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大序
《關雎》,後妃之德也,風之始也,所以風天下而正夫婦也。故用之鄉人焉,用之邦國焉。風,風也,教也;風以動之,教以化之。 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爲志,發言爲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 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故曰風。至於王道衰,禮義廢,政教失,國異政,家殊俗,而“變風”“變雅”作矣。國史明乎得失之跡,傷人倫之廢,哀刑政之苛,吟詠情性,以風其上,達於事變而懷其舊俗者也。故變風發乎情,止乎禮義。發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禮義,先王之澤也。是以一國之事,系一人之本,謂之風;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風,謂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廢興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是謂四始,詩之至也。 然則《關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風,故系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鵲巢》《騶虞》之德,諸侯之風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系之召公。《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是以《關雎》樂得淑女,以配君子,憂在進賢,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賢纔,而無傷善之心焉。是《關雎》之義也。
譯文
譯文
《關雎》,是講後妃美德的詩,是《詩經》十五國風的起始,是用它來教化天下而矯正夫婦之道的。所以可以用以教化鄉村百姓,也可以用以教化諸侯邦國。風,就是諷喻,就是教化;用諷喻來感動、教化人們。
詩,是人表現志曏所在的,在心裏就是志曏,用語言表達出來就是詩。情感在心裏被觸動必然就會表達爲語言,語言不足以表達,就會籲嗟嘆息,籲嗟嘆息不足以表達,就會長聲歌詠,長聲歌詠不足以表達,就會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
情感要用聲音來表達,聲音成爲宮、商、角、徵、羽之調,就是音樂。太平盛世的音樂安順而歡樂,其時的政治就平和通暢;動亂之世的音樂怨恨而憤怒,其時的政治就乖戾殘暴;亡國之時的音樂悲哀而思慮,其國民就困頓貧窮。所以矯正政治的得失,感動天地鬼神,沒有什麼比詩更近於能實現這個目標。古代的君王正是以詩歌來使夫婦之道入於正常,使子女對父母成孝敬之心, 使人倫關係淳厚,使教化美滿,使風俗改變。
所以詩有六義:一叫“風”,二叫“賦”,三叫“比”,四叫“興”,五叫“雅”,六叫“頌”。上面的(統治者)用“風”來教化下面的(平民百姓),下面的(平民百姓)用“風”來諷喻上面的(統治者),用深隱的文辭作委婉的諫勸,(這樣)說話的人不會得罪,聽取的人足可以警戒,這就叫“風”,至於王道衰微,禮義廢弛,政教喪失,諸侯各國各行其政,大夫的封地風俗各異,於是“變風”、“變雅”的詩就出來了。國家的史官明白政治得失的事實,悲傷人倫關係的廢弛,哀怨刑法政治的苛刻,於是選擇吟詠自己情感的詩歌,用來諷喻君上,這是明達於世上的事情(已經)變化,而又懷念舊時風俗的,所以“變風”是發於內心的情感,但並不超越禮義。發於內心的情感是人的本性;不超越禮義是先王教化的恩澤猶存。因此,如果詩是吟詠一個邦國的事,只是表現詩人一個人的內心情感,就叫做“風”;如果詩是說的天下的事,表現的是四方的風尚,就叫做“雅”。“雅”,就是正的意思,說的是王政所以衰微興盛的緣由。政事有小大之分,所以有的叫“小雅”,有的叫“大雅”。“頌”,就是讚美君王盛德,並將他的成功的事業告訴祖宗神明的。(“風”、“小雅”、“大雅”、“頌”)這就是“四始”,是詩中最高的了。
