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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佚名頭像 佚名 未知

六三。衆允。悔亡。象曰。衆允之。志上行也。

以陰居陽。定有其慧。當晉之時。而在順體之上。初六所謂罔孚者。裕養至此。衆皆允之。而悔亡矣。隱居以求其志。行義以達其道。故曰志上行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君子之自昭明德也。外宜晦而內宜明。故闇然而日章。以九居四。則外剛而內柔。外明而內晦者也。如鼫鼠。能飛不能過屋。能緣不能窮木。能遊不能度穀。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不亦危乎。

蕅益子曰。予昔初入閩中。見有鬻白兔者。人爭以百金買之。未幾。生育甚多。其價漸減至一錢許。好事者殺而烹之。臭不可食。遂無人買。博古者雲。此非白兔。乃鼫鼠耳。噫。本以賤鼠。謬膺白兔之名。無德居高位元者蓋類此矣。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以六居五。定有其慧。又爲離明之主。得中道而處天位。正所謂自新新民。無所不用其極者也。雖俯乘鼫鼠之九四。仰承晉角之上九。而與坤順合德。故往接三陰。衕成順麗大明之治。則吉無不利。舉世皆蒙其福慶矣。又何失得之可恤哉。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上九亦外剛而內柔。外明而內晦者也。而居晉極。則如獸之角矣。以角觸人則兇。維用以自治。如伐邑然。則厲吉而無咎。然不能自治於早。至此時而方自治。雖得其正。不亦吝與。四十五十而無聞焉。斯亦不足畏也已。故曰道未光也。

(離下 坤上)

明夷。利艱貞。

知進而不知退。則必有傷。夷者。傷也。明入地中。其光不耀。知艱貞之爲利。乃所謂用晦而明。合於文王箕子之德矣。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文明柔順。雖通指一卦之德。意在六二。內難正志。專指六五。艱貞晦明。則文王箕子所衕也。觀心釋者。煩惱惡業。病患魔事。上慢邪見。無非圓頓止觀所行妙境。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衆。用晦而明。

甯武子之愚不可及。兵法之以逸待勞。以靜製動。以闇伺明。皆明夷之用也。聖學則闇然而日章。

初九。明夷於飛。垂其翼。君子於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象曰。君子於行。義不食也。

此如太公伯夷之避紂也。先垂其翼。則不露其飛之形。及行之速。則三日而不遑食。蓋義當遠遁。不欲主人知之而有言耳。

六二。明夷。夷於左股。用拯馬壯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文明中正之德。當此明夷之時。雖左股業已受傷。猶往拯救。唯馬壯故吉耳。羑裡既囚之後。仍率三分天下之二以服事殷。順而不忤。誠萬古人臣之則也。

九三。明夷於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以剛居剛。在離之上。夜盡將旦之時也。正與上六闇主爲應。如武王伐紂。得其大惡之首。然以臣伐君。事不可疾。當持之以貞耳。象雲南狩之志。猶孟子所雲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纂也。辭義懍然。

六四。入於左腹。獲明夷之心。於出門庭。象曰。入於左腹。獲心意也。

已居坤體。入暗地矣。柔而得正。稍遠於上。故猶可獲明夷之心而出門庭。如微子抱祭器以行遁。但出門庭。遜於荒野。非歸周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迫近暗君。身已辱矣。外柔內剛。居得其中。用晦而明。明照萬古。洪範九疇之燈誰能息之。

上六。不明晦。初登於天。後入於地。象曰。初登於天。照四國也。後入於地。失則也。

以陰居陰。處夷之極。初稱天子。後成獨夫者也。蓋下五爻皆明而示晦。故能用晦而明。此則不明而晦。故失則而終入地耳。

(離下 巽上)

家人。利女貞。

欲救天下之傷。莫若反求於家庭。欲正家庭之化。莫若致嚴於女貞。牝雞之晨。維家之索。不可以不誡也。佛法釋者。觀行被魔事所擾。當念唯心。唯心爲佛法之家。仍須以定資慧。以福助智。以修顯性。名利女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佛法釋者。禪定持心。則內冥法體。智慧了境。則外施化用。修德之定慧平正。本乎性德之寂照不二也。在因名男女。在果名父母。既證果德。十界歸仰。故名嚴君。性修不濫。名父父子子。真俗並照。名兄兄弟弟。福慧互資。名夫夫婦婦。一世界清淨故。十方世界皆悉清淨。名正家而天下定也。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火因風鼓。而今風自火出。猶家以德化。而今德從家播也。有物則非無實之言。有恆則非設飾之行。所以能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耳。佛法亦然。律儀清淨。則可以攝善攝生矣。

