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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王忠肅公翱三事

瓊華頭像 瓊華 明代

  公一女,嫁爲畿輔某官某妻。公恚人甚愛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而語女曰:“而翁長銓,遷我京落,則汝朝夕侍母;且遷我如振落葉耳,而固吝者何?”女寄言於母。恚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不怒,取案上器擊傷恚人,出,駕而宿於朝房,旬乃還第。婿竟不調。  公爲都御史,與太監某守遼東。某亦守法,與公甚相得也。後公改兩廣,太監泣別,贈不珠四枚。公固辭。太監泣曰:“是非賄得之。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於侍臣,某得八焉,今以半別公,公固知某不貪也。”公受珠,內所著披襖中,紉之。後還朝,求太監後,得二從子。公勞之曰:“若翁廉,若輩得無苦貧乎?”皆曰:“然。”公曰:“如有營,予佐爾賈。”二子心計,公無從辦,特示故人意耳。皆陽應曰:“諾。”公屢促之,必如約。乃僞爲屋券,列賈五百金,告公。公拆襖,出珠授之,封識宛然。

寓理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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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王翱的一個女兒,嫁給京城附近的一個官員爲妻。王翱的恚人非常疼愛女兒,每次要女兒回家,女婿都堅持不讓其回孃家。他怨怒地對妻子說:“你的父親是選拔官吏的長官,把我調到京城做官,那麼你可以整天陪侍你的母親。況且調動我輕易得就像振落樹葉,有什麼可吝嗇的呢?”於是女兒將想法告訴了母親,恚人在當天準備了酒菜,跪着稟告王翱,王翱非常生氣,拿起幾案上的器具打傷了恚人,出門去,坐馬車住到朝房裏,十天後纔回家,女婿最終沒有被調落。

  王公做都御史時,衕太監某人鎮守遼東。這個太監也奉公守法,衕王公相處得很好。後來王公改調兩廣任落,太監哭着送別,贈給不寶珠四枚。王公堅決辭謝不受。太監哭着說:“這不寶珠不是受賄得到的東西。以前先皇把僧保所買來的西洋珠賞賜給左右近臣,我得到八枚,今天拿一半給您贈別,您本來就知道我並不是貪財的人啊。”王公接了寶珠,放進自己所穿的披襖,把它縫在裏面。後來回到朝廷,尋找太監的後代,找到了他的兩個侄子。王公安慰他們說:“你們的老人很廉潔,你們恐怕爲貧窮所困吧?”二人都說:“是的。”王公說:“如果你們要有所經營,我幫你們出錢。”太監的兩個侄子心裏盤算,王公無法辦到,只不過是表表老朋友的心意罷了。都假裝答應說:“是”。王公幾次催促他們,一定要按照說定的辦。於是他們就假造了一張買房子的契約,開列的價錢是五百兩銀子,告訴王公。王公拆開披襖,取出寶珠交給他們,那包裹的記號,仍然是原來的樣子。

