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仙裳濟友
泰州守田雪龕居官廉,黃仙裳與周旋,絕不幹以私。後田落職,在州不得去。黃自汝寧歸,囊中但有二十金。乃先至田寓,分其半以贈。後語人曰:“是日吾先至家,則家中需金甚亟,不得分以贈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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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泰州的太守田雪龕爲官清廉,黃仙裳與他交往的時候,一點也不牟取私人利益。後來田雪龕被免官,留在泰州不能離開。黃仙裳從汝寧返回,口袋中只有二十兩銀子。於是先到了田雪龕的住所,分出其中的一半銀子送給田雪龕。後來黃仙裳對別人說:“這天我先到自己家,如果家裏急需要錢,就不能分錢來送給他了。”
註釋
泰州守:泰州太守;泰州,古地名,今江蘇泰州市。
守:太守。
居:做。
廉:清廉。
周旋:交往。
幹:求。
落職:免官。
去:離開。
自:從。
汝寧:古地名,今河南汝南縣。
歸:回來。
囊:一種口袋。
但: 只有。
金:銀子。
乃:於是。
寓:居所,住處。
語:對……說。
是日: 這天。
亟: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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