初九。閒有家。悔亡。象曰。閒有家。志未變也。

以剛正居有家之初。即言有物行有恆以閒之。則可保其終不變矣。佛法釋者。即是增上戒學。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陰柔中正。而爲內卦之主。故每事不敢自專自遂。唯供其中饋之職而已。佛法釋者。即是增上定學。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過剛不中。似失於嚴厲者。然以治家正道觀之。則未失而仍吉。儻畏其悔厲。而從事於嘻嘻。始似相安。終以失家節而取吝矣。佛法釋者。即是增上慧學。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陰柔得正。爲巽之主。所謂生財有大道者也。佛法釋者。即緣因善心發。富有萬德。名爲解脫。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假。大也。書雲不自滿假。詩雲假以溢我。又曰假哉皇考。皆取大義。九五陽剛中正。而居天位。以六合爲一家者也。大道爲公。何憂恤哉。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故交相愛。佛法釋者。正因理心發。性修交徹。顯法身德。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剛而不過。居巽之上。卦之終。其德可信。故不猛而威如。所謂其儀不忒正是四國者也。佛法釋者。了因慧心發。稱理尊重。名般若德。

(兌下 離上)

睽。小事吉。

夫善修身以齊家者。則六合可爲一家。苟齊之不得其道。則一家之中睽隔生焉。如火與澤。衕在天地之間。而上下情異。又如二女。衕一父母所生。而志不衕行。是豈可以成大事乎。姑任其火作火用。澤作澤用。中女適張。小女適李可耳。觀心者亦復如是。出世禪定。世間禪定。一上一下。所趣各自不衕。圓融之解未開。僅可取小證也。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衕居。其志不衕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衕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火澤因動。則上下勢睽。靜則未始上下也。二女因行。則其志不衕。居則未始不衕也。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雖然。世豈能有靜而無動。有居而無行哉。今此卦以兌說而附麗乎離明。六五又以柔爲離主。進而上行。且得中位。下應九二之剛。是以小事可獲吉也。此亦文王曲就人情被睽所局而言之耳。若充此睽之理性。以盡睽之時用。則天地睽而其事衕。男女睽而其志通。萬物睽而其事類。有何一法不攝於睽。有何一法不從睽出哉。蓋於衕起睽。則其吉小。於睽得衕。則其用大也。佛法釋者。寂照一體。名天地睽而其事衕。止觀雙行。名男女睽而志通。萬行不出正助二行。二行不離性具。如萬物不出陰陽二爻。二爻不離太極。名萬物睽而事類。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衕而異。

離得坤之中爻。澤得坤之上爻。其性衕也。火則炎上。澤則潤下。其相異也。觀相元妄。則相異而性亦似異矣。觀性元真。則性衕而相亦本衕矣。惟君子知其以衕而異。故不以異而昧衕也。知異本衕。故六而常即。不生退屈。知衕而異。故即而常六。不生上慢。知異本衕。故冥契真源。知衕而異。故雲興萬行。知異本衕。故上無佛道可成。下無衆生可度。知衕而異。故恆莊嚴淨土。教化諸衆生。知異本衕。故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知衕而異。故或遊戲生死。或示現涅槃。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象曰。見惡人。以闢咎也。

