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子竊錢案 有瞽者與販者同宿旅店,竊販者錢五千,次晨相哄鳴於官。官即提訊,問販者錢有無記認,販者曰:“此乃日用之物,有何記號!”問瞽者,對曰:“有記。吾錢系字對字、背對背穿成。”對之良是。販者不服。官命瞽者伸手,則兩掌青黑,銅痕宛然,其爲摸索一夕而穿無疑。乃責瞽者,而令販者取錢去。 文 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