長,呼而告之曰:“爾父有神術,昔之死也,以汝尚幼,故俾我收之。今汝成立,當以還汝。”出其方並白金授之,封識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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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範仲淹年輕的時候貧困潦倒,寄居在睢陽一戶姓朱的人家裏,經常和一個術士交往。正碰上那個術士病情嚴重,(就)請人叫來範仲淹,告訴他說:“我善於把今銀煉成白金,我的兒子年紀小,不能把(這個祕方)交託給他,現在我把它交給你。”於是把這祕方和煉成的一斤白金封好,放入範仲淹懷中,範仲淹剛想推辭,那個術士已經氣絕而死。十多年後,範仲淹當上了諫官,而當年那個術士的兒子長大了,(範仲淹)把他叫來說:“你的父親會使用神術,當年他過世的時候,因爲你年紀還小,所以(你父親)就託我先保存祕方和一斤白金,如今你已經長大了,應當把這些東西還給你。”於是就拿出那個祕方還有白金一起交給術士的兒子,封存與標記依然如故。
註釋
範文正公:即範仲淹,諡號爲“文正”。
悴:困苦。
睢(suī)陽:古地名,今河南商丘睢陽區。
會:適逢。
篤:嚴重。
善:通“擅”擅長,善於。
封志:封存並加以標誌。
俾(bǐ):使。
方:正要。
成立:成人。
當以還汝:應當把這些東西還給你。省略了介詞賓語“之”。
封識宛然:封存與標記依然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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