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人之所不能,事必不立;禁人之所必犯,法必不得矣。 司馬光 · 宋代 · 出自 《資治通鑑·唐紀·唐紀五十八》 譯文 強迫他人做力不能及的事情,這件事肯定不能成功;以人必定會違背的規定來禁止他人,這樣的法令必定不能施行。 註釋 強:強製,強迫。 賞析 這句話告誡我們,尊重實際,順應人性,方能取得實效。 廣告 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