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爲而無以爲,下德□□而有以爲。
謙之案:石刻末句“下德□□而有以爲”,□□二字原缺泐,據他本補之,似當作“爲之”二字,實誤。譣文義當作“下德無爲而有以爲”,補“無爲”二字。“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內經太素捲二順養篇楊上善註及周易集解幹九家易引二句並衕。史記酷吏傳引首四句衕。“上德無爲而無以爲”,文選魏都賦註引作“而無不爲”,與傅、範本衕。
範應元曰:“上德無爲”兩句,韓非、王○、王弼、郭雲、傅奕衕古本,河上公作“上德無爲而無以爲,下德爲之而有以爲”。今從古本。
俞樾曰:案……韓非子解老篇作“上德無爲而無不爲也”,蓋古本老子如此,今作“無以爲”者,涉下“上仁”句而誤耳。傅奕本正作“不”。
謙之案:碑本作“無以爲”,是也。皆川願老子繹解雲:“一作‘上德無爲而無不爲,下德爲之而無以爲’,疑從褚本者。”褚本者,晉王右軍書道德經有褚遂良貞觀十五年跋之本,由此知王羲之本與傅本正衕。惟“上德無爲而無以爲”,較之“上德無爲而無不爲”,於義爲優。蓋太上下知有之,故不爲而成也,五十七章所雲“我無爲而民自化”是也。“無爲”與“無以爲”似無所區別,然而“無爲而無以爲”與“無爲而有以爲”則區別甚大。傅、範本下句“下德爲之而無以爲”,較以碑本“下德無爲而有以爲”,傅、範本“下德”與“上仁”句無別,“下德爲之而無以爲”與“上仁爲之而無以爲”二句全衕,於理安乎?畢沅曰:“‘無’,河上公、王弼作‘有’。案應作‘有’,或奕本傳刻誤。”畢說是也。且“上德爲之而無以爲”,範雲:“韓非衕古本。”今韓非無此句,非韓非無之,經文固無是也。
馬其昶曰:案“無爲”舊作“爲之”,誤衕“上義”句,傅本又誤衕“上仁”句,註家強爲之說,皆非是,今爲正之。德有上下,其無爲一也。以其不失德,故雖無爲之中,而仍有以爲。
謙之案:馬說是也。六十三章曰:“爲無爲。”無爲而有以爲也。
上仁爲之而無以爲,上義爲之而有以爲。
謙之案:上文以“無爲”爲主,分別“無以爲”與“有以爲”;上德“無以爲”,下德“有以爲”。此文以“爲之”爲主,分別“無以爲”與“有以爲”;上仁“無以爲”,上義“有以爲”。範本衕此,傅本“上義”作“下義”,誤。
上禮爲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仍之。
畢沅曰:“仍”,王弼作“扔”。案說文解字:“仍,因也。”扔亦因也,夏時有扔氏是此字。
謙之案:御註、遂州、邢玄、景福、慶陽、磻溪、樓正諸石本,嚴遵、傅奕、柰捲、室町、顧、彭諸本,皆作“仍”,範本作“扔”,作“扔”是也。廣雅曰:“扔,引也。”,廣韻曰:“扔,強牽引也。”“扔”與“仍”音義衕,但“扔”字從手,與攘臂之義合。範曰:“揎袖出臂曰攘。‘扔’字,王弼與古本衕,世本作‘仍’,今從古本。”
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劉師培曰:案韓非解老篇雲:“故曰:‘失道而後失德,失德而後失仁,失仁而後失義,失義而後失禮。’”據此文觀之,則王本、河上本均脫四“失”字。
馬敘倫曰:後漢書崔駰傳註引無四字,朱穆傳註引有。輔行記一之三引更有“失禮而後智,失智而後信”兩句,然各本及莊子知北遊篇引並衕此,又譣義亦不當有此兩句及四“失”字。 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嚴可均曰:“忠信之薄”,御註作“之簿”,下“不處其薄”亦然。 羅振玉曰:“首”下,景福本有“也”字。
謙之案:傅、範本、室町本亦有“也”字。李翹曰:“莊子知北遊篇引雲‘禮者道之華而亂之首也’,誤合下爲一句。” 宋翔鳳曰:老子著書以明黃帝自然之治,即禮運篇所謂“大道之行”,故先道德而後仁義。孔子定六經,明禹、湯、文、武、周公之道,即禮運所謂“大道既隱,天下爲家”,故中明仁義禮知,以救斯世。故黃、老之學與孔子之傳,相為表◆者也。又曰:“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按此言世風之日漓也,道德仁義遞降,而以禮爲治民。三千三百皆所以約束整齊其民,由忠信之既薄,而禮爲治國之首。亂,治也。老子言禮,故孔子問禮。
謙之案:宋說辨矣,然未明學術源流,以“亂”訓“治”。證之經文六十四章“治之於未亂”,則“治”“亂”對文,此處不應獨訓“治”。老子蓋知禮而反禮者也,故曰:“處其厚,不處其薄。”
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
謙之案:韓非解老作“前識者,道之華也,而愚之首也”。“前識”二字,嚴遵本作“前職”,註:“預設然也。”據註知“職”爲誤字。“愚之始”,傅本“始”作“首”,王弼註“道之華而愚之首”,是王本當亦作“首”。範、柰捲作“始”。又禮記曲禮正義引雲:“禮者忠信之薄,道德之華,爭愚之始。”
易順鼎曰:按所引“道”下有“德”字,“愚”上有“爭”字。竊謂“愚”當作“遇”,即書盤庚“暫遇奸宄”之“遇”,又即淮南“偶○智故”之“偶”。呂氏春秋勿躬篇“幽詭愚險之言”,王氏經義述聞以爲“愚”即“遇”。“愚”、“遇”古字通用,知此書亦然矣。愚之始,即邪僞之始也。
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處其薄,居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
嚴可均曰:河上作“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王弼亦然。
謙之案:諸河上本有異衕。一河上本下兩句並作“居”,室町本、傅、範本四句皆作“處”,孫盛老子疑問反訓引衕。範應元曰:“韓非、嚴遵衕古本。一本下兩句‘處’作‘居’。”畢沅曰:“王符潛夫論作‘不居其薄’,與王弼本衕。朱穆崇厚論引上二句作‘處’,下二句作‘居’。”又“故去彼取此”,嚴本無“故”字,淮南道應訓引此句衕此石。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奚侗:首、始韻,薄、華韻。李賡芸曰:按薄與華韻,首與始韻。古讀華如尃。公羊哀四年“蒲社災”,穀梁、左氏皆作“亳社”。禮記郊特牲“薄社北牖”,釋文雲:“本又作亳。”是“蒲”即“亳”之證也。鄧廷楨曰:薄、華爲韻。華古音讀若荂,魚、虞部字。薄從溥聲,則魚、虞部之入聲也。
右景龍碑一百二十九字,敦煌本,河、王本衕,傅本一百三十一字,範本一百三十三字。河上題“論德第三十八”,王本題“三十八章”,範本題“上德不德章第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