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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娶杜氏,留高密。

曾鞏 · 宋代 · 出自 《禿禿記》

出處詩文

禿禿記 曾鞏 宋代

  禿禿,高密孫齊兒也。齊明法,得嘉州司法。先娶杜氏,留高密。更紿娶周氏,與抵蜀。罷歸,周氏恚齊紿,告縣。齊貲謝得釋。授歙州休寧縣尉, 與杜氏俱迎之官,再期,得告歸。周氏復恚,求絕,齊急曰:“爲若出杜氏。” 祝髮以誓。周氏可之。  齊獨之休寧,得娼陳氏,又納之。代受撫州司法,歸間周氏,不復見, 使人竊取其所產子,合杜氏、陳氏,載之撫州。明道二年正月,至是月,周氏亦與其弟來,欲入據其署,吏遮以告齊。齊在寶應佛寺受租米,趨歸,捽挽置廡下,出僞券曰:“若傭也,何敢爾!”辨於州,不直。周氏訴於江西轉運使,不聽。久之,以佈衣書裏姓聯訴事,行道上乞食。  蕭貫守饒州,馳告貫。饒州,江東也,不當受訴。貫受不拒,轉運使始遣吏祝應言爲覆。周氏引產子爲據,齊懼子見事得,即送匿旁方政舍。又懼, 則收以歸,扼其喉,不死。陳氏從旁引兒足,倒持之,抑其首甕水中,乃死, 禿禿也。召役者鄧旺,穿寢後垣下爲坎,深四尺,瘞其中,生五歲雲。獄上更赦,猶停齊官,徙濠州,八月也。  慶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司法張彥博改作寢廬,治地得坎中死兒,驗問知狀者,小吏熊簡對如此。又召鄧旺詰之,合獄辭,留州者畢是,惟殺禿禿狀蓋不見。與予言而悲之,遂以棺服斂之,設酒脯奠焉。以錢與浮圖人升倫, 買磚爲壙,城南五裡張氏林下瘞之,治地後十日也。  嗚呼!人固擇於禽獸夷狄也。禽獸夷狄於其配合孕養,知不相禍也,相禍則其類絕也久矣。如齊何議焉?買石刻其事,納之壙中,以慰禿禿,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無忌言。二十九日,南豐曾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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