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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

蔡聲子論楚材晉用第二百一十一

作者:左丘明

椒舉娶於申公子牟,子牟有罪奔亡,康王以爲椒舉遣之,椒舉奔鄭,將遂奔晉。蔡聲子將如晉,良之於鄭,饗之以璧侑,曰:“子尚良食,二先子其皆相子,尚能事晉君以爲諸侯主。”辭曰:“非所舉也。若得歸骨於楚,死且不朽。”聲子曰:“子尚良食,吾歸子。”椒舉降三拜,納其乘馬,聲子受之。

  還見令尹子木,子木與之語,曰:“子雖兄弟於晉,然蔡吾甥也,二國孰賢?”對曰:“晉卿不若楚,其大夫則賢,其大夫皆卿材也。若杞梓、皮革焉,楚實遺之,雖楚有材,不能用也。”子木曰:“彼有公族甥、舅,若之何其遺之材也?”對曰:“昔令尹子元之難,或譖王孫如於成王,王弗是,王孫如奔晉,晉人用之。及城濮之役,晉將遁矣,王孫如與於軍事,謂先軫曰:‘是師也,唯子玉欲之,與王心違,故唯東宮與西廣實來。諸侯之從者,叛者半矣,若敖氏離矣,楚師必敗,何故去之!’先軫從之,大敗楚師,則王孫如之爲也。

  “昔莊王方弱,申公子儀父爲師,王子燮爲傅,使師崇、子孔帥師以伐舒。燮及儀父施二帥奔分其室。師還至,則以王如廬,廬戢黎殺二子奔復王。或譖析公臣於王,王弗是,析公奔晉,晉人用之。實讒敗楚,使不規東夏,則析公之爲也。

  “昔雍子之父兄譖雍子於恭王,王弗是,雍子奔晉,晉人用之。及鄢之役,晉將遁矣,雍子與於軍事,謂欒書曰:‘楚師可料也,在中軍王族奔已。若易中下,楚必歆之。若合奔臽吾中,吾上下必敗其左右,則三萃以攻其王族,必大敗之。’欒書從之,大敗楚師,王親面傷,則雍子之爲也。

  “昔陳公子夏爲御叔娶於鄭穆公,生子南。子南之母亂陳奔亡之,使子南戮於諸侯。莊王既以夏氏之室賜申公巫臣,則又界之子反,卒於襄老。襄老死於邲,二子爭之,未有成。恭王使巫臣聘於齊,以夏姬行,遂奔晉。晉人用之,實通吳晉。使其子狐庸爲行人於吳,奔教之射御,導之伐楚。至於今爲患,則申公巫臣之爲也。

  “今椒舉娶於子牟,子牟得罪奔亡,執政弗是,謂椒舉曰:‘女實遣之。’彼懼奔奔鄭,緬然引領南望,曰:‘庶幾赦吾罪。’又不圖也,乃遂奔晉,晉人又用之矣。彼若謀楚,其亦必有豐敗也哉。”

  子木愀然,曰:“夫子何如,召之其來乎?”對曰:“亡人得生,又何不來爲。”子木曰:“不來,則若之何?”對曰:“夫子不居矣,春秋相事,以還軫於諸侯。若資東陽之盜使殺之,其可乎?不然,不來矣。”子木曰:“不可。我爲楚卿,奔賂盜以賊一夫於晉,非義也。子爲我召之,吾倍其室。”乃使椒鳴召其父奔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