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病條辨 保胎論一第五十三 作者:吳瑭 每殞胎五、六月者,責之中焦不能蔭胎,宜平日常服小建中湯。下焦不足者,天根月窟膏,蒸動命門真火,上蒸脾陽,下固八脈,真精充足,自能固胎矣。 上一章 秋燥第十九 下一章 痙因質疑第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