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治秦
公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爲相,封之以商,號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無私,罰不諱強大,賞不私親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後,道不拾遺,民不妄取,兵革大強,諸侯畏懼。然刻深寡恩,特以強服之耳。
廣告
譯文
譯文
衛鞅從魏國逃亡到秦國,秦孝公任命他爲丞相,把商地分封給他,號稱“商君”。商君治理秦國,法令貫徹執行,公正而沒有偏私。懲罰違法者不避忌強宗大族,獎賞有功者不偏袒親屬近臣,法令的實施涉及太子,連太子的老師也要處以刻面割鼻的刑罰。法令施行一年之後,路上丟失的東西沒有人去撿拾,老百姓不敢亂取非分的財物,國家的兵力大大加強,各諸侯因此畏懼秦國。但是對百姓刻薄少恩惠,只是用強力的辦法來使人稱服罷了。
註釋
公孫鞅:商鞅。
孝公以爲相:秦孝公,名渠梁,公元前361—前338年在位。他用衛鞅爲左庶長,實行變法。衛鞅後因功升大梁造,執掌國政,此“爲相”,指爲大梁造而言。秦正式設相在武王時,孝公時尚未設相。
商:故城在今陝西商州東九十裡。
黥、劓其傅:指衛鞅因太子犯法,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黥、劓,刻面、割鼻,爲古代酷刑。
期年:一年。
賞析
本文講述了商鞅在秦國的改革措施及其效果,展現了其以法治國、公正無私、嚴格執法的治理風格。商君通過貫徹執行法令,不偏袒強宗大族或親屬近臣,甚至對太子及其老師也施以嚴刑,使得秦國社會秩序井然,百姓不敢亂取非分之財,國家兵力大大增強,令各諸侯畏懼。然而,文章也指出了商君治理方式的弊端,即對百姓刻薄少恩惠,主要依賴強力手段來使人服從,這反映了其法治雖有效但缺乏仁政的補充。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