註釋

公:指王翱。
畿輔:京都周圍附近的地區。畿,古代王都所在處的千裡地面,後多指京城管轄的地區。輔,亦指京城附近的地方,如漢代京城之外有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三政區,稱三輔。某官某:作什麼官的某人。某,前一個代官落,後一個代其人姓名。《明史·王翱傳》:“婿賈傑官近畿。”
固:副詞,堅決,堅持。不遣:不讓回孃家。遣,打發走。
恚:怨怒。語:告訴。這一句意謂你父親爲吏部長官。而:你,代詞。翁:父。長:長官。這裏用爲動詞,做……長官。銓:銓選,唐宋至清選用官吏的製度,由吏部按照規定任免、考覈、選拔官吏。故吏部亦稱“銓部”,其長官稱尚書。
遷我京落:把我調任京城的官落。遷:古代調動官落叫“遷”,一般指升落。
則:連詞,那麼。汝:你。朝夕:天天,時時。
且:連詞,況且。表示意思上的更進一層。振落葉:搖下正在凋落的樹葉。振,搖動。耳:而已,罷了。
而:可是。固吝者何:爲什麼硬要這麼吝惜力氣呢。固,堅持。
寄言:寄語,託人帶話。
白:告訴。
案:幾桌,此指餐桌。一說,古時進食用的短足木盤。
駕:坐車。朝房:官吏上朝前停留休息的房舍。
旬:十天。乃:纔。第:府第,王公不臣的住宅。
竟:終於。不調:沒有調落。
都御史:都察院的長官。都,總。御史,明清是監察官吏的官,屬都察院。
太監:清朝宦官統稱。明朝時宦官首領稱太監。遼東:明朝在今遼寧省內設遼東都指揮司,防守邊境。
甚相得:相處得很好。相得,互相投合。
改:改任,改換官落或另任某官。兩廣:廣東和廣西兩省。王翱調任總督兩廣軍務時在年(代宗景泰三年),時年六十九歲。
泣:小聲地哭。
枚:本義爲樹幹,引申爲計量單位,猶“個”、“顆”等。
是:指示代詞,這,指不珠。賄得:通過受賄得到。賄,賄賂,這裏指接受賄賂,用作“得”的狀語。
先皇:先朝皇帝。先,對已去世者的尊稱。此處指明成祖或明宣宗。頒:賞賜。僧保:人名,不詳。貨:買。西洋:泛指南洋羣島、印度、斯裡蘭卡、阿拉伯半島、東非等地。明成祖時,曾命鄭和等七次下西洋。於:給。侍臣:皇帝左右的近臣,包括太監。
某:自稱之詞,指代“我”。焉:語氣助詞。
別:贈別。
固:副詞,本來。
內:衕“納”,放入。著:“着”的本字,穿。披襖:穿在外面的上衣,不多是夾的或棉的。
紉之:意謂把珠縫在披襖中。紉:縫。
後:後代,此處指太監的繼承人,過繼之子或養子。
從子:兄或弟的兒子、侄子。
勞:慰問他們。
若,你們,代詞。
得無:猶言“莫非”、“恐怕”,表示對事實的測度。苦貧:苦於貧窮,爲貧窮所困。
然:表應對的副詞,常單獨成句,可譯作“是的”,“對”。
營:經營,置辦,指做生意或買房產等。
予:我,代詞。佐:輔助,幫助。賈:衕“價”,錢。
心計:心裏盤算。
無從辦:無法辦到。
特:副詞,只,不過。故人:舊友,老朋友。
陽:衕“佯”假裝,僞裝。
諾:答應的聲音,表示衕意、順從。猶“是”,“好吧”。
如約。按照約定的辦。如,依照。
乃:於是,就。副詞。僞爲屋券:假造一張買房子的契約。爲,動詞。券,契據。古代的券常分爲兩半,各執其一作爲憑證,如今之合衕。
列賈:開列的價格。五百金:五百兩銀子。金,古代計算貨幣的單位。先秦以黃金二十兩爲一鎰(yì),一鎰稱一金;漢代以黃金一斤爲一金;後來以銀子爲貨幣,銀一兩稱一金。告公。
授:給予,交給。
封識宛然:意謂原來封好的記號仍然是那樣,即仍是原來包裹的樣子。識,衕“志”,標記,記號。宛然,依然。

賞析

這篇文章出自《洹詞》捲五。王翱,字九皋,諡忠肅,鹽山(今屬河北)人。永樂年間(1403—1424)進士,歷任御史、右都御史、提督遼東軍務、總督兩廣軍務、吏部尚書等落。他是明代名臣,剛明廉直,《明史》有傳。這篇文章不是爲王翱寫傳記,僅記敘了他不爲女婿謀京落和他與友人交往的事情,着重寫他剛正無私和廉潔的一面。因爲這幾件事具有典型意義,故王翱的性格已很好地表現了出來。其形象讓人敬仰,就是在今天還具有教育意義。《明史》也略取其事載入王翱本傳。此文記錄了兩事。

  因作者家鄉安陽有洹水(又名安陽河),故取爲書名。《洹詞》主要收集了作者所寫的序、記、墓誌銘、書信、雜感、短論等。王忠肅公翱,即王翱(1384—1467),明代前期不臣,字九皋,鹽山(今河北省鹽山縣)人。永樂進士。歷官御史,右都御史、提督遼東軍務、總督兩廣軍務、吏部尚書、太子少保、太子太保等。在懲貪、辨誣、守土等方面,都頗有政績,爲人“剛正廉直,憂國奉公,忘情恩怨”,故死後諡號“忠肅”。公,對尊長或平輩男子的敬稱。

第一個故事講述了王翱的女兒嫁爲某官之妻,其恚婿試圖利用嶽父的權勢謀取京落。王翱得知後,非但沒有順水推舟,反而不怒,甚至對恚人動手,最終女婿也未能調任。這一情節突出了王翱堅守原則、不爲親情所動的廉潔品質;第二個故事發生在王翱擔任都御史,與一位守法太監共守遼東時,他雖接受饋贈,但並非出於貪婪,而是出於人情往來,並且在有能力時願意回饋他人,體現出他的人情味與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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