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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迎佛骨表

韓癒頭像 韓癒 唐代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後漢時流入中國,上古未嘗有也。昔者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顓頊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歲;帝嚳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帝舜及禹,年皆百歲。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其後殷湯亦年百歲,湯孫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書史不言其年壽所極,推其年數,蓋亦俱不減百歲。周文王年九十七歲,武王年九十三歲,穆王在位百年。此時佛法亦未入中國,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漢明帝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纔十八年耳。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宋、齊、梁、陳、元魏已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度捨身施佛,宗廟之祭,不用牲牢,晝日一食,止於菜果,其後竟爲侯景所逼,餓死臺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禪,則議除之。當時羣臣材識不遠,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聖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維睿聖文武皇帝陛下,神聖英武,數千百年已來,未有倫比。即位之初,即不許度人爲僧尼道士,又不許創立寺觀。臣常以爲高祖之志,必行於陛下之手,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之轉令盛也?

今聞陛下令羣僧迎佛骨於鳳翔,御樓以觀,舁入大內,又令諸寺遞迎供養。臣雖至愚,必知陛下不惑於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豐人樂,徇人之心,爲京都士庶設詭異之觀,戲玩之具耳。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將謂真心事佛,皆雲:“天子大聖,猶一心敬信;百姓何人,豈合更惜身命!”焚頂燒指,百十爲羣,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惟恐後時,老少奔波,棄其業次。若不即加禁遏,更歷諸寺,必有斷臂臠身以爲供養者。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製;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於境,不令惑衆也。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兇穢之餘,豈宜令入宮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古之諸侯,行弔於其國,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後進弔。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羣臣不言其非,御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爲,出於尋常萬萬也。豈不盛哉!豈不快哉!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鑑臨,臣不怨悔。無任感激懇悃之至,謹奉表以聞。臣某誠惶誠恐。

勸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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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臣上陳說:我認爲佛教不過是外國人的一種法術罷了。在後漢時傳入中國,上古時從來沒有。上古時,黃帝在位一百年,活了一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活了一百歲:顓頊在位七十九年,享年九十八歲;帝嚳在位七十年,享年一百零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享年一百一十八歲;虞舜和大禹,也都活了一百歲。那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長壽,但是中國並沒有佛教。後來,殷朝的商湯也活了一百歲。商湯的孫子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史書上沒有說他們活了多少年。但推斷他們的年齡,大概也都不少於一百歲。周文王享年九十七歲,周武王享年九十三歲,周穆王在位一百年,此時佛法也沒有傳入中國。他們並不是由於信奉佛教纔活到這樣的高壽。

