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言二則
掩耳盜鈴 範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鍾者,欲負而走,則鍾大不可負;以錘毀之,鍾況然有聲。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也! ——《呂氏春秋.自知》 濫竽充數 齊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南郭處士請爲王吹竽,宣王說之,廩食以數百人。宣王死,湣王立,好一一聽之,處士逃。 ——《韓非子·內儲說上》
譯文
譯文
範氏逃亡的時候,有老百姓得到一口鐘,想把它揹走。但是,這口鐘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錘子砸碎以後再背。誰知,剛砸了一下,那口鐘就“咣”地發出了很大的響聲。他生怕別人聽到鐘聲,來把鍾奪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兩隻耳朵緊緊捂住繼續敲。厭惡(恐怕)別人聽到,可以;但怕自己聽到,就很荒謬了。
齊宣王讓人吹竽,一定要三百人的合奏。南郭處士請求給齊宣王吹竽,宣王對此感到很高興,拿數百人的糧食供養他。齊宣王去世後,齊湣王繼承王位,他喜歡聽一個一個的演奏,南郭處士聽後便逃走了。
註釋
範氏之亡也:範氏是春秋末期晉國的貴族,被其他四家貴族聯合打敗後,逃在齊國。
亡,逃亡。
鍾:古代的打擊樂器。
則:但是
負:用背馱東西。
錘(chuí):槌子或棒子。
況(huàng)然:形容鐘聲。
遽(jù):立刻。
悖(bèi):荒謬。
惡(e):害怕。
節選自《韓非子·內儲說上》。這則寓言諷刺了無德無纔、招搖撞騙的騙子,提醒人們只要嚴格把關,騙子就難行騙。告訴人們要有真纔實學。濫:失實的,假的。竽:一種古代樂器,即大笙。“濫竽”即不會吹竽。充數:湊數。
齊宣王:戰國時期齊國的國君。姓田,名闢疆。
使:讓。
必:一定,必須,總是。
南郭:複姓。
處士:古代稱有學問、有品德而沒有做官的人爲處士,相當於“先生”
請:請求,要求。
爲:給,替。
說:通“悅”,對......感到高興。
廩食(lǐn sì)以數百人:拿數百人的糧食供養他。廩:糧食。食:供養。
以:用,拿。
湣王:齊國國君,宣王的兒子,在宣王死後繼位。姓田,名地或遂。
好∶喜歡,喜悅,此處是喜歡。
逃:逃跑。
立:繼承王位。
竽:古代的一種樂器,像如今的笙。
賞析
掩耳盜鈴
鐘的響聲是客觀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總是要響的。凡是要客觀存在的東西,都不依人的主觀意志爲轉移。有的人對不喜歡的客觀存在,採取不承認的態度,以爲如此,客觀就不存在了,這和“掩耳盜鈴”一樣,都是極端的主觀唯心主義——唯我論的表現。
濫竽充數
濫竽充數的故事告訴人們:弄虛作假是經不住時間的考驗,終究會露出馬腳的,一個人如果像不會吹竽的南郭先生那樣,沒有真本事,只靠裝樣子嚇喝人,在別人還不瞭解真相的時候,能夠矇混一陣子,但是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掩耳盜鈴》寫一人慾盜大鐘,因鍾大難攜,便欲毀鍾,卻又怕鐘聲引來他人,於是掩耳盜鈴,認爲自己聽不到鐘聲別人也聽不到,荒謬至極,諷刺了那些自欺欺人、逃避現實的人;《濫竽充數》寫南郭先生在齊宣王時因能混在三百人樂隊中吹奏而得到俸祿,但當齊湣王要求單獨演奏時,他只能逃走。這諷刺了那些靠欺騙混日子的人,說明若沒有真纔實學,卻混在行家隊伍,終會被拆穿,難以在其間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