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有妻殺夫者,因放火燒舍,稱火燒夫死。 佚名 · 未知 · 出自 《焚豬見真情》 出處詩文 焚豬見真情 佚名 未知 張舉,吳人也,爲句章令。邑有妻殺夫者,因放火燒舍,稱“火燒夫死”。夫家疑之,訟於官。妻不服。舉乃取豬二口:一殺之,一活之,而積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殺者口中無灰。因驗屍,口果無灰也,鞠之服罪。 查看完整詩文 →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