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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書之不泯,其可乎?

曾鞏 · 宋代 · 出自 《戰國策目錄序》

出處詩文

戰國策目錄序 曾鞏 宋代

劉曏所定着《戰國策》三十三篇,《崇文總目》稱十一篇者闕。臣訪之士大夫家,始盡得其書,正其誤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後《戰國策》三十三篇復完。
敘曰:曏敘此書,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後,詐謀用而仁義之路塞,所以大亂。其說既美矣。率〈鮑本“率”作“卒”〉以謂此書,戰國之謀士,度時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則可謂惑於流俗而不篤於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時,去周之初,已數百歲,其舊法已亡,其舊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獨明先王之道,以爲不可改者,豈將強天下之主以後世之所不可爲哉?亦將因其所遇之時,所遭之變,而爲當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也。〈鮑本無“也”字〉二帝三王之治,其變固殊,其法固異,而其爲國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後未嘗不衕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蓋法者所以適變也,不必盡衕;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豈好爲異論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謂不惑於流俗而篤於自信者也。
戰國之遊士則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樂於說之易合。其設心註意,偷爲一切之計而已。故論詐之便而諱其敗,言戰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爲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勝其害也,有得焉而不勝其失也。卒至蘇秦、商鞅、孫臏、吳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諸侯及秦用之,亦滅其國。其爲世之大禍明矣,而俗猶莫之悟也。惟先王之道,因時適變,法〈鮑本“法”上有“爲”字〉不衕而考之無疵,用之無敝,故古之聖賢,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邪說之害正也,宜放而絕之。則此書之不泯,不泯其可乎?對曰,君子之禁邪說也,固將明其說於天下。使當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從,然後以禁則齊;使後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爲,然後以戒則明。豈必滅其籍哉?放而絕之,莫善於是。故孟子之書,有爲神農之言者,有爲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於此書之作,則上繼春秋,下至秦、漢之起,二百四五十年之間,載其行事,固不得而廢也。
此書有高誘註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總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雲。編校史館書籍臣曾鞏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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