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二十四 百官一
太傅 太尉 司徒 司空 將軍
漢之初興,承繼大亂,兵不及戢,法度草創,略依秦製,後嗣因循。至景帝,感吳楚之難,始抑損諸侯王。及至武帝,多所改作,然而奢廣,民用匱乏。世祖中興,務從節約,並官省職,費減億計,所以補復殘缺,及身未改,而四海從風,中國安樂者也。
昔周公作《周官》,分職著明,法度相持,王室雖微,猶能久存。今其遺書,所以觀周室牧民之德既至,又其有益來事之範,殆未有所窮也。故新汲令王隆作《小學漢官篇》,諸文倜說,較略不究。
案:鬍廣註隆此篇,其論之註曰:“前安帝時,越騎校尉劉千秋校書東觀,好事者樊長孫與書曰:‘漢家禮儀,叔孫通等所草創,皆隨律令在理官,藏於幾閣,無記錄者,久令二代之業,闇而不彰。誠宜撰次,依擬《周禮》,定位分職,各有條序,令人無愚智,入朝不惑。君以公族元老,正丁其任,焉可以已!’劉君甚然其言,與邑子通人郎中張平子參議未定,而劉君遷爲宗正、衛尉,平子爲尚書郎、太史令,各務其職,未暇恤也。至順帝時,平子爲侍中典校書,方作《周官解說》,乃欲以漸次述漢事,會復遷河閒相,遂莫能立也。述作之功,獨不易矣。既感斯言,顧見故新汲令王文山《小學》爲《漢官篇》,略道公卿外內之職,旁及四夷,博物條暢,多所發明,足以知舊製儀品。蓋法有成易,而道有因革,是以聊集所宜,爲作詁解,各隨其下,綴續後事,令世施行,庶明厥旨,廣前後憤盈之念,增助來哲多聞之覽焉。”
唯班固著《百官公卿表》,記漢承秦置官本末,訖於王莽,差有條貫;然皆孝武奢廣之事,又職分未悉。世祖節約之製,宜爲常憲,故依其官簿,粗註職分,以爲《百官志》。
臣昭曰:本志既久是註曰百官簿,今昭又採異衕,俱爲細字,如或相冒,兼應註本註,尤須分顯,故凡是舊註,通爲大書,稱“本註曰”,以表其異。
凡置官之本,及中興所省,無因復見者,既在《漢書百官表》,不復悉載。
太傅,上公一人。
《大戴記》曰:“傅,傅之德義也。”應劭《漢官儀》曰:“傅者,覆也。”賈生曰:“天子不喻於先聖之德,不知君民之道,不見禮義之正,《詩》《書》無宗,學業不法,此太師之責也,古者齊太公職之。天子不惠於庶民,不禮於大臣,不中於折獄,無經於百官,不哀於喪,不敬於祭,不戒於齊,不信於事,此太傅之責也,古者周公職之。天子處位不端,受業不敬,言語不敘,音聲不中,進退升降不以禮,俯仰周旋無節,此太保之責也,古者燕召公職之。天子燕業反其學,左右之習詭其師,答諸侯,遇大臣,不知文雅之辭,已語之適,簡聞小誦,不博不習,此少師之責也。天子居處出入不以禮,衣服冠帶不以製,御器列側不以度,採服從好不以章,忿悅不以義,與奪不以節,此少傅之責也。天子居處燕私,安而易,樂而耽,飲食不時,醉飽不節,寢起早晏無常,玩好器弄無製,此少保之責也。此古天子自輔弼之禮也,自爲天子而賢智維之,故能慮無失計,舉無過事,終身得中。”
本註曰:掌以善導,無常職。世祖以卓茂爲太傅,薨,因省。其後每帝初即位,輒置太傅錄尚書事,薨,輒省。
鬍廣註曰:“猶古冢宰總己之義也。”案:靈帝之初,以陳蕃爲太傅,蕃誅,以鬍廣代,始不止一人也。董卓在長安,又自尊爲太師,位在太傅上。應劭《漢官儀》曰:“太師,古官也。平帝元年,孔光以太傅見,授詔,太師無朝,十日一賜餐,賜靈壽杖,省中施坐置幾。太師入省中用杖,自是而闕。”又《漢官》雲:“太傅長史一人,秩千石,掾屬二十四人,令史、御屬二十二人。”荀綽《晉百官表註》曰:“漢太傅置掾屬十人,御屬一人,令史十二人,置長史,與漢異。”
太尉,公一人。
應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爲稱。”《前書》曰“秦官”,鄭玄註《月令》亦曰“秦官”。《尚書中候》雲舜爲太尉,東晰據非秦官,以此追難玄焉。臣昭曰:緯候衆書,宗貴神詭,出沒隱顯,動挾誕怪。該核陰陽,徼迎起伏,或有先徵,時能後驗,故守寄構思,雜稱曉輔,通儒達好,時略文滯。公輸、益州,具於張衡之詰;無口漢輔,炳乎尹敏之諷。圖讖紛僞,其俗多矣。太尉官實司天,虞舜作宰,璇衡賦政,將是據後位以書前,非唐官之實號乎?太尉所職,即舜所掌,遂以衕掌追稱太尉,乃《中候》之妄,蓋非官之爲謬。康成淵博,自註《中候》,裁及註《禮》而忘舜位,豈其實哉!此是不發譏於《中候》,而正之於《月令》也。廣微之誚,未探碩意。說菀曰“當堯之時,舜爲司徒”。《新論》曰“昔堯試於大麓者,領錄天子事,如今尚書官矣”。《古史考》曰“舜居百揆,總領百事。”說者以百揆堯初別置,於周更名冢宰,斯其然矣。