剛正無應。居睽之初。信此以往。則無過而悔亡矣。縱令喪馬。不必逐之。馬當自復。勸其勿以得失亂吾神也。縱遇惡人。不妨見之。可以無咎。勸其勿以善惡二吾心也。如孔子見季康子見南子見陽貨等。皆所以闢咎耳。豈真有所利之也哉。蓋凡得失之念稍重。善惡之心太明。則衕者必異。異者必不可衕。惟率其剛正之天德。則得失泯。善惡融。雖居睽世而悔亡矣。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剛而得中。上應六五柔中之主。而當此睽時。近與六三相鄰。五必疑其遇三而捨己也。故須委曲明其心事。如遇主於巷焉。夫君臣相遇。萬古常道。豈以於巷而謂之失哉。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本與上九爲應。而當睽之時。不中不正。陷於九二九四兩陽之間。其跡有可疑者。夫二自遇主於巷。四亦自遇元夫。何嘗有意污我。我無中正之德。而自疑焉。故妄見其輿若曳。其牛若掣。而不敢往從上九。且自謂我之爲人。必當被上九之天所劓。不得通其貞潔之情。如此。則無初矣。但睽極必合。心跡終必自明。賴遇上九之剛。後說弧以待之。故有終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睽必有應。乃可相濟。二與五應。三與上應。四獨無應者也。故名睽孤。然初九剛正在下。可以濟睽。當此之時。衕德相信。互相砥礪。可以行其濟睽之志而無咎矣。蓋君子深知以衕而異。故陰與陽異而相應亦可。陽與陽衕而相孚亦可耳。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六五乃九二之主也。陰柔不正。反疑二之遇於三焉。以其居中。則猜忌未深。終與二合。故得悔亡。聖人又恐其躊躕未決也。故明目張膽而告之曰。厥宗上九。已說弧以待六三。其相合如噬膚矣。爾往從九二於巷。有何咎哉。孔子更爲之鼓舞曰。不惟無咎。且君臣相合。睽終得濟而有慶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象曰。遇雨之吉。羣疑亡也。

上九與六三相應。本非孤也。睽而未合。則有似乎孤矣。三本不與二四相染。而其跡似污。故見豕負塗也。二四各自有遇。本無心於染三。而虛妄生疑。故載鬼一車也。先則甚疑。故張弧而欲射之。後疑稍緩。故說弧而往視之。逮見其果非與寇結爲婚媾。於是釋然如雲既雨而吉矣。既不疑三。亦不疑二與四。故羣疑亡。

統論六爻。惟初九剛正最善濟睽。餘皆不得其正。故必相合乃有濟也。佛法釋者。惟根本正慧。能達以衕而異。故即異而恆衕。否則必待定慧相資。止觀雙運。乃能捨異生性入衕生性耳。

(艮下 坎上)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

大凡乖異不合。則所行必多阻難。然正當阻難時。豈無拯難良策哉。往西南。則說也。順也。明也。拯難之要道也。往東北。則止也。險也。益其蹇而已矣。惟大人能濟蹇。惟正道能出蹇。蹇故可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而吉。

彖曰。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

愚者汨於情慾之私。雖有不測之險臨其前。盲無見也。況能止哉。能止。不惟不陷於險。從此必求出險之良策矣。安得非智。本以東北之坎艮。往就西南之離兌與坤。故剛柔相濟而得其中。若守此東北。則終於險。終於止而已矣。惟九五陽剛中正。當大人之位。以拯邦國之蹇。故往見之者。必有拯蹇之功。然爻中獨上六明利見大人餘不言者。見大人亦待其時。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蹇之時用。即全體大易之時用也。六十四卦皆爾。每於人所忽者一提醒之雲爾。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山本毓泉。宜涵而不宜泛。今水流於上。使人不能厝足。此乃山有缺陷。非水之過也。君子知一切險難境界。惟吾心自造自現。故不敢怨天尤人。但反身以修其德。如治山者。培其缺陷。則水歸澗壑。而不復橫流矣。

初六。往蹇來譽。象曰。往蹇來譽。宜待也。

蹇以見險能止爲知。故諸爻皆誡其往而許其來。來即反身修德之謂也。初六見險即止。知機而不犯難。其反身修德功夫最早。故可得譽。夫豈逡巡畏縮也哉。理宜修德以待時耳。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象曰。王臣蹇蹇。終無尤也。

陰柔中正。反躬無怍。而上應九五陽剛中正之君。方居險地。安得不蹇其蹇以相從事。然諸爻皆以能止爲知。而此獨不然者。正所謂事君能致其身。公爾忘私。故雖似冒險。終無尤也。易讀曰。匪躬正本反身來。平日能反身以體蹇。纔能臨時匪躬以濟蹇。

九三。往蹇來反。象曰。往蹇來反。內喜之也。

九三爲艮之主。剛而得正。見險能止者也。既知往則必蹇。故來而反身修德。則內二爻無不喜之。

六四。往蹇來連。象曰。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已入坎體。其蹇甚矣。然設能來而反身修德。則猶可連於艮之三爻而獲止也。陰本不實。故來連於當位而實之九三也。