注釋

註釋
佛骨:指佛教始祖釋迦牟尼的一節指骨。
表:文體名,古代臣子上給皇帝的奏章的一種,多用於陳情謝賀。
臣某言:表開頭的一種格式,某是上表者的代詞。
伏:俯伏,下對上的敬詞。
佛:此處指佛教。
夷狄(dí):古代對少數民族的稱呼,文章指天竺(今印度)。
法:法度,文章指宗教。
後漢:即東漢。
黃帝:傳說中上古時代部落聯盟的首領,姓公孫,名軒轅。相傳他先後戰勝炎帝和蚩尤,爲漢族始祖。
少昊(hào):傳說中古部落首領。黃帝子,己姓,名摯,字青陽。
顓(zhuān)頊(xū):傳說中古部落首領。黃帝之子昌意之後,號高陽氏,居於帝丘(今河南省濮陽東南)。
帝嚳(kù):傳說中古部落首領,黃帝之子玄囂之後,號高辛氏,居西亳(今河南省偃師縣)。
帝堯:傳說中古部落聯盟領袖,帝嚳之子,號陶唐氏,居平陽(今山西省臨汾縣)。
帝舜:傳說中古部落聯盟領袖,顓項的七世孫,姚姓,號有虞氏,名重華,居蒲坂(今山西省永濟縣東南)。
禹:傳說原爲夏後氏部落領袖,後因治水有功,舜死後爲部落聯盟領袖。
壽考:壽命長。考:老。
殷湯:帝嚳之子契之後,子姓,原爲商族領袖。後用伊尹,陸續滅掉鄰國和夏的盟國,最後一舉滅夏,建立商朝。
太戊(wù):即大戊,殷湯第四代孫。
武丁:殷湯第十代孫。
周文王:相傳爲帝嚳之子後稷之後,姬姓,名昌。亦稱西伯,史稱其“和善累德,諸侯皆曏之。”紂王曾囚西伯於羑裡(故址在今河南省湯陰縣北)。
武王:周武王名發,文王次子。率衆諸侯伐紂滅商,建立周朝。
穆(mù)王:周昭王子,名滿。
漢明帝:即劉莊,光武帝劉秀第四子。
運祚(zuò):國運,福祚,即世運。
宋、齊、梁、陳、元魏:國名。宋:開國皇帝劉裕,或稱劉宋,立國59年。前後八個皇帝,四人被殺。齊:開國皇帝蕭道成,或稱南齊,立國23年。前後七個皇帝,三人被殺。梁:或稱蕭梁,開國皇帝蕭衍,立國56年。前後四個皇帝,三人被殺,一人餓死。陳:開國皇帝陳霸先,立國34年。前後五個皇帝,一人被俘。元魏:即北魏,鮮卑人拓跋珪建立北魏,魏孝文帝時改姓元氏,故稱元魏。立國160年。前後十七個皇帝,八人被殺。
謹:慎重。
促:短。
梁武帝:即蕭衍。蕭衍,字叔達,502年至549年在位。即位後大興寺廟,自己曾三次捨身衕泰寺,由他的兒子和臣子用重金贖回。
牲牢:指作祭品用的牲畜牛、羊、豬。
侯景:字萬景,北魏懷朔鎮(今內蒙古固陽南)鮮卑化羯人。
材識:纔能見識。
推闡(chǎn):推廣闡發。聖明對皇帝的美稱,文章指高祖禁佛的主張。
睿(ruì)聖文武皇帝:唐憲宗元和三年正月羣臣給唐憲宗李純上的尊號。
倫比:匹敵。
舁(yú):抬。
大內:指皇帝宮殿。
遞迎:一個送一個迎接。
直:只是。
徇(xùn):順從。
詭異:怪異。
觀:給人看。
具:置,備。
愚冥(míng):愚昧。
焚頂燒指:以火燒頭頂,燒灼手指。
業次:生業,如做工、經商等。此處指本職工作。
臠(luán)身:把身上的肉割下一塊。臠:切成小塊的肉。
法言、法服:指合乎禮法的言語、服飾。
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僧人見皇帝不行人臣禮,又不養父母,無妻無子。
宣政:宮殿名,位於大明宮含元殿後。
禮賓:禮賓院,唐憲宗元和九年設禮賓院於長安長興裏,以待四夷之使。
設:指設宴。
巫:能以舞降神的人。
祝:祠廟中司祭禮的人。
桃茢(liè):用桃枝編的笤帚,古人用它掃除不祥。
尋常:指一般人。
無任:即不勝。
懇悃(kǔn):誠懇。

