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盲子竊錢案

鬍文炳頭像 鬍文炳 清代

  有瞽者與販者衕宿旅店,竊販者錢五千,次晨相哄鳴於官。官即提訊,問販者錢有無記認,販者曰:“此乃日用之物,有何記號!”問瞽者,對曰:“有記。吾錢系字對字、背對背穿成。”對之良是。販者不服。官命瞽者伸手,則兩掌青黑,銅痕宛然,其爲摸索一夕而穿無疑。乃責瞽者,而令販者取錢去。

故事
廣告

譯文

譯文

  有一個盲人和商販衕住在一家旅店裏,商販被人偷了五千錢,第二天早晨他們互相爭着到官府去告狀。縣官當即提審,問商販銅錢上有沒有做過記號時,商販說:“這是我每日要使用的錢,有什麼記號!”縣官問盲人,盲人回答說:“我做了記號,我的銅錢是有字的一面對着有字的一面,沒字的一面對着沒字的一面穿起來的。”縣官叫人驗證,確實是這樣。商販不服。縣官命令盲人伸開兩手,就看到他兩個掌上留着青黑的顏色,銅錢的痕跡十分清晰,這一定是盲人摸索了一晚後穿成的。縣官就責罰盲人 ,並且命令商販拿錢離開。

註釋

瞽者:盲人。瞽:盲。
錢:銅錢。
次晨:第二天早晨。
哄:爭吵。
鳴官:到官府去告狀。
訊: 審問。
記認: 記號。
乃: 是。
系:是。
字: 有字的一面。
背: 無字的一面。
對之良是: 覈對銅錢確實是這樣。良:確實。是:這樣。
則: 果然。
宛然:十分清晰的樣子。
爲: 是。
去:離開。

賞析

此文描寫了一個盲人與商販在旅店衕住時發生的盜竊案。盲人偷了商販五千錢,被發覺後告到官府。在審訊中,盲人利用自己的特點,聲稱錢上有特殊的記號,而商販則無法提供這樣的記號。然而,官員通過檢查盲人的手掌,發現其兩掌因摸索錢幣而留下的銅痕,從而識破了盲人的謊言。最終,盲人被責罰,商販拿回了自己的錢。這段故事展現了盲人的狡猾與官員的睿智,衕時也說明真相總會大白於天下。

作者簡介

鬍文炳,字梅仙,清江陰人,著有《澹一齋詩抄》。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