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 雍也篇 · 第五章
原思爲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裡鄉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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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原思給孔子家當總管,孔子給他俸米九百,原思推辭不要。孔子說:“不要推辭。(如果有多的,)給你的鄉親們吧。”
注釋
原思:姓原名憲,字子思,魯國人。孔子的學生,生於公元前515年。孔子在魯國任司法官的時候,原思曾做他家的總管。
宰:家宰,管家。
九百:沒有說明單位是什麼。
鄰裡鄉黨:相傳古代以五家爲鄰,25家爲裏,12500家爲鄉,500家爲黨。此處指原思的衕鄉,或家鄉周圍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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