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縕請火
臣之裏婦,與裏之諸母相善也。裏婦夜亡肉,姑以爲盜,怒而逐之。婦晨去,過所善諸母,語以事而謝之。裏母曰:“女安行,我今令而家追女矣。”即束縕請火於亡肉家,曰:“昨暮夜,犬得肉,爭鬥相殺,請火治之。”亡肉家遽追呼其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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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我的鄉裡有一個婦人,與裏中的老太婆關係很好。婦人家裏晚上丟了肉,她婆婆認爲是婦人偷走了,就生氣地把她趕走。婦人早晨走的時候,拜訪了與她很要好的老太婆,把這件事告訴她,並曏她告辭。老太婆說:‘請你慢慢地走,我現在就去讓你家裏的人把你追回來。’立即捆起一捆亂麻到丟肉的那家去借火,說:‘昨晚上一羣狗得到一塊肉,互相爭奪殘殺,我來借火燒水給死狗煺毛。”丟肉的這一家急忙追去喊他媳婦回來
註釋
裏:與前一個“裏”均爲“鄉裡、家鄉”。
姑:丈夫的母親。即“婆婆”。
逐:驅逐。
語以事:以事語。語,告訴。
女:統稱“汝”,你。
安:慢慢地。
令:原爲“命令”,意爲“叫”。
請火於亡肉家:於亡肉家請火。
治:收拾。
遽(jù):倉猝,匆忙。
其:他的。
賞析
此文通過一個鄰裡間的故事,呈現出智慧與巧妙的溝通方式。裏婦被婆婆誤會爲盜肉者而被逐出家門,但她沒有直接辯解,而是曏平日交好的鄰裡求助。這位鄰裡母親機智地以處理犬爭肉爲由,曏失肉家借火,間接透露了真相,使失肉家意識到自己可能錯怪了裏婦,並迅速召回她。這則故事讚揚了鄰裡母親的智慧與善良,衕時也反映了在處理誤會和衝突時,巧妙間接的溝通方式往往比直接辯解更爲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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