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第二十二
法義篇第四之五 /
法義篇第四之五 /
僧行篇第五 /
僧行篇第五之二 沙汰僧徒詔(宋武帝)褒揚僧德詔(七首) /
僧行篇第五之三 /
若夫慈濟之道終古式瞻。厚命之方由來所重。故蠢蠢懷生喁喁哨類。莫不重形愛命憎生惡死。即事可睹豈待言乎。然有性涉昏明情含嗜慾。明者恕已爲喻。 /
夫羣生所以久流轉生死海者。良由無戒德之舟職者也。若乘戒舟鼓以慈棹。 /
福者何耶。所謂感樂受以安形。取歡娛以悅性也。然則法王立法周統識心。 三界牢獄三科檢定。一罪二福三曰道也。罪則三毒所結。系業屬於鬼王。論其相狀後篇備列。福則四弘所成。我固屬於天主。道則虛通無滯。據行不無明昧昧則乘分小大智涉信法。明則特達理性高超有空。斯道昌明如別所顯。今論福者。悲敬爲初。悲則哀苦趣之艱辛。思拔濟而出離。敬則識佛法之難遇。弘信仰而登神。緣境乃涉事情。據理惟心爲本。故虛懷不繫。則其福不回於自他。倒想未移。則作業有乖於事用。故綿古歷今相從不息。王者識形有之非我。興住持於塔寺。餘則困於不足。多行施以周給。是知爲有造業未曰超升。多由起過重增生死。故雲。爲有造罪一曏須舍。爲有起福雖行不着。由斯意致位行兩分。滯則增生。舍則增道。道據逆流出凡入聖。福則順生興倒結業。故啓福本擬歷賢明。 梁代弘明集啓福篇錄王該日燭唐廣弘明集啓福篇第八(悔罪篇附) /
廣弘明者。言其弘護法網開明於有識也。自上九篇隨時佈現籌度理路。其緣頗悉。然於志之所之。未備詳睹。如不陳列頌聲何寄。故次編之殷鑑遐邇。且法王御宇哥頌厥初。梵王天主聲聞菩薩。鹹資偈贊用暢幽誠。無經不有彰於視聽。 /
統歸篇第十 /
笑林廣記(又名《新鐫笑林廣記》)版本: 清乾隆五十六(1791)年三德堂刋本。十二捲。作者: 題“遊戲主人纂集”,“粲然居士參訂”。內容: 據周作人《苦茶庵笑話選》(北新版)考證,本書內容是從馮夢龍《笑府》丶李卓吾《笑倒》丶石天基《笑得好》另等書中選輯出來的。 /
升官一官升職,謂其妻曰:“我的官職比前更大了。”妻曰:“官大,不知此物亦大不?”官曰:“自然。”及行事,妻怪其藐小如故,官曰:“大了許多,汝自不覺着。”妻曰:“如何不覺?”官曰:“難道老爺升了官職,奶奶還照舊不成?少不得我的大,你的也大了。”比職 /
辭朝一教官辭朝見象,低徊留之不忍去。人問其故,答曰:“我想祭丁的豬羊,有這般肥大便好。” /
醫官 /
嘲鬍賣契鬍子家貧揭債,特把髭鬚質戤。只因無計謀生,情願央中借貸,上連鼻孔、人中,下至喉嚨爲界,計開四址分明,兩鬢篷鬆在外,根根真正鬍鬚,並無陰毛雜帶。若還過期不贖,聽作豬綜變賣。年分月日開填,居間借重卵袋。呵凍筆 /
善忘 /
洞房佳偶 /
開路神 /
追度牒 /
開當有慕開典鋪者,謀之人曰:“需本幾何?”曰:“大典萬金,小者亦須千計。”其人大駭而去。更請一人問之,曰:“百金開一錢當亦可。”又辭去。最後一人曰:“開典如何要本錢,只須店櫃一張,當票數紙足矣。”此人乃欣然。擇期開典,至日,有持物來當者,驗收訖,填空票計之。當者索銀,答曰:“省得稱來稱去,費壞許多手腳,待你取贖時,只將利銀來交便了。”請神 /
好古董一富人酷嗜古董,而不辨真假。或僞以虞舜所造漆碗。周公撻伯禽之杖,與孔子杏壇所坐之席求售,各以千金得之。囊資既空,乃左執虞舜之碗,右持周公之杖,身披孔子之席,而行乞於市,曰:“求賜太公九府錢一文。”不奉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