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
— 白居易 · 唐代 · 編集拙詩成一十五捲因題捲末戲贈元九、李二十
譯文
常常被元稹學去了我詩中的格律,李紳也不得不佩服我的歌行。
賞析
元稹寫詩乃受到白居易的啓發,李紳、白居易衕作樂府,但白居易的新樂府詩,後來居上,令李紳自嘆弗如,詩中稱元稹爲“老元”,稱李紳爲“短李”,又故稱曰“偷”、曰“伏”,都朋友之間的戲辭,可見元、李、白三詩人之間的親密無間的關係。
註釋
老元:指元稹。偷:朋友間的戲詞,實際上是學習、效仿的意思。短李:指李紳。伏:通“服”,佩服,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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