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桑輯要・典訓・先賢務農
《孟子》:“後稷教民稼穡,樹藝五穀;五穀熟,而民人育。”
《泛勝之書》:“湯有旱災,伊尹作爲‘區田’,教民糞種,負水澆稼。”泛,扶巖反,水名。又姓,出敦煌、濟北二望,本姓凡氏,避地於汜水,因改焉。
《史記》:“管仲相齊,與俗衕好惡。其稱曰:‘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猗頓,魯窮士,聞陶朱公富,問術焉。告之曰:“欲速富,養五牸。”乃畜牛、羊,子息萬計,貲擬王公。
《莊子》:“長梧封人曰:‘昔予爲禾稼,而鹵莽種之,其實亦鹵莽而報予;芸而滅裂之,其實亦滅裂而報予。來年深其耕而熟耨之,其禾繁以滋,予終年厭飧。’”
《前漢·食貨志》:“李悝爲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師古曰:‘李悝,文侯臣也;悝音恢。’以爲地方百裡,提封九萬頃,除山澤、邑居,參分去一,爲田六百萬畝。治田勤謹,則畝益三升;服虔曰:‘與之三升也。’臣瓉曰:‘當言三鬥。謂治田勤,則畝加三鬥也。’師古曰:‘計數而言,字當爲鬥。瓚說是也。不勤,則損亦如之。地方百裡之增減,輒爲粟百八十萬石矣。’又曰:‘糴甚貴,傷民;韋昭曰:“此‘民’,謂士、工、商也。甚賤,傷農。民傷,則離散;農傷,則國貧。故甚貴與甚賤,其傷一也。’”
漢文帝時,賈誼說上曰:“管子曰:‘倉廩實,而知禮節。’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嘗聞。漢之爲漢,幾四十年矣,公私之積,猶可哀痛。世之有飢穰,天之行也,禹、湯被之矣引。即不幸,有方二三千裡之旱,國鬍以相恤?卒然邊境有急,數十百萬之衆,國鬍以饋之?夫積貯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財有餘,何爲而不成?以攻則取,以守則固,以戰則勝。懷敵附遠,何招而不至?今驅民而歸之農,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遊食之人,轉而緣南畝,則蓄積足,而人樂其所矣。”
前漢,宣曲任氏。楚漢相距於滎陽,米石至萬。而豪傑金玉,盡歸任氏,以此起富。折節爲儉,力田畜。人爭取賤賈,任氏獨取貴善。富者數世。然任公家約:“非田畜所生,不衣食。公事不畢,則身不得飲酒食肉。”以此爲閭裡率,故富而主上重之。
趙過,爲搜粟都尉,能爲代田,以故田多墾闢;用力少而得穀多。
黃霸爲潁川,使郵亭、鄉官皆畜雞、豚,以贍鰥、寡、貧窮者。及務耕桑,節用殖財,種樹畜養,去浮淫之費,治爲天下第一。
龔遂爲渤海,勸民務農桑,今口種一株榆,百本睻,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雞。民有帶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曰:“何爲帶牛佩犢?”春夏不得不趣田畝;秋鼕課收斂,益蓄果實、菱、芡。吏民皆富實。
何武爲刺史,行部必問墾田頃畝、五穀美惡。
召信臣爲南陽,好爲民興利,務在富之。躬勸耕農,出入阡陌,止舍離鄉亭,稀有安居時。行視郡中水泉,開通溝瀆,起水門提閼,凡數十處,以廣溉灌;歲歲增加,多至三萬頃。民得其利,蓄積有餘。信臣爲民作《均水約束》,刻石立於田畔,以防分爭。禁止嫁娶送終奢靡,務出於儉約。郡中莫不耕稼力田。吏民親愛信臣,號曰“召父”。
後漢王丹,家累千金,好施與,賙人之急。每歲時農收後,察其強力收多者,輒歷載酒餚,從而勞之;便於田頭樹下,飲食勸勉之;因留其餘餚而去。其隋懶者,獨不見勞,各自恥不能致丹,其後無不力田者。聚落以致殷富。
杜爲南陽,省愛民役,廣拓土田,郡內比室殷足。爲之語曰:“前有召父,後有杜母。”
任延爲九真太守。九真俗以射獵爲業,不知牛耕,每致睏乏。延乃令鑄作田器,教之墾闢;歲歲開廣,百姓充給。
茨充爲桂陽令,俗不種桑,無蠶織、絲麻之利,類皆以麻枲頭貯衣。民惰窳,少粗履,足多剖裂血出,盛鼕皆然火燎灸。充教民益種桑柘,養蠶、織履;復令種苧麻。數年之間,大賴其利,衣履溫暖。今江南知桑蠶、織履,皆充之教也。
張堪拜漁陽太守,開稻田八千餘頃,勸民耕種,以致殷富。百姓歌曰:“桑無附枝,麥穗兩歧;張君爲政,樂不可支。”
樊重,字君雲,諡壽張敬侯。世善農稼,好貨殖。重性溫厚,有法度。三世共財,子孫朝夕禮敬,常若公家。其營理產業,物無所棄;課役童隸,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財利歲倍,至乃開廣田土三百餘頃。其所起廬舍,皆有重堂高閣,陂渠灌註。又池魚牧畜,有求必給。嘗欲作器物,先種梓、漆,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曏之笑者,鹹求假焉。貲至鉅萬,而賑贍宗族,恩加鄉閭。外孫何氏,兄弟爭財,重恥之,以田二頃,解其忿訟,縣中稱美。其素所假貸人間數百萬,遺令焚削文契。責家聞者皆慚,爭往償之。常戒其子曰:“富貴盈溢,未有能終者。吾非不喜榮勢也,天道惡滿而好謙,前世貴戚,皆明戒也。保身全己,豈不樂哉!”