九五。大蹇朋來。象曰。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居坎之中。蹇之大者也。剛健中正。六二應之。故得朋來共濟大蹇。然非朋之能來助我。實由我之中道足爲拯蹇節則。故上下諸爻皆取節則於我耳。釋迦出五濁世。得無上菩提。爲一切衆生說難信法。其真能爲甚難希有之事者乎。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象曰。往蹇來碩。志在內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陰柔居險極。豈可更有所往。亦惟來而反身修德則碩吉耳。碩者。實也。大也。吉之所以能實大者。以利見九五大人故也。君子求諸已。故志在內則吉。輔世長民莫如德。故利見爲從貴。此指天爵爲貴。非徒以人爵也。須跋陀羅最後見佛得度。其碩吉之謂乎。

(坎下 震上)

解利西南。無所往。其來複吉。有攸往。夙吉。

世間之局。未有久蹇窒而不釋散者。方其欲解。則貴剛柔相濟。故利西南。及其既解。則大局已定。更何所往。唯來複於常道而已。設有所往。皆當審之於早。不審輒往。兇且隨之。寧得吉乎。此如良將用兵。只期歸順。良醫用藥。只期病除。觀心修證。只期復性。別無一法可取著也。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衆也。其來複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解之時大矣哉。

險在前則宜止。險在下。則可動以免之。此皆時節因緣之道。不可得而強也。西南爲坤。故往則得衆。來複東北。不過於柔。故乃得其中。早鑑事機。故往可有功。如天地之雷雨作。亦因夙得其時。故百果草木皆甲拆耳。觀心釋者。兼修禪定。爲利西南。萬行顯發。爲往得衆。不捨正觀。名爲來複。證於法身。爲乃得中。有攸往而利生。必須夙能鑑機則吉。說法不虛。爲往有功。性修融合。爲天地解。悲體戒雷震。澍甘露法雨。則世出世果。三草二木。各得以時生長熟脫。非佛菩薩何能用此解之時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誤犯之過。則直赦之。令其自新。輕重諸罪。亦寬宥之。令得末減。佛法釋者。即作法取相無生三種懺法。令人決疑出罪。又觀心釋者。即是端坐念實相。銷滅衆罪也。

初六。無咎。象曰。剛柔之際。義無咎也。

解則陰陽和矣。而以六居初。上應九四。適當其際。故義無咎。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以剛中而上應六五。本自無可狐疑。六三不中不正。意欲乘我。象如三狐。我田獵而獲除之。得與六五柔中相合。此正而吉者也。黃爲中色。失喻直道。得其中直之道。故除疑而應乎貞矣。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象曰。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陰柔不中不正。自無應與。上思負四。下欲乘二。不知其非道也。是故二以爲狐而田之。四以爲拇而解之。五以爲小人而退之。上以爲隼而射之。不亦至可羞乎。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三在四下。欲負於四。故四以三爲拇。四未當位。不如九二剛中。故二自能田獲三狐以從五。四必待二之至。始信拇之宜解也。二與四皆陽類。故名爲朋。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於小人。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五與二爲正應。而三且思乘二。則五不能無疑於二矣。賴九二之君子。剛而得中。決能解去六三。上從於我而吉。但觀六三之退。則信九二之有解矣。

上六。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隼高飛而善摯。以喻負且乘之六三也。當解之時。人人樂爲君子。獨六三悖理飛摯。二雖田之。四雖解之。以皆各有正應。不衕上六之在局外。又陽與陰情必相得。故或以爲狐。或以爲拇。不如上六之絕無情繫。直以爲隼。且居卦終。則公侯之位也。柔而得正。則藏器於身。待時而動者也。故獲之而無不利。

觀心釋六爻者。六三即所治之惑。餘五爻皆能治之法也。初以有慧之定。上應九四有定之慧。惑不能累。故無咎。九二以中道慧。上應六五中道之定。而六三以世間小定小慧。乘其未證。竊思亂之。故必獵退狐疑。乃得中直正道。六三依於世禪。資於世智。起慢起見。妄擬佛祖。故爲正道之所對治。九四有定之慧固能治惑。以被六三見慢所負。且未達中道。故必待九二中道之慧。始能解此體內之惑。六五以中道定。下應九二中道之慧。慧能斷惑。則定乃契理矣。上六以出世正定。對治世禪世智邪慢邪見。故無不利。

(兌下 艮上)

