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元至正間,袁有守多惠政,民甚愛之。

高啓 · 明代 · 出自 《書博雞者事》

出處詩文

書博雞者事 高啓 明代

博雞者,袁州人,素無賴,不事產業,日抱雞呼少年博市中。任氣好鬥,諸爲裏俠者皆下之。
元至正間,袁有守多惠政,民甚愛之。部使者臧新貴,將按郡至袁。守自負年德易之,聞其至,笑曰:“臧氏之子也。”或以告臧,臧怒,欲中守法。會袁有豪民嘗受守杖,知使者意嗛守,即誣守納己賕。使者遂逮守,脅服,奪其官。袁人大憤,然未有以報也。
一日,博雞者遨於市。衆知有爲,因讓之曰:“若素名勇,徒能藉貧孱者耳。彼豪民恃其資,誣去賢使君,袁人失父母;若誠丈夫,不能爲使君一奮臂耶?”博雞者曰:“諾。”即入閭左,呼子弟素健者,得數十人,遮豪民於道。豪民方華衣乘馬,從羣奴而馳,博雞者直前捽下,提毆之。奴驚,各亡去。乃褫豪民衣自衣,復自策其馬,麾衆擁豪民馬前,反接,徇諸市。使自呼曰:“爲民誣太守者視此!”一步一呼,不呼則杖,其背盡創。豪民子聞難,鳩宗族童奴百許人,欲要篡以歸。博雞者逆謂曰:“若欲死而父,即前鬥。否則闔門善俟。吾行市畢,即歸若父,無恙也。”豪民子懼遂杖殺其父,不敢動,稍斂衆以去。袁人相聚從觀,歡動一城。郡錄事駭之,馳白府。府佐快其所爲,陰縱之不問。日暮,至豪民第門,捽使跪,數之曰:“若爲民不自謹,冒使君,杖汝,法也;敢用是爲怨望,又投間蔑污使君,使罷。汝罪宜死,今姑貸汝。後不善自改,且復妄言,我當焚汝廬、戕汝家矣!”豪民氣盡,以額叩地,謝不敢。乃釋之。
博雞者因告衆曰:“是足以報使君未耶?”衆曰:“若所爲誠快,然使君冤未白,猶無益也。”博雞者曰:“然。”即連楮爲巨幅,廣二丈,大書一“屈”字,以兩竿夾揭之,走訴行御史臺。臺臣弗爲理。乃與其徒日張“屈”字遊金陵市中。臺臣慚,追受其牒,爲復守官而黜臧使者。方是時,博雞者以義聞東南。
高子曰:餘在史館,聞翰林天台陶先生言博雞者之事。觀袁守雖得民,然自喜輕上,其禍非外至也。臧使者枉用三尺,以仇一言之憾,固賊戾之士哉!第爲上者不能察,使匹夫攘袂羣起,以伸其憤,識音固知元政紊弛,而變興自下之漸矣。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