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薛存義序
河東薛存義將行,柳子載肉於俎,崇酒於觴,追而送之江滸,飲食之。且告曰:“凡吏於土者,若知其職乎?蓋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於土者,出其什一傭乎吏,使司平於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豈惟怠之,又從而盜之。曏使傭一夫於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盜若貨器,則必甚怒而黜罰之矣。以今天下多類此,而民莫敢肆其怒與黜罰者,何哉?勢不衕也。勢不衕而理衕,如吾民何?有達於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義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勞心;訟者平,賦者均,老弱無懷詐暴憎。其爲不虛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審矣。 吾賤且辱,不得與考績幽明之說;於其往也,故賞以酒肉而重之以辭。
譯文
譯文
河東人薛存義將要啓程,我準備把肉放在盤子裏,把酒斟滿酒杯,追趕進而送到江邊,請他喝,請他喫,並且告訴說:“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你知道地方官的職責嗎?(他們是)老百姓的僕役,並不是來役使老百姓的。凡是靠土地生活的人,拿出田畝收入的十分一來僱傭官吏,目的是讓官吏爲自己主持公道。現在自己做官的接受了老百姓的俸祿卻不認真給他們辦事,普天之下到處都是。哪裏只是不認真?而且還要貪污、敲詐等行徑。假若僱一個幹活的人在家裏,接受了你的報酬,不認真替你幹活,而且還盜竊你的財物,那麼你必然很惱怒進而趕走、處罰他。現在的官吏大多是像這樣的,而百姓卻不敢盡情地把憤怒發洩出來並責罰他們,這是爲什麼呢?情勢不衕啊。地位情況不衕而道理一樣,對我們的老百姓該怎麼辦?有明於事理的人,能不惶恐並敬畏嗎?”
薛存義代理零陵縣令兩年了。每天很早便起牀工作,晚上還在考慮問題,辛勤用力而耗費心血,打官司的都得到公平處理,繳納賦稅的都均衡合理,老的少的都沒有內懷欺詐或外露憎惡的,他的行爲的確沒有白拿俸祿了,他知道惶恐和敬畏也明白無誤。
我低賤並且被貶謫。不能在官員的評議中參與什麼評議,在他臨行的時候,因此,贈給酒肉而再加上這些贈言。
註釋
河東:今山西省永濟縣。
將行:將要離開(零陵)。
柳子:作者柳宗元自稱。
載肉於俎(zǔ):把肉放在器物裏。載:承。俎:古代放肉的器物。
崇酒於觴(shāng):在酒杯裏倒滿了酒。崇:充實,充滿,這裏作動詞用。
滸(hǔ):水邊。
飲(yìn)食(sì)之:請他喝,請他喫。給……喫,喝
凡吏於土者:所有在地方上做官的人。吏,做官,作動詞用。
若知其職乎:你知道他們的職責嗎?若:你。其:指代“凡吏於土者”。
民之役:百姓的僕役。役,僕役,作名詞。
役民:奴役人民,驅使人民。役:奴役,作動詞用。
凡民之食於土者:所有依靠土地生活的人。定語“食於土者”後置,中心詞爲“民”,倒裝句式。
出其十一傭乎吏:拿出他收入的十分之一來僱傭官吏。意思是:人民給官府納賦稅,官吏的俸祿就從賦稅中出。
使司平於我也:讓官吏給我們百姓辦事。司:官吏。平:治理。我:指代“民”、百姓。
我受其直:我(官吏)接受了他們(百姓)的報酬。我:指代“吏”。直:衕“值”,指官吏所得的俸祿。
怠其事者:不認真給他們辦事的。怠:懈怠。輕忽。其:指代人民。
豈惟怠之:還不僅僅是翫忽職守。豈:語氣助詞,難道。唯:只。之:指代“其事”,即“民之事”。
盜之;竊取百姓錢財,盜:指貪污和敲詐勒索。之:指代人民。
曏使傭一夫於家:假若你家裏僱傭一個僕人。曏使:假若。
黜(chù)罰:責罰、逐出。黜,就官吏而言,是降職或罷免的意思。這裏是指主黜僕,可解釋爲“逐出”。
肆:爆發出來,表示出來。
勢不衕也:官與民的關係,情勢不衕於主與僕的關係。意思是:人民沒有辦法黜罰官吏。
如吾民何:對於老百姓能怎麼樣呢?如……何,文言固定格式,把……怎麼樣。
達於理者:通達事理的人。
賞析
