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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佚名頭像 佚名 未知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破,其微易散。

嚴可均曰:“其脆易破”,河上作“其膬”,王弼作“易泮”。

羅振玉曰:“易泮”,景龍、御註、景福、敦煌庚、辛、壬諸本均作“破”。

武內義雄曰:敦、遂二本“脆”作“毳”。 謙之案:範本“脆”作“◆”,“破”與傅本作“判”。範曰:“判,分也。王弼、司馬公衕古本。”是範所見王本作“判”。“泮”“判”字通。遂州、邢玄、磻溪、樓正、柰捲、河上、嚴、顧、趙及治要引均作“破”。又“脆”字,敦、遂二本作“毳”。釋文曰:“河上本作膬。”又七十六章“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遂本作“柔毳”。“脆”即說文“◆”字。一切經音義捲十四引說文“◆”作“小耎易斷也”,捲三十二引作“少肉耎易斷也”,與二徐本及玉篇引均合。惟捲三引有“或作膬”三字,田潛說文箋捲四以爲是“○”爲“◆”之或體。二徐本“膬”訓“耎易破也”,別爲一字。周禮釋文謂字書無“◆”字,但有“膬”字。李善於魏都、七發分引此二字,固可證有“◆”字。慧琳引“或作膬”,尤足證“◆”“膬”爲一字。玉篇“◆”“膬”音訓相衕,亦是一證。惟“脆”當從範本作“◆”,作“脆”俗。“毳”,當從古文作“膬”。夏竦古文四聲韻捲五引古老子正作“◆”。

爲之於未有,治之於未○。

羅振玉曰:敦煌庚本“於”下有“其”字。

謙之案:賈誼新書審微篇引老聃衕此石。傅、範本兩“於”字並作“乎”,史記蘇秦傳引“於”並作“其”,下並有“也”字。吳志孫策傳引衕敦本。嚴遵本二“於”字並無。 又大田晴軒曰:“尚書周官:‘製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王西莊後案以爲用此章之語。”又案景龍、羅捲、柰捲“亂”均作“○”,俗字。案字鑑四:“亂,說文從乙從○。俗作○。”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

羅振玉曰:“層”,敦煌庚本作“成”,辛本作“重”,壬本作“曾”。

謙之案:類聚八八引首二句,六二引下二句,均衕。“毫”,慶陽、羅捲、柰捲、高翿、傅、範均作“豪”。傅“抱”作“袌”。又“層”,傅、範作“成”,遂州、嚴遵作“重”。說文:“層,重屋也。”呂覽音初篇“有娀氏有二佚女,爲之九成之臺”,高註:“成猶重也。”又爾雅以丘一重、再重爲一成。楚辭九問:“璜臺十成。”十成即十重也。成、層、重義衕。

高亨曰:“累”當讀爲虆,土籠也。起於累土,猶言起於蕢土也。淮南子說山篇“針成幕,虆成城,事之成敗,必由小生”,高註:“虆,土籠也。”字亦作“虆”。孟子滕文公篇“虆梩而掩之”,劉熙註:“虆,盛土籠也。”(音義“虆”或作“虆”)字又作“螺”。越絕書:“越人使幹戈人一?土以葬之。”司馬貞曰:“?,小竹籠以盛土也。”又或作“累”。管子山國軌篇“梩籠累箕”(據王念孫讀書雜誌校),是也。“累”即“累”之正字。

千裡之行,始於足下。

羅振玉曰:敦煌辛本“千裡之行”作“而百刃之高”,“始”作“起”。

謙之案:遂州本、趙志堅本作“百刃之高”,“始”作“起”。嚴遵本“刃”作“仞”。成玄英曰:“河上本作‘千裡’,此言‘百仞’,七尺曰仞。”是成與嚴衕。

馬敘倫曰:言遠亦得稱仞。然古書言仞,皆屬於高。疑上“九層”句,蓋有作“百仞”者,傳寫乃以誤易“千裡”耳。

謙之案:荀子勸學篇雲:“蹞步而不休,跛鱉千裡;累土而不輟,丘山崇成。”蓋本此文。足證“千裡之行”是故書。

爲者敗之,○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爲,故無敗;無○,故無失。

嚴可均曰:河上無“是以”。

羅振玉曰:景福、敦煌庚、壬三本均無“是以”二字。又敦煌壬本“無執”上有“聖人”二字。 謙之案:柰捲與敦煌壬本衕,嚴本“是以”作“故”,下二“故”字作“則”。又碑本“○”字乃“執”之別構。

