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感君子,利動小人。 房玄齡等 · 未知 · 出自 《晉書·載記·第十五章》 譯文 道義可以感動君子,利益可以打動小人。 註釋 義:合乎正義的行爲和事情。感:感動。君子:有道德的人。利:利益。小人:人格卑鄙或見識短淺的人。 賞析 此句明確地提出了義利問題,義是一種“精神現象”,而利則是一種“物質現象”,儒家認爲,利要服從義,要重義輕利,作爲一個仁德君子,應該有清廉正直的高尚節操。 廣告 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