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杞菊賦
“吁嗟先生,誰使汝坐堂上稱太守?前賓客之造請,後掾屬之趨走。朝衙達午,夕坐過酉。曾杯酒之不設,攬草木以誑口。對案顰蹙,舉箸噎嘔。昔陰將軍設麥飯與蔥葉,井丹推去而不嗅。怪先生之眷眷,豈故山之無有?”
先生聽然而笑曰:“人生一世,如屈伸肘。何者爲富?何者爲美?何者爲陋?或糠核而瓠肥,或梁肉而墨瘦。何侯方丈,庾郎三九。較豐約於夢寐,卒同歸於一朽。吾方以杞爲糧,以菊爲糗。春食苗,夏食葉,秋食花實而冬食根,庶幾乎西河、南陽之壽。”
譯文
唐代陸龜蒙曾說過,他經常喫杞菊,一直到夏天五月,枝葉已經老硬,還是喫個不停。就此他還寫了《杞菊賦》來寬慰自己。起先我也懷疑他的說法,覺得一個讀書人,事業上不順心,生活貧困一些,簡省一些,也就差不多了。至於說到肚子餓到喫草木的程度,似乎也太誇張了。我做官做了十九年了,家庭日益貧困,衣食穿着,還不如以前。這次來到密州,想想飯總能喫飽,誰知廚房裏冷冷清清,整日裏愁眉苦臉的。隨後每天和通守劉廷式沿着城牆,在荒廢的菜園裏找杞菊來喫,相對摸着肚子大笑,這才相信陸龜蒙說的話是真的,沒有說錯。於是寫這篇《後杞菊賦》也來寬慰自己一下,並且做一些辯解。
“唉,先生。誰讓你坐在堂上,還叫做太守。前有賓客請你喫飯,後有手下官員跟從。早上到衙門一直到中午,傍晚一直做到酉時以後,這麼長的時間裏,沒有喝過一杯酒,就是拿草木騙騙自己嘴巴。對着飯桌,時時皺起眉頭,拿起筷子,卻難以下嚥。以前陰就將軍拿麥飯與蔥葉來招待井大春,井大春把飯菜推到一邊,看也不看。奇怪的是你好像對草木之食情有獨鍾,難道你們家鄉沒有這樣的草木!”
我聽了之後,笑着說:“人生活在這世界上,就像手肘一樣能伸直也能彎攏。什麼叫貧困,什麼叫富有?什麼叫美豔,什麼叫醜陋?有的人喫粗糠照樣長得白白胖胖,有的人整天山珍海味卻還是長得很瘦。何曾每天飯菜,花費萬錢,庾杲子喫的,翻來覆去還是韭菜。這只是在夢裏比較豐盛和貧寒,到頭來還是一死。我以杞菊爲食,春天喫它的苗,夏天喫它的葉子,秋天喫它的花和果實,冬天喫它的根,說不定我還能像子夏和南陽地方的人那樣長壽呢!
天隨生:唐代陸龜蒙,字魯望,姑蘇(今蘇州)人,自號天隨子。
自廣:自寬。
膠西:即密州,治所在今山東省諸城。
通守:即通判。
劉君廷式:劉廷式,齊州人。未及第時,議娶其鄉農家女。廷式及第,而其女以疾兩目皆盲。女家不敢復言,或勸納其幼女。廷式笑卻之,竟娶盲女。東坡有《書劉廷式事》。
酉:十二時辰之一。酉時相當於現代的17點至19點。這裏是說,下午很晚才散衙。
噎嘔:喉塞作嘔。
陰將軍:陰就。
陰將軍設麥飯,井丹推去不嗅:《後漢書·列傳七十三》:“井丹字大春,扶風郿人也。建武(東漢光武年號)末,沛主(劉)輔等五王居北宮,皆好賓客,更遣請丹,不能致。信陽侯陰就,光烈皇后弟也,以外戚貴盛,乃詭說五王,求錢千萬,約能致丹。而別使人要(邀)劫之。丹不得已,既至,就故爲設麥飯蔥葉之食。丹推去之。曰:‘以君侯能供甘旨,故來相過,何其薄乎?’更置盛饌,乃食。”
聽(yin):張口笑也。
糠核:《史記·陳丞相(平)世家》:“平爲人長(大)美色。人或謂平曰:‘貧何食而肥若是?’其嫂嫉平之不視家生產,曰:‘亦食糠核耳’。”
瓠(hù)肥:喻胖而壯。《史記·張丞相列傳》:“及沛公略地過陽武,蒼以客從攻南陽。蒼坐法當斬,解衣伏質,身長大,肥白如瓠,時王陵見而怪其美士,乃言沛公,赦勿斬。”
粱肉:指精美的餐食。
墨瘦:明帝手詔與陳思王曹植曰:“王顏色瘦弱,何意耶?……今者食幾許米?又啖肉多少?見王瘦,吾甚驚。宜當節水加餐。”(《太平御覽·卷三七八》)
何侯方丈:《晉書·何曾傳》:“陳國陽夏人。晉武帝踐祚,進爵爲郎陵公,性奢豪。務在華侈。食日萬錢,猶目無下箸處。”方丈,一丈見方。“食前方丈”,是說餚饌佈滿面前,豐盛已極。語見《墨子》、《孟子》。這裏省去“食前”二字,以對下句“三九”。
庾郎三九:《南史·庾杲之傳》:“杲之字景行,新野人也。解褐奉朝請,稍遷尚書駕部郎。清貧自業。食唯有韭薤、瀹韭、生韭雜菜。任防嘗戲之曰:“誰謂庚郎貧?食鮭(xie,吳人謂魚菜總稱,見《集韻》)嘗有二十七種。”蓋戲諧韭爲九。三韭爲二十七種也。
豐:富。
約:貧。
糗(qiǔ):炒熟的米、麥。這裏代指糧食。
西河、南陽之壽:
西河:指卜商,字子夏,孔子弟子,衛人。晚居西河,魏文侯師之。蓋年百歲。見清代梁玉繩《漢書·人壽考·卷三》。
南陽之壽:《風俗通》曰:南陽酈縣有甘谷,谷水甘美。雲其山上大有菊。水從山上流下,得其滋液。谷中有三十餘家,不復穿井,悉飲此水。上壽百二三十;中百餘,下七八十者,名之大天。又盛弘之《荊州記》亦曰;酈縣菊水。太尉胡廣,久患風贏,恆汲引此水,後疾遂廖,年近百歲(並見《藝文類聚·卷八十一》)。
賞析
《後杞菊賦》是北宋蘇軾作的一篇“自嘲”散文,寫於詩人任密州太守期間。文章記述真切,議論風生,頗有諧趣。表達了作者心胸豁達,超然物外,以灑脫的態度對待困難,表現了不羈心於外物。此文後被誣爲譏諷朝廷減削公使錢太甚,成爲“烏臺詩案”罪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