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衣使者
唐明皇時,長安楊崇義妻劉氏與鄰人李氏私通,欲殺崇義。崇義喜鸚鵡,常自喂之。一日,崇義醉歸,劉與李謀而殺之,埋枯井中,僮僕皆不之知,唯鸚鵡見之。劉氏故令僮僕覓夫,並告官。官日夜捕賊不得,詣楊家索。架上鸚鵡忽曰:“殺家主者,劉與李也。”官收二人拷問,具招實情。遂置二人於法,並奏明皇。明皇稱鸚鵡義,遂喂於宮中,封爲“綠衣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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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唐玄宗在位時,長安有個叫楊崇義的人,他老婆劉氏跟鄰居李某私通,兩人謀劃着要殺掉楊崇義。楊崇義特別喜歡一隻鸚鵡,還經常親自餵它。有一天,楊崇義喝醉酒回到家,劉氏就和李某合謀把他殺了,然後把屍體埋在一口枯井裏,家裏的僕人誰都不知道這事兒,只有那隻鸚鵡看見了。劉氏故意讓僕人四處尋找丈夫,還去報了官。官府日夜抓捕兇手都沒抓到,就到楊崇義家裏搜查。這時候,架上的鸚鵡突然開口說:“殺主人的,是劉氏和李某。”官府就把這兩人抓起來審問,他們全都招供了實情。於是官府依法處置了這兩人,還把這事兒奏報給了唐明皇。唐明皇稱讚鸚鵡有情有義,就把它養在宮裏,還封它爲“綠衣使者”。
註釋
唐明皇:即唐玄宗李隆基。
私通: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自:本人,己身。
僮僕:僕役。
詣:到。
收:逮捕,拘押。
拷問:拷打審問,泛指用刑逼供。
賞析
《綠衣使者》寫鸚鵡揭發命案之事,展現古代志怪傳奇中“義禽昭冤”的主題。故事以劉、李密謀殺夫爲矛盾起點,以鸚鵡“突語揭兇”爲情節逆轉,敘事簡潔而懸念迭生;作者借鸚鵡“口吐人言”的奇幻筆法,將動物擬人化爲正義化身,既暗合“天理昭彰”的道德訓誡,又折射唐人“萬物有靈”的觀念。文中“綠衣使者”因鸚鵡羽毛顏色及傳遞關鍵信息的功能,成爲後世郵遞員的代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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