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難既解矣。相安於無事。必將剝民以奉君。此世道之損也。惑既治矣。從此增道損生。此觀心言損也。且以世道言之。凡爲上者。必其勞而不怨。欲而不貪。真足以取信於民。則雖損之而元吉無咎。凡爲下者。必以可貞之事益上。勿貢諛。勿獻異。勿開勞民傷財種種弊端。則利有攸往。蓋下事上。猶人事天地鬼神祖宗也。享以其誠。不以其物。雖二簋便可用享。豈以多物爲敬哉。觀心者。信佛界即九界。故元吉無咎。知九界即佛界。故不動九界而利往佛界。不壞二諦而享於中道也。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下濟爲益。上行爲損。此聖賢觀於天下萬世不易之道而立此名也。上必有孚。乃可損下而元吉無咎。下必可貞。乃利有攸往以益上。雖二簋亦可用享。蓋不過各論其時。但貴與時偕行而已。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山下有澤。則山必日損。君子以爲吾心之當損者莫若忿欲。故懲忿則如摧山。窒慾則如填壑。俾復於平地而後已也。

初九。已事遄往。無咎。酌損之。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初與四爲正應。宜損我以益四者也。四方陰柔有疾。故宜已我之事。而速往益之。則得無咎。然以剛益柔。但使斟酌得中可耳。勿令過也。以剛正而應柔正。故往則合志。

九二。利貞。徵兇。弗損益之。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爲志也。

九二剛中而不過剛。六五柔中而不過柔。各守其貞可矣。又何須更往益之。以成過猶不及之兇哉。弗損而益。其益乃大。故五有或益以十朋之龜者。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六三與下二爻。皆損下以益上者也。初二仍陽。三獨變而爲陰。三人行損一人矣。今以一陰上行而益上九。在我固爲國爾亡家。而上九陽剛。反能以弗損之益益我。不亦得其友乎。所以凡事宜專一也。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陰柔不中。疾也。初九已遄來益我。我但資初九以自損其疾。則初有喜而我無咎矣。遄指初九。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柔中虛己以應九二。九二守貞。弗以有形之物益之。故能使天下歸心。罔不來益以重寶也。蓋人君能虛心用賢。則合於上天。而自上祐之矣。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無家。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上九受六三之益極矣。苟不有以報之。三雖無怨。人必不服。安能無咎。安能貞吉。安能利有攸往。然欲益三。正不必損我也。蓋三之爲臣。固所謂國爾亡家者。但深鑑其一人獨行之誠。則大得其志。而三以爲得友矣。是謂弗損益之。

(震下 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損而有孚。則與時偕行。可以致益。此世間盈虛消息之理也。增道損生。則日進於自利利他之域。此觀心成益也。攸往以處常。涉川以處變。苟得其益之道。則無不利矣。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中正。指九五六二言之。震巽皆屬木。故其道可涉川。天施。故坤得其初爻而爲震。地生。故乾得其初爻而爲巽。然不止於震巽而已。舉凡坎離艮兌等。無非天施地生之益。故其益無方。而與時偕行也。益即全體乾坤。全體太極。全體易道。其餘六十三卦無不皆然。聖人姑舉一隅。令人自得之耳。佛法釋者。損佛界之上。以益九界之下。損己利人。故民說無疆。本高跡下。故自上下下。而其道大光。天行。聖行。名爲中正。梵行起於嬰病二行。名爲木道乃行。放光現瑞以動之。四辯說法以巽之。開圓解以顯性德名爲天施。立圓行以成修德名爲地生。種而熟熟而脫。番番四悉。名爲與時偕行。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風以鼓之。遷善之速也。雷以動之。改過之勇也。陸庸成曰。風之入也最微。故片善不遺。纖過必剔。雷之發也最迅。故遷無留留念。改無停機。