奚侗曰:四句與上下文誼不相屬。此第二十九章中文,彼章挩下二句,誤羼於此。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謙之案:彭本“民”上有“故”字,傅、範本“於”下有“其”字,遂州本“民”作“人”,彭、傅本“事”下有“矣”字。 按韓詩外傳雲:“官怠於有成,病加於小癒,禍生於懈惰,孝衰於妻子,察此四者,慎終如始。”蓋亦本此。

是以聖人慾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衆人之所過。

嚴可均曰:“復衆人”,御註作“衆民”。

羅振玉曰:“復”,敦煌辛本作“備”。

謙之案:羅捲壬本作“復”,遂州作“備”,諸王本、宋河上本、傅、範本均作“復”。傅本“復”上有“以”字,譣王註亦有“以”字。

劉師培曰:韓非喻老篇述此義曰:“故知者不以言談教,而慧者不以書藏篋,此世之所過也,而王壽復之,是學不學也。故曰:‘學不學,復歸衆人之所過也。’”據此,則古本“復”下有“歸”字,與十四章“復歸於無物”,二十八章“復歸於嬰兒”、“復歸於無極”、“復歸於樸”一律。

謙之案:劉說非也。“復歸”之“歸”字無義,敦煌一本作“備”,成玄英曰:“復,河上作備。”“備”亦無義。復也者,猶復補也。莊子德充符篇:“夫無趾,兀者也,猶務學以復補前行之惡。”此復之本義。韓非喻老篇引“復歸衆人之所過也”,顧廣圻曰:“傅本及德經無‘歸’字、‘也’字。”王先慎曰:“王弼註:‘學不學,以復衆人之過。’歸字疑衍。”

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爲。

羅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壬本“爲”下有“焉”字。

謙之案:傅、範本下有“也”字,柰捲及治要引有“焉”字。廣明本與此石衕。

又案焦竑考異曰:“‘以恃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爲’,‘恃’舊作‘輔’,非。”今案作“輔”是也。韓非喻老篇引“恃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爲”,劉師培謂“‘恃’蓋‘待’字之訛,義‘輔’字爲長”。廣雅釋詁二:“輔,助也。”易象傳:“輔相天地之宜。”論衡自然篇曰:“然雖自然,一須有爲輔助之也。”此即老子“以輔萬物自然”之旨。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持、謀韻(之部,謀,明丕反),散、亂、末韻(祭、元通韻,散音◆,亂音戀,末音蔑)。土、下韻(魚部),貨、過爲韻(歌部,貨,平聲)。案散、亂,元部,末,祭部,此祭、元通韻。鄧廷楨:持、謀韻,雲:“謀,古音在之、咍部,凡詩五見,皆與蚩、絲、丘、期、媒、姬、思、騏、時等字爲韻。”又散、亂韻,木、末韻,土、下韻,始、事韻,貨、過爲韻。高本漢:持、謀、有與泮、散、亂相間爲韻,木、末韻,土、下韻,欲、學與貨、過、爲相間爲韻。顧炎武唐韻正捲六十八尤:“謀”,古音媒,引老子此章。“不兆而自來,繟然而善謀。”旁證:莊子知北遊篇:“形若槁骸,心若死灰,真其實知,不以故自持,媒媒晦晦,無心而不可與謀。”吳棫韻補十月:“脆”,昌說切,易斷也。老子:“其脆易判。”案“判”,河上本及碑本作“破”,“破”字無韻,從傅本作“判”。又木、末爲韻。李賡芸曰:“按末、土、下皆韻也。末字當讀上聲如姆,而廣韻十姥不收。”鄧廷楨曰:“木爲侯部之入聲,末爲祭部之入聲,非韻而以爲韻者,乃古人文字雙聲爲韻之例。詩車攻‘弓矢既調,射夫既衕’爲韻。思齊‘小子有造,譽髦斯士’,造、士爲韻。載芟‘匪且有且’,且讀若苴,‘振古如茲’,且、茲爲韻。是其證也。”夏燮述韻(捲八)曰:“古貨與化通,詳唐韻正,亦古平音。老子‘不貴難得之貨’,與過爲韻。”

右景龍碑本一百二十五字,敦煌本、王本衕,河上本一百二十三字,傅本一百三十一字,範本一百二十九字。河上本題“守微第六十四”,王本題“六十四章”,範本題“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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