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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之曰明哲,明哲實作則。

佚名 · 先秦 · 出自 《尚書·商書·說命上》

譯文

通曉事理的叫做明哲,明哲的人實可製作法則。

註釋

知之:這裏指通曉國家政事。明哲:謂聖明睿智,通曉事理,賢能有纔。

賞析

指明哲的人纔能成爲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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