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
百花風雨淚難銷,偶逐晴光撲蝶遙。
一半春隨殘夜醉,卻言明日是花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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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花朝:舊俗以農曆二月十五日爲“百花生日”,故稱此日爲“花朝節”。《熙朝樂事》雲:“二月十五爲花朝節,蓋花朝、月夕,世俗恆言二八兩月爲春秋之中,故以二月爲花朝,八月爲月夕也。” 又這天是春季的正中,故又稱 “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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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風雨淚難銷,偶逐晴光撲蝶遙。
一半春隨殘夜醉,卻言明日是花朝。
花朝:舊俗以農曆二月十五日爲“百花生日”,故稱此日爲“花朝節”。《熙朝樂事》雲:“二月十五爲花朝節,蓋花朝、月夕,世俗恆言二八兩月爲春秋之中,故以二月爲花朝,八月爲月夕也。” 又這天是春季的正中,故又稱 “中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