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於郎
戰於郎。公叔禺人遇負杖入保者息。曰:“使之雖病也,任之雖重也,君子不能爲謀也,士弗能死也,不可,我則既言矣!”與其鄰重汪踦往,皆死焉。魯人慾勿殤重汪踦,問於仲尼。仲尼曰:“能執幹戈以衛社稷,雖欲勿殤也,不亦可乎?”
廣告
譯文
譯文
(魯國和齊國)在郎地交戰。公叔禺人遇到揹着扁擔的百姓入城內休息。公叔禺人說:“雖然徭役使百姓們很辛苦,賦稅使他們的負擔很沉重,但君子不能爲國家謀劃,士人不能爲國家獻身,這可不行,我敢於這樣說,就應當做到!”於是他和相鄰的少年汪踦上戰場參戰,兩人都戰死了。魯國人不想用孩子的喪禮來爲汪踦辦喪事,便曏孔子請教。孔子說:“他們能夠拿起武器來捍衛國家,不用孩子的喪禮來安葬他們,不也是合理的嗎?”
註釋
本節選自《檀弓下》。春秋時魯哀公十一年(公元前484年),齊國進攻魯國,魯國和齊國在朗地作戰。
郎:魯國地名,在今山東魚臺縣。
公叔愚人:魯昭公的兒子。
負杖:把杖(扁擔之類)放在頸上,雙手扶着,等於現在的橫挑。
保:城堡,後來寫作“堡”,小城。
使:指徭役。之:指老百姓。
病:勞苦
任:負擔,使動用法。任之,指使人民負擔賦稅。
重:應爲“童”。
殤(shāng):這裏指未成年而死者舉行祭祀。
仲尼:孔子的字。
幹戈:盾和矛,這裏泛指武器。
賞析
《戰於郎》講述戰國時期魯國和齊國交戰之事,文章表明任何原則和規範,一旦變成僵死的教條,也就成了毫無意義的形式和空殼,它的約束也就變成了一種枷鎖。只有規則衕內容相結合,真正做到名實相符、表裏相稱,原則和規範纔是有意義和生命力的。註重名實相符、表裏相稱,恰恰是儒家重要思想的體現。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