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無二貴,法不兩適 佚名 · 未知 · 出自 《韓非子·問辯》 譯文 除了國君的命令,沒有第二尊貴的言論,國家的法令不能衕時迎合公私雙方。 註釋 適:切合,相合。 賞析 國有國法,家有家法,小到一個家庭,大到一個國家,要想正常穩定的維持下去,必須要有一定的規矩準則,否則勢必會家不成家,國不成國。 廣告 韓非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