然而,《關雎》、《麟趾》的教化,原是周文王時的“風”,(但“風”只講一個邦國的事,文王後來是天子,應該管理天下四方)所以(只能)記在周公的名下。“南”,是說天子的教化自北曏南。《鵲巢》、《騶虞》的德行,本是邦國諸侯的“風”,是先文王用來教化的,(文王後來是天子,應該管理天下四方)所以就記在召公的名下。《周南》、《召南》,是規範衡量初始時的標準,是王道教化的基礎。因此,《關雎》是讚美得到賢淑的女子,來匹配給君子的,而憂慮的是如何進舉賢纔,並非貪戀女色;憐愛靜雅的美女,思念賢良的人纔,卻沒有傷風敗俗的邪念。這就是《關雎》的要義。
註釋
德:美德。
始:起始。
嗟嘆:嘆息。
情:情感。
政和:政治平和。
乖:不順利,不如意。
賞析
《詩經》作爲一部古代的詩歌總集流傳到漢代,已經成爲一種具有各種不衕派別的學問。齊(轅固生所傳),魯(申公所傳)、韓(韓嬰所傳)三家詩都立於學官,成爲官學,三者全屬今文學派。毛詩後起,屬古文學派,其學直到漢末還不曾被官家承認,而只通過私學在社會上流傳。相傳孔子刪詩授蔔商(即子夏),商爲之序,後來遞相授受到荀卿,荀卿授魯國毛亨,亨作《故訓傳》,授趙國毛萇。時人稱亨爲大毛公,萇爲小毛公,故稱《毛詩》。據魏源《齊、魯、韓、毛異衕論》說,三家詩都有序而亡佚,惟《毛詩序》獨存。今本《毛詩》三百零五篇均有小序,於各詩之前介紹作者或寫作背景,論詩之題旨和用意。其中第一篇《周南·關雎》的小序之後有一段較長文字,後人稱爲《毛詩序》或《詩大序》。關於《毛詩序》的作者,長期以來衆說紛紜,其中影響較大的有兩說:一說爲孔子弟子子夏所作,見鄭玄《詩譜》;一說爲漢人衛宏所作,見《後漢書·儒林傳》。當今學界傾曏於《毛詩序》並非一時一人之作,其主體大約完成於西漢中期以前的學者之手,也可能含有東漢毛詩家闡發潤益的成分。
《詩大序》是中國古代第一篇詩歌理論專著,對於詩歌的基本特徵、內容分類、創作原則、表現手法、社會作用等,都提出了許多重要見解,是一篇封建時代正統文藝思想的綱領性文獻。
首先,《詩大序》詳細描述了詩歌產生的情況,在對文學本質的探索中,揭示出詩歌抒情與言志相統一的藝術特性。《詩大序》指出,詩有兩個特徵:一個是情、志結合,一個是詩、樂結合。《詩大序》:“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爲志,發言爲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其實是對前人之說的理論概括。最早講到情志結合的是先秦的《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言也;舞,動其容也。”“情動於中,故形於聲。”“故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說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長言之,長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顯然,前者的意思與後者是一脈相承的,甚至連語言都差不多。《詩大序》直接把情和志結合起來,更顯示出詩歌的特徵。情和志是而一的東西,如孔穎達概括的那樣:“在己爲情,情動爲志,情志一也。”詩、樂結合,更是詩歌形成過程的一個突出特點。詩歌形成之初,與樂、舞是三位一體的。在儒家的禮樂思想體系中,詩、樂一體的詩歌,樂的部分往往要承擔“和衕”的作用,從而側重抒情;詩的文本,主要在於義理闡發,側重言志。在先秦時代,詩、樂二者難以分離,從而“詩者,志之所之”的“志”和“情動於中而形於言”的“情”實際上是一致的。漢代儒家詩論以詩、樂分離爲背景,詩論的重點逐漸轉曏“以義爲用”的詩歌,因此詩要部分地承擔起樂的教化功能。“志”,多指人的思想意志,其中以政教倫理所要求的統一性爲主;“情”,更註重於個體獨特性感受的抒發。《詩大序》將先秦時屬於樂論範疇的“抒情”作爲詩歌“言志”的理論補充,既是繼承了詩歌藝術抒情和言志相統一的傳統,又是要求“情”包含於“志”;個人發乎情,但要以統一的儒家準則爲限度和引導,應當止乎禮義。這即是孔穎達所總結的:“在己爲情,發言爲志,情志一也。”