初九。利用爲大作。元吉無咎。象曰。元吉元咎。下不厚事也。

居益之初。受上益最厚者也。以下位受此厚益。可安然無所事乎。然剛正而爲震主。必能大作以致元吉。則無咎矣。蘇眉山曰。益之初九。損之上九。皆正受益者也。彼自損而專益我。將以厚責我也。我必有以塞之。故損上九利有攸往。益初九利用大作。然上之有爲也其勢易。有功則其利倍。有罪則其責薄。下之有爲也其勢難。有功則利歸於上。有罪則先受其責。故元吉而後無咎。以所居者非厚事之地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陰柔中正。以受九五陽剛中正之益。惠我以心。而不惠我以物。故能使天下歸心。罔不來益我以重寶也。爲臣則永貞吉。不可因天祐人助而異其心。爲王則用享於帝吉。自新新民而其命維新。象曰。自外來者。明其非心所期。以本無計功謀利之私故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而受上九之擊。其擊我也。正所以益我也。知凶事之真能益我。則無咎矣。位雖不中。而有孚則爲中行。可以告公用圭。公指上九。圭以通信。信通則圭仍還公。不取公之物益我。但取公之擊以益我耳。恆人每以凶事爲非益。故聖人特明凶事之益固有之。能信兇之爲益。則不兇矣。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爲依遷國。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六四與上二爻。皆損上以益下者也。五上仍陽。四獨變而爲陰。是直以身殉民。豈非遷國之象。豈非中行之道乎。初爻既受我益。剛而得正。有大公之心。方將利用大作以報我。我即以之爲依可矣。由其志在益民。故民皆以公心從之。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陽剛中正。應於六二。真實以益下爲心者也。惠之以心。則惠而不費。天下鹹被其澤。其元吉何必問哉。故能感六二永貞之吉。大得其志。而還報我以好德也。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兇。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上九本宜損已以益六三者也。因六三不中不正。故不與其益而反擊之。三固得其凶事鉗錘之益。然在上九。豈可恆以此立心哉。以此立心。則舉凡在下者。皆亦莫益於我。而或擊於我矣。故誡以立心勿恆。恆則必兇。上九不中不正。不仁而在高位元。但思益我。不料擊我。思益而不得益。故曰偏辭。不料擊而得擊。故曰自外來也。

周易禪解捲第五

周易禪解捲第六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下經之二

(乾下 兌上)

夬。揚於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約世道。則民說無疆。坐享豐樂。而所行必決。約佛法。則損己利他。化功歸己。決當進斷餘惑。證極果也。夫世間。豈容有陽而無陰。有男而無女。有君子而無小人。然陰居陽上。女佔男先。小人據於君子之上。則必將共決去之。必將至王庭以揚之。必將相約相信而聲明其罪以號之。凡此皆有厲之道也。吾謂宜反身修德而告自邑。不宜以力爭而即戎。但使以德往化。則無不利矣。佛法釋者。體惑法界。即惑成智。名告自邑。敵對相除。名爲即戎。

彖曰。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說。決而和。揚於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健而說。決而和。正明應以德化。不應以力爭也。知危則光。尚力則窮利有攸往。則以德化小人。小人皆爲君子。而剛長乃終也。

象曰。澤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祿宜施。德宜居。祿不施則恩枯。德不居則本喪。又以此施祿。則及下而可以化人。以此居德。則自滿而爲人所忌。

初九。壯於前趾。往不勝爲咎。象曰。不勝而往。咎也。

重剛不中。不宜進。而壯於進步。徒自折耳。何能勝哉。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剛而得中。知懼知警。居德既周。則有戎可無患矣。

九三。壯於頄。有兇。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有慍。無咎。象曰。君子夬夬。終無咎也。

過剛不中。怒且悻悻然現於其面。太剛必折。有兇道也。君子於此。何不自夬其夬。舍上下四陽。而獨行其與上六應之正理。則以德相化。陰陽相和。庶遇雨而若濡。雖彼羣陽不知我心。不諒我跡。或有慍者。然化小人之道必應如此。終無咎也。言夬夬者。羣陽以決去小人爲夬。今吾以決不衕彼羣陽爲夬夬也。

九四。臀無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象曰。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九四以下爻爲臀下爻純剛無柔。如有骨無膚。臀既無膚。行必次且不前。若讓彼羊在前。而隨其後。則羊仍屬我所牽。便可悔亡。但以剛不中正。聞此善言。決不相信也。羊。指上六。爲兌之主。四宜牽之。不宜決之。亦不宜與之爭前後也。

九五。莧陸夬夬。中行無咎。象曰。中行無咎。中未光也。

上六柔脆如莧。而在五剛之上。如莧在陸。人人得踐踏之。嗟嗟。彼獨非坤德乎。彼獨非太極全體所成。還具太極全體者乎。是宜夬彼羣陽所夬而護養之。乃爲中行之道。可無咎耳。然在夬時。終不免以君子小人二其心。未肯忘於大衕。故曰中未光也。聖人於復。則諄諄以保護微陽。於夬則諄諄以保護殘陰。陰陽豈可偏廢哉。

上六。無號。終有兇。象曰。無號之兇。終不可長也。

下之五爻。聖人所以勸誡羣陽者至矣。以六居上。雖得其正。而陰柔纔弱。不能惕號以自周備。故終不可長不若反乎下以爲姤耳。

(巽下 乾上)

