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不能加無罪,邪枉不能勝正人。 佚名 · 未知 · 出自 《後漢書·列傳·桓譚馮衍列傳上》 譯文 不能把刑罰加在無罪之人身上,不能讓邪惡枉曲的勢力壓倒正義之士。 註釋 加:施及。無罪:無罪的人。枉:不正。 賞析 此句說明了刑罰是爲了懲奸除惡,在司法實踐中,必須保持客觀、公正、合理的原則,不能對無罪之人施加刑罰。 廣告 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