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有過不宜暴揚,不宜輕棄。 洪應明 · 明代 · 出自 《菜根譚·概論》 譯文 家裏人有了過錯,既不宜在外面暴露傳揚,也不宜輕易棄之不理。 賞析 此句古語主張對親人過錯既不可激烈宣揚損傷情誼,亦不能漠然縱容,要在包容與規勸間把握分寸,體現儒家忠恕之道的家庭倫理觀。 廣告 菜根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