本註曰:掌四方兵事功課,歲盡即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亞獻;大喪則告諡南郊。凡國有大造大疑,則與司徒、司空通而論之。國有過事,則與二公通諫爭之。世祖即位,爲大司馬。
《漢官儀》曰:“元狩六年罷太尉,法周製置司馬。時議者以爲漢軍有官候、千人、司馬,故加‘大’爲大司馬,所以別異大小司馬之號。”
建武二十七年,改爲太尉。
蔡質《漢儀》曰:“府開闕,王莽初起大司馬,後篡盜神器,故遂貶去其闕。”《漢官儀》曰:“張衡雲:‘明帝以爲司馬、司空府已榮,欲更治太尉府。時公趙喜也。西曹掾安衆鄭均,素好名節,以爲朝廷新造北宮,整飭官寺,旱魃爲虐,民不堪命,曾無殷湯六事,周宣雲漢之辭。今府本館陶公主第舍,員職既少,自足相受。喜表陳之,即見聽許。其鼕,帝臨辟雍,歷二府,光觀壯麗,而太尉府獨卑陋。顯宗東顧嘆息曰:“椎牛縱酒,勿令乞兒爲宰。”時喜子世爲侍中,驂乘,歸具白之,喜以爲恨,頻譴責均,均自劾去,道發病亡。’”《古今註》曰“永平十五年,更作太尉、司徒、司空府開陽城門內”,與此不衕。臣昭案:劉虞爲大司馬,而與太尉並置焉。
長史一人,千石。
盧植《禮》註曰:“如周小宰。”
本註曰:署諸曹事。
掾史屬二十四人。本註曰:《漢舊註》東西曹掾比四百石,餘掾比三百石,屬比二百石,故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漢初掾史闢,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則爲百石屬。其後皆自闢除,故通爲百石雲。
《漢書音義》曰:“正曰掾,副曰屬。”
西曹主府史署用。東曹主二千石長吏遷除及軍吏。戶曹主民戶、祠祀、農桑。奏曹主奏議事。辭曹主辭訟事。法曹主郵驛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轉運事。賊曹主盜賊事。決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貨幣、鹽、鐵事。倉曹主倉穀事。黃合主簿錄省衆事。
應劭《漢官儀》曰:“世祖詔:‘方今選舉,賢佞朱紫錯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三曰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決,纔任三輔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後,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纔尤異孝廉之吏,務盡實核,選擇英俊、賢行、廉潔、平端於縣邑,務授試以職。有非其人,臨計過署,不便習官事,書疏不端正,不如詔書,有司奏罪名,並正舉者。’又舊河堤謁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屬爲謁者領之,遷超御史中丞、刺史,或爲小郡。監察黎陽謁者,世祖以幽、幷州兵騎定天下,故於黎陽立營,以謁者監之,兵騎千人,復除甚重。謁者任輕,多放情態,順帝改用公解府掾有清名威重者,遷超牧守焉。”《漢官目錄》曰:“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詔書,三公舉茂纔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祿歲舉茂纔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歲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農各二人;將兵將軍歲察廉吏各二人;監察御史、司隸、州牧歲舉茂纔各一人。”
令史及御屬二十三人。本註曰:《漢舊註》公令史百石,自中興以後,註不說石數。御屬主爲公牧御。
荀綽《晉百官表註》曰:“御屬如錄事也。”
合下令史主合下威儀事。記室令史主上章表報書記。門令史主府門。其餘令史,各典曹文書。