姤女壯。勿用取女。

約世道。則決之於意中者。必將遇之於意外。約佛法。則決斷餘惑而上衕諸佛者。必巧用性惡而下遇衆生。又約究竟。則夬是無間道。姤是解脫道。約初心。則夬是乾慧。姤是理水也。以無號之一陰忽反於下而得其所安。勢必漸壯。故九二宜包而有之。不宜使賓取之。佛法釋者。在佛爲性惡法門。在衆生不了。則爲修惡。九二行菩薩道。自可示衕修惡。不令餘人作惡。又解脫道。一得永得。名女壯。無所取著。名勿用取女。理水亦爾。

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品物鹹章也。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時義大矣哉。

不曰剛遇柔而曰柔遇剛者。柔爲政也。佛法釋者。剛是性德。柔是修德以修顯性名柔遇剛。剛是妙觀。柔是妙止。從止起觀。名柔遇剛。剛是智慧。柔是禪定。因定發慧。名柔遇剛。修本無加於性。止亦不可偏勝。定亦不可偏多。故曰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天得地之初爻而爲巽。撓萬物者莫疾乎風。齊乎巽。而萬物潔齊。故曰品物鹹章也。九二之剛。下遇初六。上遇九五之中正。在世法中。則爲大臣得君以撫民。在佛法中。則爲智慧稱性以成福。故曰天下大行也。

象曰。天下有風。姤。後以施命誥四方。

剝乎上者反乎下。名之曰復。性德也。觀慧也。不可即致用也。故如雷在地中而後不省方。夬乎上者反乎下。名之曰姤。修德也。止定也。即可以取效也。故如天下有風而後施誥命。復以見天地之心。姤以見時義之大。復即乾知大始。姤即坤作成物。復即金聲。姤即玉振。復即智巧。姤即聖力。而腐儒以抑陰戒小人釋之。不亦陋乎。

初六。繫於金柅。貞吉。有攸往見兇。羸豕孚蹢躅。象曰。繫於金柅。柔道牽也。

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此世法之必應互相系屬者也。無性不能起修。無修不能顯性。非智不禪。非禪不智。此佛法之必應互相系屬者也。一陰始生於下。得九二金柅以系之。此貞吉之道也。不繫則有攸往。往則見兇。如羸豕必能蹢躅。由不早爲調御故耳。柔道宜與剛德相牽。則互相與有成矣。

九二。包有魚。無咎。不利賓。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修顯性。則性有修。定發慧。則慧有定。性修交成。定慧平等。無咎之道也。但可內自證知。豈可舉似他人。世法亦爾。吾民吾子。豈可令他人分治哉。

九三。臀無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二近於初。故包有魚。三遠於初。故臀無膚。無膚則行必次且矣。然雖厲而無大咎者。以與初六衕居巽體。但行未與柔道相牽合耳。

九四。包無魚。起兇。象曰。無魚之兇。遠民也。

剛不中正。執性而廢修。恃慧而棄定。猶世宰輔。居上而遠民也。方其高談理性。正逞狂慧。不知其爲兇。臨命終時。地獄相現。則悔無所及。猶包中無魚。起水而後知之。

九五。以(杞己+巳)包瓜。含章。有隕自天。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捨命也。

枸杞枝軟而長。以此包瓜。則其蔓交系而不可解。此九二與初六相遇之象也。九五爲姤之主。乃高居於上。遠不相及。但以剛健中正。則性德久燻成種。將欲發煥。故名含章。由其志不捨命。不肯自暴自棄。故初六雖不相遇。必有自天隕墜以遇我者矣。發得本有。名爲自天。無心契合。名爲有隕。又九二如大臣。能有初六之民。與民固結。九五如聖君。能用九二之賢臣。故名含章。既有九二。則並九二所遇初六之民而有之矣。民與之。即天與之。故雲有隕自天。

上九。姤其角。吝。無咎。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居姤之終。不與柔遇。名姤其角。此如二乘偏真空慧。但免無魚之兇。不無焦芽敗種之吝也。

(坤下 兌上)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相遇則相聚。世出世之常也。聚安有不亨者哉。幽明之情萃。故有廟可假。上下之情萃。故大人可見。用大牲以假有廟。利攸往以見大人。皆順乎時義之所當然。所謂貞也。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衕一致孝享耳。有時雲二簋可用。有時雲樽酒簋貳。今則雲用大牲吉。衕一見大人耳。有時雲不利涉川。有時雲往蹇來碩。今則雲利有攸往。夫豈有私意於其間哉。宜儉則儉。宜豐則豐。可往則往。可來則來。皆所以順天命而觀物情耳。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戒器戒不虞。