賞析

這是韓癒曏唐憲宗上的一篇奏表。該表中心論點是“佛不足事”,集中表現了作者堅決反對唐憲宗拜迎佛骨這一迷信舉動,充分顯示了作者反佛明儒的堅定立場和英勇無畏的戰鬥精神。該表廣徵博引,說古論今,結構嚴謹,邏輯性強,感情激烈。韓癒在這篇表中揣摩皇帝迎佛骨的心理狀態在於“事佛求福”、益壽延年,因此他隻字不提佛理,表的前半部分只從年壽上立論。表分爲四大段,由六個自然段組成:
第一大段包括一、二自然段。這一大段以佛教傳入中國之前、之後的大量歷史事實,從正反兩方面證實“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一自然段指出佛教傳入中國以前,君王長壽:開篇簡潔有力地做出判斷:佛是夷狄的宗教,東漢時流入中國。(按,據今人考證,佛教在西漢時已傳進中國)點出“夷狄”,以衕“中國”相區別,希望能從皇帝至高無上的自尊心方面打動唐憲宗。繼而列舉上古時期黃帝、少昊、顓項、帝嚳、堯、舜、禹、殷湯、大戊、武丁、周文王、武王、穆王等都長壽的歷史現象,說明長壽的原因並不是“事佛”一這就隱含不必事佛的意思在內。第二自然段,以佛教傳入後,皇帝“事佛求福,乃竟得禍”的事實,講明瞭“佛不足事”的道理。
第二段以唐高祖對佛教“則議除之”的歷史與唐憲宗違背祖宗遺教,迎奉佛骨帶來危害的現實,從正反兩個方面說明“佛不足事”,事佛有害。先敘述高祖對佛教採用“除之”措施。由於唐初政局變動,秦王李世民殺皇太子李建成與齊王李元吉後,高祖失去權位,新登基的唐太宗李世民用“大赦”和“復浮圖、老子法”等措施拉攏人心,穩定局面。高祖除佛落空。這段史事難於秉筆直書,所以作者巧妙地把它推給“羣臣纔識不遠”。作者高度評價除佛之議,覺得是“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聖明,以救時弊”,並明確表示對停止除佛的不滿: “臣常恨焉”。次敘唐憲宗即位之初,實行高祖遺志, “不許度人爲僧、尼、道士,又不許創立寺、觀”。使作者歡欣鼓舞。但情況劇變,現在不僅沒有實行詔令,反而放縱佛教蔓延擴展,使它盛行。 “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之轉令盛也?”這句在文中起承接、關鎖作用,文意一大轉折,前面從正面立論,用作下文的對比。
下文敘唐憲宗迎奉佛骨“傷風敗俗,傳笑四方”。從反面勸諫唐憲宗停止迎奉佛骨之舉,委婉地替憲宗開脫,有意說他“不惑於佛”,迎佛骨只是遷就衆人貪樂之心,爲人們設怪異戲玩之具。其實,作者深知唐憲宗爲佛教虛妄所迷。從稱頌唐憲宗“神聖英武,數千百年已來,未有倫比”,到爲之推諉責任,足見作者上表時期盼唐憲宗接受諍諫和小心翼翼的心理。 “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不想觸怒唐憲宗,而搬給其一個改變初衷,停迎佛骨的階梯。表文把迎奉佛骨造成惡果的責任推給“百姓愚冥”,雖然是作者“上智下愚”觀點的流露,但更是一種策略。百姓以皇帝“真心事佛”,因而出現狂熱、怪異情況:焚頂燒指、解衣散錢、棄其業次,甚至斷臂臠身。 “自朝至暮”從時間上寫狂熱怪異的程度, “百十爲羣”、 “老少奔波”,言狂熱,怪異人數之衆。作者對此現象做出評判:“傷風敗俗,傳笑四方”,不是小事。第一段言先朝故事以影射現實:迎奉佛骨無益而有害?第二段則言本朝時事,以批評現實:迎奉佛骨,帶來禍害,雖爲唐憲宗開脫,但唐憲宗實負重責,這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段包括第四、五自然段,從佛本夷狄之人與對鬼神應敬而遠之兩個方面闡述迎奉佛骨有背先王之道,再次論證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四自然段指出佛骨乃“枯朽之骨,兇穢之餘”,不得入宮禁。“夫佛,本夷狄之人”,這是從排斥外來思想的方面探究佛祖的來由:佛並不神聖,他們的佛祖釋迦牟尼也不過是肉眼凡胎的人,而且是夷狄之人。鄙夷之情溢幹言表。從佛祖這一根本上否定佛,說明作者反佛相當徹底。佛祖作爲夷狄之人,語言、衣服諸方面都與中國人不一樣。
第四大段在上述條陳事佛有害的基礎上,提出“永絕根本”的排佛措施,表示如果能夠實施“豈不盛哉!豈不快哉!”排佛的措施是“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這一措施的深遠意義是“永絕根本”,使天下之人消除疑惑。作者忍不住在這裏插入抒情語句,以表達歡欣之情。繼而做一假設:“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作者情願承擔一切風險,表現出爲國爲民犧牲一己的精神,既言“佛如有靈”,這就透露作者未必相信佛能作祟,表明作者思想可能徘徊於有神、無神之間。
這篇表以大量歷史事實與現實狀況作爲例證,闡述“佛不足事”這一中心論點,並引經據典,用先王之教與先王禮法作爲理論依據,由遠及近,從古到今,層層緊扣,逐層深化,嚴肅批評唐憲宗迎佛骨、崇佛教的荒謬性與危害性,始終表現擺事實、講道理、誠懇勸諫的風範。文章擅長用對照寫法。從歷史看,有佛教傳入中國之前與傳入中國之後不衕情況的對比;從現實來看,有唐高祖與唐憲宗對佛教所持不衕態度的對比;從唐憲宗本人來看,有前後不衕時期不衕思想、做法的對比。正反兩面的對比,使作者之立論更顯得正確、鮮明。文中穿插生動的描寫,增強了形象性與說服力。又如讀到佛祖假如活着,來朝晉見所受禮遇,也出之以形象的描寫,把佛祖那外邦使者的臣子面目,活靈活現地展示在了人們的眼前,因而使之失去了神聖的光圈,而突現其“夷狄之人”的屈辱地位。這些形象性的描寫,作爲論證的輔助手段,起到了獨特的效果。在語言運用上,這篇表只舉實例,不用典故,無冷僻字眼,有日常口語,以散句爲主,自然灑脫,娓娓道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創作背景

在唐憲宗元和十四年(819),儒佛矛盾以一種激烈的形式暴發了。元和十四年是開塔的時期,唐憲宗要迎佛骨入宮內供養三日。韓癒聽到這一消息,寫下《諫迎佛骨》,上奏憲宗,極論不應信仰佛教。但韓癒沒能阻擋憲宗迎佛骨,還險些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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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韓癒頭像

韓癒

唐代

韓癒(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陽(今河南孟州)人,一說懷州修武(今河南修武)人 ,自稱“郡望昌黎(今遼寧義縣)” ,世稱“韓昌黎”“昌黎先生”。中國唐朝中期官員、文學家、思想家、哲學家、政治家、教育家。祕書郎韓仲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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