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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不可極,極樂成哀;欲不可縱,縱慾成災。」

吳兢 · 唐代 · 貞觀政要·捲八·論刑法

譯文

享樂不可極度,極度就變成悲哀;人慾不可放縱,放縱就變成災難。

賞析

所謂“物極必反”,享樂、放縱慾望如果超過限度,不加節製的話,就會曏相反的方面轉化,成爲人生的悲哀和災禍,勸誡人們無論做什麼事情都要有一個度,凡事不可太過,當止則止。

註釋

極:達到極點。縱:放任;不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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