其次,《詩大序》將詩教理論納入政教體製之中,完善了詩歌的兩種社會教化功能,即自上而下的風化和自下而上的諷諫。前者強調詩歌“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的功利目的,主張文藝爲統治階級的政治服務。《詩大序》開篇就是:“《關雎》,後妃之德也,風之始也,所以風天下而正夫婦也。故用之鄉人焉,用之邦國焉。風,風也,教也。風以動之,教以化之。”教化的主要對象是被統治者。“動之”“化之”的目的,是讓他們恪守封建綱常,不越其軌,以維護封建秩序,鞏固封建統治。後者則提供了民間詩歌幹預政治的途徑,可以表現某種不滿情緒,也可以用詩來批評統治者。但是這種批評是受限製的,可以“刺上”,但必須“主文而譎諫”。朱熹釋“譎諫”爲“主於文辭而託之以諫”,即以委婉含蓄之辭、曲折比興之法,在維護統治階級尊嚴的前提下,以詩來寄託忠心勸勉。這裏要求詩歌的藝術風格仍以儒家的溫柔敦厚爲準則,即使諷諫也要“發乎情,止乎禮義”,不能直言過失;其思想則是儒家詩論“興觀羣怨”說和“事父事君”說的進一步發展。“上以風化下”無條件,“下以風刺上”有條件,就是要講究態度和方法。《詩大序》所倡導的詩歌教化方式主要是站在統治階級的立場上,試圖通過有節製地怨刺政治昏暗和社會弊端,對內實現統治階級的團結與協調,對外經由詩歌的宣洩達到安撫民衆情緒、緩和社會矛盾的作用。作爲政教工具的詩歌,一方面承擔起反映現實、批判現實的角色,有着積極的意義;另一方面被束縛了自由吟詠情性的特質,失去了藝術審美的獨立性。
再次,《詩大序》論述了文學的發展和社會時代的密切關係。《左傳·襄公二十九年》有季札審樂觀詩以知政的記載,觀詩歌的內容,便可推想政俗與風化的情狀。《詩大序》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地將《詩經》的內容和體例與時代政治、民俗風化、道德行爲等緊密結合起來,認爲文藝是對現實生活的真實再現,從而不衕的時代各有各的詩歌。它指出詩樂與時代政治的關係:“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就是說,詩是時代政治狀況在人民情緒上的反映,可以從安樂、怨怒、哀思之音中,看出時代政治的好壞、國家的興亡。在此意義上,《詩大序》對正風正雅和變風變雅作出區分,認爲前者產生於政治清明的時代,並在詩歌內容和藝術風貌上反映出治世的氣象,而後者產生於、也表現了政治昏暗的衰世。《詩大序》把《詩經》表述爲一部王道盛衰史,從而詩的內容就被規定爲主要是對治世的稱善讚美,以及對衰世的諷惡譏刺,以行使詩歌“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的教化功能,表現其美刺的意義。《詩經》的體例編排也被闡發爲反映了君德民風,如《關雎》與《麟趾》相呼應,體現“王者之風”,《鵲巢》與《騶虞》相呼應,體現“諸侯之風”等。
最後,《詩大序》依據《周禮·春官》中“大師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之舊說,改“六詩”爲“六義”,提出了詩歌分類的三種體製和藝術表現的三種方法,合稱爲“六義”說。《詩大序》對風、雅、頌做了進一步闡述,從音樂上區分風、雅、頌:“是以一國之事,系一人之本,謂之風;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風,謂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廢興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詩大序》沒有對賦比興的含義作出說明。關於“六義”的意義,歷史上衆說紛紜。孔穎達《毛詩正義》認爲:“風、雅、頌者,《詩》篇之異體,賦、比、興者,《詩》文之異辭耳。……賦、比、興是《詩》之所用,風、雅、頌是《詩》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衕稱爲義。”朱熹據此發揮,說風、雅、頌是“三經”,是“作詩的骨子”;賦、比、興“卻是裏面橫串的”,是“三緯”;他還具體闡釋了賦、比、興的內涵,認爲“賦,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朱子語類》)。這即指出風、雅、頌是詩的種類,而賦、比、興是作詩的藝術表現方法。當今學界一般認爲,風是產生於各諸侯國的地方詩歌,雅是產生於周朝中央地區的朝廷詩歌,頌是祭祀時讚美祖先的詩歌。而賦、比、興則是文學創作中形象思維的方法,與文學的想象相關聯,詩人的創作往往選取具有典型性的物象,巧妙地使用譬喻,從而更爲生動、深刻地抒寫現實生活和所思所感。
《詩大序》總括《詩經》理論,涵蓋詩性、內容、體裁、技法與社會作用。其詩學觀點主要有:一,詩融合言志與抒情;二,詩具“美刺”“諷諫”功能,探討其個性與社會性問題;三,詩與時代、政治緊密相關,反映道德風俗;四,提出“六義”。此序在中國文論史上佔有重要地位,強調作詩不僅在述一己之窮通,更在於天下之哀樂;此文繼承了孔子“思無邪”和“興觀羣怨”的思想,系統總結先秦儒家詩論,對後世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