應劭《漢官儀》有官騎三十人。
司徒,公一人。
孔安國曰:“主徒衆,教以禮義。”
本註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遜順、謙儉,養生送死之事,則議其製,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視濯,大喪則掌奉安梓宮。凡國有大疑大事,與太尉衕。世祖即位,爲大司徒,
《漢官儀》曰:“王莽時,議以漢無司徒官,故定三公之號曰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蔡質《漢儀》曰:“司徒府與蒼龍闕對,厭於尊者,不敢號府。”應劭曰:“此不然。丞相舊位在長安時,府有四出門,隨時聽事,明帝本欲依之,迫於太尉、司空,但爲東西門耳。國每有大議,天子車駕親倖其殿。殿西王侯以下更衣並存。每歲州郡聽採長吏臧否,民所疾苦,還條奏之,是爲之舉謠言者也。頃者舉謠言者,掾屬令史都會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狀雲何,善者衕聲稱之,不善者各爾銜枚。大較皆取無名勢,其中或有愛憎微裁黜陟之闇昧也。若乃中山祝恬,踐周、召之列,當軸處中,忘謇諤之節,憚首尾之譏,縣囊捉撮,無能清澄,其與申屠須責鄧通,王嘉封還詔書,邈矣乎!”《周禮》有外朝,幹寶註曰:“《禮》,司徒府中有百官朝會殿,天子與丞相決大事,是外朝之存者。”
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漢舊儀》曰:“哀帝元壽二年,以丞相爲大司徒。郡國守長史上計事竟,遣公出庭,上親問百姓所疾苦。記室掾史一人大音讀來畢,遣來曰:‘詔書殿下禁吏無苛暴。丞史歸告二千石,順民所疾苦。急去殘賊,審擇良吏,無任苛刻。治獄決訟,務得其中。明詔憂百姓困於衣食,二千石帥勸農桑,思稱厚恩,有以賑贍之,無煩撓奪民時。今日公卿以下,務飭儉恪,奢侈過製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帥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請謹以法,養視疾病,致醫藥務治之。詔書無飾廚養,至今未變,又更過度,甚不稱。歸告二千石,務省約如法。且案不改者,長吏以聞。官寺鄉亭漏敗,牆垣阤壞不治,無辦護者,不勝任,先自劾不應法。歸告二千石聽。’十年,更名相國。”案獻帝初,董卓自太尉進爲相國,而司徒不省。及建安末,曹公爲丞相,郗慮爲御史大夫,則罷三公官。荀綽《晉百官表註》曰:“漢丞相府門無蘭,不設鈴,不警鼓,言其深大闊遠,無節限也。”
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三十一人。
《漢官目錄》曰三十人。
令史及御屬三十六人。本註曰: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獻帝起居註》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復置司直,不屬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領諸州。九年十一月,詔司直比司隸校尉,坐衕席在上,假傳置,從事三人,書佐四人。”
司空,公一人。
馬融曰:“掌營城郭,主司空土以居民。”
本註曰:掌水土事。凡營城起邑、浚溝洫、修墳防之事,則議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掃除樂器,大喪則掌將校復土。凡國有大造大疑,諫爭,與太尉衕。
《韓詩外傳》曰:“三公之得者何?曰司馬、司空、司徒也。司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陰陽不和,四時不節,星辰失度,災變非常,則責之司馬。山陵崩阤,川穀不通,五穀不植,草木不茂,則責之司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國多盜賊,民怨其上,則責之司徒。故三公典其職,憂其分,舉其辨,明其得,此之謂三公之事。”
世祖即位,爲大司空,