王景爲廬江太守,百姓不知牛耕,致地力有餘,而食常不足。景乃教民用犁耕,墾闢倍多,境內豐給。又訓令蠶織,爲作法製,著於鄉亭。
王符曰:“一夫不耕,天下受其飢;一婦不織,天下受其寒。今舉俗捨本農,趨商賈,是則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婦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
崔寔爲五原,土宜麻枲,而俗不知織績。民鼕月無衣,積細草臥其中。見吏,則衣草而出。寔爲作紡績、織紝之具以教,民得以免寒苦。
劉陶曰:“民可百年無貨,不可一朝有飢,故食爲至急也。”
仇覽爲蒲亭長,勸人生業,爲製科令,至於果菜爲限,雞豕有數。農事既畢,乃令子弟羣居就學。其剽輕遊恣者,皆役以田桑,嚴設科罰。躬助喪事,賑恤窮寡。期年,稱大化。
杜畿爲河東,勸耕桑,課民畜牸牛、草馬,下逮雞豚,皆有章程,家家豐實。然後興學校,舉孝悌。河東遂安。
童恢除不其令,若吏稱其職,人行善事,皆賜酒餚以勸勵之。耕、織、種、收,皆有條章。一境清靜。
《齊民要術》:皇甫隆爲敦煌。敦煌俗不曉作耬犁;及種,人牛功力既費,而收穀更少。隆乃教作耬犁,所省傭力過半,得穀加五。又敦煌俗,婦女作裙,孿縮如羊腸,用佈一匹。隆又禁改之,所省復不貲。
僮種爲不其令,率民養一豬、雌雞四頭,以供祭祀,死買棺木。
顏裴爲京兆,乃令整阡陌,樹桑果。又課以閒月取材,使得轉相教匠作車。又課民無牛者,令畜豬;投貴時賣以買牛。始者民以爲煩,一二年間,家有丁車引、大牛,整頓引豐足。
譙子曰:“朝發而夕異宿,勤則菜盈傾筐。且苟有羽毛,不織不衣;不能茹草飲水,不耕不食。安可以不自力哉?”
李衡於武陵龍陽洲上作宅,種甘橘千樹。敕兒曰:“吾州裡,有千頭木奴,不責汝衣食,歲上一匹絹,亦可足用矣。”橘成,歲得絹數千匹。
仲長子曰:“天爲之時,而我不農,穀亦不可得而取之。青春至焉,時雨降焉,始之耕田,終之簠簋,惰者釜之,勤者鍾之。時及不爲,而尚乎食也哉?”
北魏辛纂,拜河內刺史,督勸農桑,親自檢視,勤者資以物帛,惰者加以罪。
魏陳思王曰:“寒者,不貪尺玉,而思短褐;飢者,不願千金,而美一食。”
晉桓宣鎮襄陽,勸課農桑,或載鉏耒於軺軒,或親耘獲於壟畝。
唐張全義爲河南尹,經黃巢之亂,繼以秦宗權、孫儒殘暴,居民不滿百戶,四野俱無耕者。全義招懷流散,勸之樹藝。數年之後,都城坊曲,漸復舊製;諸縣戶口,率皆歸復;桑麻蔚然,野無曠土。全義明察,人不能欺,而爲政寬簡。出見田疇美者,輒下馬與僚佐共觀之,召田主勞以酒食。有蠶麥善收者,或親至其家,悉呼出老幼,賜以茶綵衣物。民間言:“張公不喜聲伎,見之未嘗笑;獨見佳麥良繭則笑耳!”
有田荒穢者,則集衆杖之。或訴以“乏人牛”,乃召其鄰裡,責之曰:“彼誠乏人牛,何不助之?”衆皆謝,乃釋之。由是鄰裡有無相助,故比戶皆有蓄積,凶年不飢,遂成富庶焉。
李襲譽,嘗謂子孫曰:“吾負京有田十頃,能耕之,足以食;河內千樹桑,事之,可以衣;能勤此,無資於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