《送薛存義序》是一篇贈序體的政論文。文中針對中唐時期貪官污吏遍佈天下,階級矛盾日益加劇的社會現狀,提出“官爲民役”的進步觀點。作者認爲人民與官吏應當是僱傭與被僱傭,主人與奴僕的關係。官吏必須“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勞心”,以便做到“訟者平,賦者均”。官吏如果消極怠惰,甚至貪污受賄,徇私舞弊,人民就有權像對待不稱職的奴僕那樣懲罰和罷免他們。這種政治理想在地主階級專政的封建社會中雖然是無法實現的主觀臆想,但卻反映了人民羣衆的強烈願望,是政治思想發展史上的珍貴資料。全文從送別始,以送別結,中間借送別論吏治,首尾呼應,緊扣文題,其語言犀利簡潔卻嚴密深刻,體現了作者的吏治思想。
這篇文章的具體創作時間不詳。柳宗元的衕鄉薛存義,在零陵縣代理了兩年縣令,適逢官職調動,柳宗元趕來爲他送行,並借送別之際,寫下這篇文章以表達心中憂國憂民的一腔憂患。
文章第一段的開頭,作者用簡約的筆墨點明薛存義的離任和作者的送行。“載肉”、“崇酒”、“追而送之”,顯出送行的鄭重和情誼的深厚,爲下面一段語重心長的議論蓄勢。薛存義這次離開永州,是在“假令二年”之後到新的地方去做官,作者在送行之際諄諄相告的內容便集中在官吏的職責上,但作者卻並不把“告”的對象侷限在薛存義一人身上,而是以“凡吏於土者,若知其職乎”劈頭髮問,從而使所論的內容具有普遍的意義。緊接着又用概括精粹的語言從正反兩個方面揭示了官吏的職責:“蓋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上句正意,卻是賓;下句反面,恰是主,放在後面,處於強調的位置。從文章本身看,作者所着重評論、揭露、警戒的,正是這一類“役民”的官吏。下面就圍繞這個論斷來揭露役民之吏。作者指出:“民之食於土者”,靠土地爲生的人,即農民,把他們收入的十分之一拿來納稅,僱傭官吏,是爲了讓官吏爲自己辦理事情。這裏把納稅的目的說成是僱傭官吏辦事,而不是像封建統治者歷來所宣揚的那樣,是奉事君上應盡的義務,不但在實際上否定了封建王稅剝削的合理性,而且對官、民之間統治被統治的關係也是一種大膽的翻案。在正面論述了官吏的職責、官吏與人民的關係以後,作者便將批判的筆鋒直接指曏現實中的官吏。首先尖銳地揭露受其直而怠其事的官吏“天下皆然”,顯示出吏治的普遍腐敗,令人怵目驚心。接着又進一步指出、還有比“怠”更嚴重的“盜”:貪污中飽,敲詐勒索。作者就近取譬,指出一個受僱的僕役,如果拿了工錢不幹事,甚至偷盜主人的財物,必然要受到主人的驅逐與責罰。這個比喻由於緊扣僱傭與受僱的主僕關係,就把人民黜罰不稱職的官吏乃至貪官污吏的合理性說得明白透徹,讓人感到作爲主人的人民有着充分的行使黜罰的權利。然後,作者筆鋒一轉,指出官吏儘管都是這一類人,但人民卻不敢充分表露自己的憤怒並且行使黜罰之權,原因就在於“勢不衕”:官與民權勢地位的不衕。一個“勢”字就點穿了問題的實質。寫到這裏,似乎無可爲繼,作者卻又掉筆翻轉:“勢不衕而理衕,如吾民何”老百姓雖然無“勢”,卻有“理”。能把(有理的)“吾民”怎麼樣。作者語重心長地表示:“有達於理者,得不恐而畏乎”暗示官吏怠事、盜民的情況如果繼續發展,終將釀成大亂。吏治問題關係着封建統治的存亡,這正是作者寫這篇文章的根本認識和出發點。但他卻不直接說破,而是用有通達事理者“得不恐而畏乎”這樣的言詞來略加點逗,讀來反更有“危言聳聽”之感。
文章第二段由論述吏的職責落到題目上來,讚美薛存義的政績。“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勞心”二句,明其非“怠”,“訟者平,賦者均,老弱無懷詐暴憎”三句,明其“司平”於民:“不虛取直”、“知恐而畏”是對薛的總贊,應上段“民之役”、“達於理”。這一段從正面表彰,而與上段關於吏職的論述嚴絲合榫,無異於爲作者的理論樹立一個正面的典型。對薛存義本人來說,上一段是臨別贈言,這一段則是熱情的勉勵。
文章最後一段交待餞行贈序的緣由,遙應篇首。“吾賤且屠,不得與考績幽明之說”是牢騷語。作者由於身遭貶斥,地位低微,不能對於官吏的考覈升降提出意見,只能給他寫幾句話送行。也正因爲處於“賤辱”之故,所以能比較深切地體會到人民的痛苦和願望。作者心目中的“民之役”,也不過是使“訟者平,賦者均”的封建官吏。但他的這一觀點,在當時卻是石破天驚的異端理論,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
全文二百四十一字,卻提出並透闢地論述了一個重大的政治理論問題:官吏的職責和官民的關係問題。文中不但有一語破的、揭示本質的論斷與分析,如吏爲民役、非以役民的論斷;民無勢莫敢肆其怒的分析,而且有層層轉進、推理嚴密的論證(從“民之役”推出對怠事盜貨者黜罰的合理,又從民莫敢黜罰推出“勢不衕”的論斷;再從“勢不衕而理衕”推出達理者的“恐而畏”),有生動恰切、切中事理的比喻,不但有尖銳的揭露批判,而且也有正面的表彰。雖是短章,卻顯得曲折波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