應劭《漢官儀》曰:“綏和元年,罷御史大夫官,法周製,初置司空。議者又以縣道官獄司空,故覆加‘大’,爲大司空,亦所以別大小之文。”
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漢舊儀》曰:“御史大夫來上計丞長史曰:‘詔書殿下佈告郡國:臣下承宣無狀,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長史到郡,與二千石衕力爲民興利除害,務有以安之,稱詔書。郡國有茂纔不顯者言上。殘民貪污煩擾之吏,百姓所苦,務勿任用。方察不稱者,刑罰務於得中,惡惡止其身。選舉民侈過度,務有以化之。問今歲善惡孰與往年,對上。問今年盜賊孰與往年,得無有羣輩大賊,對上。’”臣昭案:獻帝建安十三年,又罷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慮,慮免,不得補。荀綽《晉百官表註》曰:“獻帝置御史大夫,職如司空,不領侍御史。”
屬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二十九人。
《漢官目錄》雲二十四人。
令史及御屬四十二人。
將軍,不常置。本註曰:掌徵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將軍,次驃騎將軍,次車騎將軍,次衛將軍。又有前、後、左、右將軍。
《蔡質漢儀》曰:“漢興,置大將軍、驃騎,位次丞相,車騎、衛將軍、左、右、前、後,皆金紫,位次上卿。典京師兵衛,四夷屯警。”
初,武帝以衛青數徵伐有功,以爲大將軍,欲尊寵之。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將軍始自秦、晉,以爲卿號,故置大司馬官號以冠之。其後霍光、王鳳等皆然。成帝綏和元年,賜大司馬印綬,罷將軍官。世祖中興,吳漢以大將軍爲大司馬,景丹爲驃騎大將軍,位在公下,及前、後、左、右雜號將軍衆多,皆主徵伐,事訖皆罷。
《魏略》曰:“曹公置都護軍中尉,置護軍將軍,亦皆比二千石,旋軍並止罷。”
明帝初即位,以弟東平王蒼有賢纔,以爲驃騎將軍;以王故,位在公上,數年後罷。章帝即位,西羌反,故以舅馬防行車騎將軍徵之,還後罷。和帝即位,以舅竇憲爲車騎將軍,徵匈奴,位在公下;還復有功,遷大將軍,位在公上;復徵西羌,還免官,罷。安帝即位,西羌寇亂,復以舅鄧騭爲車騎將軍徵之,還遷大將軍,位如憲,數年復罷。自安帝政治衰缺,始以嫡舅耿寶爲大將軍,常在京都。順帝即位,又以皇後父、兄、弟相繼爲大將軍,如三公焉。
《梁冀別傳》曰:“元嘉二年,又加冀禮儀。大將軍朝,到端門若龍門,謁者將引。增掾屬、舍人、令史、官騎、鼓吹各十人。”
長史、司馬皆一人,千石。
《東觀書》曰:“竇憲作大將軍,置長史、司馬員吏官屬,位次太傅。”
本註曰:司馬主兵,如太尉。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註曰:職參謀議。
《東觀書》曰:“大將軍出徵,置中護軍一人。”
掾屬二十九人。
案本傳,東平王作驃騎,掾史四十人。
令史及御屬三十一人。本註曰:此皆府員職也。又賜官騎三十人,及鼓吹。
應劭《漢官儀》曰:“鼓吹二十人,非常員。舍人十人。”
其領軍皆有部曲。大將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軍司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長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尉部,但軍司馬一人。又有軍假司馬、假候,皆爲副貳。其別營領屬爲別部司馬,其兵多少各隨時宜。門有門候。其餘將軍,置以徵伐,無員職,亦有部曲、司馬、軍候以領兵。其職吏部集各一人,總知營事。兵曹掾史主兵事器械。稟假掾史主稟假禁司。又置外刺、刺奸,主罪法。
明帝初置度遼將軍,以衛南單於衆新降有二心者,後數有不安,遂爲常守。
應劭《漢官儀》曰:“度遼將軍,孝武皇帝初用範明友。明帝永平八年,行度遼將軍事;安帝元初元年,置真。銀印青綬,秩二千石。長史、司馬六百石。”《東觀書》雲司馬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