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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豈可以鄉利倍義乎!

司馬遷 · 漢代 · 出自 《史記·七十列傳·淮陰侯列傳》

譯文

喫着別人賜予的食物,要爲人家的事業效命,我怎麼能夠圖謀私利而背信棄義呢!

註釋

食:喫。食:喫的東西。死人:意爲死者效命。倍:古衕“背”,背棄,背叛。

賞析

此句展現出一種忠誠和道義的品格,說明接受別人恩惠時要盡心盡力回報,不能因爲利益而違背自己的良心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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