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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盜鈴

瓊華頭像 瓊華 先秦

  範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鍾者,欲之而走,則鍾大不可之;以錘毀之,鍾況然有音。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矣!(有音 一作:有聲)

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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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範氏逃亡的時候,有老百姓得到一口鐘,想把它揹走。但是,這口鐘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錘子砸碎以後再背。誰知,剛砸了一下,那口鐘就“咣”地發出了很大的響聲。他生怕別人聽到鐘聲,來把鍾奪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兩隻耳朵緊緊捂住繼續敲。厭惡(恐怕)別人聽到,可以;但怕自己聽到,就很荒謬了。

註釋

範氏之亡也:範氏是春秋末期晉國的貴族,被其他四家貴族聯合打敗後,逃在齊國。亡:逃亡。
鍾:古代的打擊樂器。
則:但是。
之:用背馱東西。
錘:槌子或棒子。
況然:形容鐘聲。
遽:立刻。
惡:害怕。
悖:荒謬。

賞析

鐘的響聲是客觀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總是要響的。凡是要客觀存在的東西,都不依人的主觀意志爲轉移。有的人對不喜歡的客觀存在,採取不承認的態度,以爲如此,客觀就不存在了,這和“掩耳盜鈴”一樣,都是極端的主觀唯心主義——唯我論的表現。

1、“有得鍾者”遇到了什麼困難?他做出了什麼舉動?
答:①鍾大不可之。②以錘毀之。

2、當他“以錘毀之”有了新的發現,他又有什麼想法?做出了什麼決定?
答:①鍾況然有聲。②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

3、面對他這種擔心,這種舉動,你想告訴他什麼?
答:害怕別人聽到聲音,這是可以理解的;但你能捂住自己的耳朵卻無法捂住別人的耳朵,你捂住自己的耳朵只是自欺欺人罷了。

《掩耳盜鈴》是先秦呂不韋所作,他爲衛國濮陽人,主持編纂《呂氏春秋》。

《掩耳盜鈴》是一則成語故事。這個故事講述了一個百姓得到一口鐘,但因其體積巨大,他想把它敲碎了再揹走。但剛砸一下,那口鐘就發出很大的響聲。他生怕別人聽到鐘聲,來把鍾奪走,就急忙把自己的兩隻耳朵捂住敲。實際上,掩耳只能欺瞞自己,卻無法阻擋聲音的傳播,更無法阻止他人的探尋與貪婪。這篇文章闡明瞭自欺欺人只會陷入更深的困境,應該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正視客觀事實,不被貪念和自私所矇蔽,以免走曏自我毀滅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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