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之曰明哲,明哲實作則。 佚名 · 先秦 · 出自 《尚書·商書·說命上》 譯文 通曉事理的叫做明哲,明哲的人實可製作法則。 註釋 知之:這裏指通曉國家政事。明哲:謂聖明睿智,通曉事理,賢能有纔。 賞析 指明哲的人纔能成爲榜樣。 廣告 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