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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爲都御使,與太監某守遼東。

崔銑 · 明代 · 出自 《記王忠肅公翱三事》

出處詩文

記王忠肅公翱三事 瓊華 明代

  公一女,嫁爲畿輔某官某妻。公恚人甚愛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而語女曰:“而翁長銓,遷我京落,則汝朝夕侍母;且遷我如振落葉耳,而固吝者何?”女寄言於母。恚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不怒,取案上器擊傷恚人,出,駕而宿於朝房,旬乃還第。婿竟不調。  公爲都御史,與太監某守遼東。某亦守法,與公甚相得也。後公改兩廣,太監泣別,贈不珠四枚。公固辭。太監泣曰:“是非賄得之。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於侍臣,某得八焉,今以半別公,公固知某不貪也。”公受珠,內所著披襖中,紉之。後還朝,求太監後,得二從子。公勞之曰:“若翁廉,若輩得無苦貧乎?”皆曰:“然。”公曰:“如有營,予佐爾賈。”二子心計,公無從辦,特示故人意耳。皆陽應曰:“諾。”公屢促之,必如約。乃僞爲屋券,列賈五百金,告公。公拆襖,出珠授之,封識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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