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欲殺吾夫即先殺我,我寧死決不從汝作賊也!
出處詩文
記李歌 明代
李歌者,霸州人。其約一枝梅,倡曰。年十四,約教之歌舞。李艴然曰:“人皆有配偶,我可獨爲倡耶?”約告以衣食所仰,不得已。與約約曰:“媼能寬我,不脂澤,不葷肉,則可爾;否則有死而已!”約懼,若從之。 自是縞衣素裳,唯拂掠翠鬟,然姿容如玉雪,望之宛若仙人,癒致其妍。人有招之者,李必詢筵中無惡少年乃行。未行,復遣人覘之。人亦熟李行,不敢以褻語加焉。李至,歌道家遊仙辭數闋,儼容默坐。或有狎之者,輒拂袖徑出,弗少留;他日或再招,必拒不往。 益津縣令年頗少,以白金遺其約。欲私之。李持刀入戶,以巨木撐柱,罵曰:“吾聞縣令爲風化首,汝縱不能而忍壞之耶?今冠裳其形而狗彘其行,乃真賊爾!豈官人耶?汝即來,汝即來吾先殺汝而後自殺爾!”令驚走。 時監州聞其賢,有子方讀書,舉秀纔,聘爲之婦,李尚處子曰。居數年,天下大亂,夫婦逃難,俱爲賊所執。賊悅李有殊色,欲殺其夫而妻之。李抱其夫詬曰:“汝欲殺吾夫即先殺我,我寧死決不從汝作賊曰!”賊怒,並殺之。籲!倡猶能有是哉!可慨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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