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茶記
政和二年三月壬戍,二三君子相與鬥茶於寄傲齋。予爲取龍塘水烹之而第其品,以某爲上,某次之。某閩入,其所齎宜尤高,而又次之。然大較皆精絕。 蓋嘗以爲天下之物有宜得而不得,不宜得而得之者。富貴有力之人,或有所不能致,而貧賤窮厄、流離遷徙之中,或偶然獲焉。所謂“尺有所短,寸有所長”,良不虛也。唐相李衛公好飲惠山泉,置驛傳送,不遠數千裏。而近世歐陽少師作《龍茶錄》,序稱嘉褚七年親饗明堂,致齋之夕,始以小團分賜二府,人給一餅,不敢碾試,至今藏之。時熙寧元年也。吾聞茶不問團鋌,要之貴新;水不問江井,要之貴活。千里致水,真僞固不可知,就令識真,已非活水。自嘉祜七年壬寅至熙寧元年戊申,首尾七年,更閱三朝而賜茶猶在,此豈復有茶也哉! 今吾提瓶走龍塘,無數十步,此水宜茶,昔人以爲不減清遠峽。而海道趨建安,不數日可至,故每歲新茶不過三月至矣。罪戾之餘,上寬不誅,得與諸公從容談笑於此。汲泉煮茗,取一時之適,雖在田野,孰與烹數千裏之泉、澆七年之賜茗也哉?
譯文
譯文
政和二年三月的一天,(我)和兩三個友人一起在寄傲齋品評茶葉。我爲大家取龍塘的水煮茶並評定茶的高低,以某茶爲上品,某茶位列第二。某個福建人,他所攜帶的茶應該最好,卻被排在了第三。然而大體上都屬絕妙上乘之品。
(我)曾以爲天下的東西有應該得到卻得不到的,不應該得到卻得到的。富貴而有能力的,有時卻不一定能得到,但在貧賤困頓、流離漂泊之中,有時卻能在偶然間得到。世人所說的“尺有所短,寸有所長”,確實不假啊。唐代宰相李衛公喜歡喝惠山表水,設置驛站傳送惠山泉水,不以幾千裏之遠送到。而近代歐陽修寫《龍茶錄》,序中稱嘉祜七年,仁宗皇帝在明堂祭杷,行齋戒之禮的晚上,把小團茶分別賜給了樞密院、政事堂二府,每人分得了一小團茶餅。歐陽修)不捨把茶餅碾碎了飲用,至今還珍藏着。這時已是熙寧元年了。我聽說茶不管是小團茶還是(壓成長方形的)鋌茶,總之是貴在其新;煮茶的水不管江水還是井水,總之最重要的是{要活水。不遠千里去取水,水的真假固然不清楚,即使就算是真的水,(到了目的地後)已經不再是活水了。從嘉祜七年壬寅到熙寧元年戊申,前後已有七年,更歷經了三個皇帝,但所賜的茶還保存着,這哪裏還是茶啊?
如今我提着水瓶去龍塘取水,沒有幾十步路,龍塘的水適合泡茶,古人認爲它不遜色於清遠峽的水。走海路到(福建)建安,沒幾天就可以到了,所以每年三月新茶就會送到(惠安這裏)了。犯罪的我,承蒙皇帝寬恕不殺之恩,能夠和各位在這裏悠閒地談笑。取龍塘之泉水煮茶品飲,得到一時的閒適,雖然身在鄉野,與用數千里之外送來的泉水去煮七年前的陳茶相比,哪個更閒適呢?
註釋
鬥茶:流行於宋代的一種品評茶葉高下的遊戲。
相與:一起。
寄傲齋:唐庚被貶惠州時讀書、品茗、會客之室。
齎(jī):攜帶。
尤:最。
致:得到。
大較:大略,大體。
要之:總之。
閱:經歷。
賞析
此文主要記述了作者在政和二年三月與友人品茶的雅集經歷,並以此爲契機,深刻抒發了對人生境遇的感悟、對事物價值的判斷以及閒適之樂的真諦。文中通過作者親自取龍塘水煮茶、評定茶葉品質,展示出品茶的雅趣與對茶文化的深厚情感,同時闡明世間萬物各具特色、無絕對優劣的哲理;還通過對比歷史人物對茶水的不同態度,進一步闡述了事物價值的相對性和主觀性,指出其價值往往取決於人的主觀感受和需求;最後,作者以自身經歷爲例,強調當下的閒適與自在最爲珍貴,表達了對當下生活的珍惜和對閒適生活的嚮往。全文以茶爲媒,借物喻人,不僅展現出作者對茶文化的熱愛,更深刻揭示了人生哲理和價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