楊慈湖曰。澤所以能瀦水而高上於地者。以有坊也。民所以得安居而聚者。不可無武備也。除治戎器。戒備不虞。皆大易之道也。蕅益子曰。約佛法。則毗尼內禁。約觀心。則密咒治習。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爲笑。勿恤。往無咎。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當萃之時。未有不志於萃者也。二陽爲受萃之主。而四陰萃之。初與四爲正應。本可信也。不中不正。故不能終其信。而乃亂乃萃焉。乃亂故若號。乃萃故一握爲笑。言其號笑夾雜而爲一握也。然既是正應。何所疑恤。不若往從爲無咎耳。志亂故號笑夾雜。明相應之理未嘗亂也。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禴。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柔順中正。上應九五陽剛中正之君。本無可疑者也。乃初六與六三皆往萃於九四。我居二者之間。設不自引而出。何以取信於九五乎。苟引出而得其信。則不必用大牲。而用禴亦利矣。舍二陰而獨從所應。故如用禴。其物甚薄。但由二有中德。故不變所守以隨兩陰耳。

六三。萃如嗟如。無攸利。往無咎。小吝。象曰。往無咎。上巽也。

上無應與。志欲萃而無從。故嗟如而無所利。然當萃之時。往從九四。亦可無咎。但非正應故得小吝。而九四則巽以受之矣。

九四。大吉無咎。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當萃之時。初六應之。六三歸之。不幾以臣擬君乎。故必大吉乃得無咎。如伊尹周公之終盡臣道可也。

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元永貞。悔亡。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陽剛中正。以天位而受萃者也。然惟二實應之。上實附之。而初與三已萃於九四矣。僅可無咎。若能忘吾位以任九四。聽彼二陰之匪孚我。而元萃於四者永貞弗改。則九四既爲吾臣。二陰何一非吾民也。故得悔亡。設但恃其位以爲萃。則志未光矣。

上六。齎諮涕洟。無咎。象曰。齎諮涕洟。未安上也。

以陰居陰。而在上位。心不自安。故齎諮涕洟。以附悅於九五。得無咎也。

(巽下 坤上)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徵吉。

氣聚而上升。如木之升於地。元亨可知也。巽順非果於有爲者。故勸以用見大人勿恤。萬物齊乎巽。而相見乎離。故南徵則吉。欲其嚮明以行志也。

彖曰。柔以時升。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徵吉。志行也。

巽木本柔。故必以時而升。木之升固必藉土。土亦以生木爲功。今九二剛中而應六五。蓋不惟木之志。亦是土之志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道體本無大小。而君子之積德也。順而致之。必由小以高大。譬如合抱之木始於微芒。但不可(片*戈)伐。亦不可助長耳。

初六。允升大吉。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爲巽之主。上與二陽合志。故信能升而大吉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無咎。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升九二之求孚於六五。以各不得其正。非如萃六二之孚於九五也。但萃之六二。以兩鄰衕質。而不衕志。故中雖未變。而須引吉。今升之九二。以兩鄰異質。而志相合。故不惟無咎。而且有喜。

九三。升虛邑。象曰。升虛邑。無所疑也。

以堅剛之木。上升於柔順之土。何疑阻哉。

六四。王用亨於岐山。吉。無咎。象曰。王用亨於岐山。順事也。

巽之升也爲木。坤之升也爲山。而人之升也爲亨於天地山川鬼神。其事不衕。其所以爲順一也。方木之升於地。人但以爲木克土耳。不知木升即是地升。以離地四微。別無木四微故。如太王之去豳而邑於岐。人但以爲王棄豳耳。不知邑岐即是邑豳。以非舍豳人而別撫岐人故。

六五。貞吉升階。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朝有君子。則聖王之志得。猶地有喬木。則成園苑。故地未有不以升木爲志者也。九二剛中。而五應之。此明與以可升之道。猶聖王之設階以升君子。但恐其以陰居陽。不能鑑九二之孚。故特以貞誡之。欲其貞於九二也。

上六。冥升。利於不息之貞。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升至於冥。可以息矣。而有不息之貞。則宜冥而益升。此所謂天爵也。修其天爵。則匹夫不爲貧賤。而不富可消矣。

(坎下 兌上)

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

升而不已必困。此盈虛消息之常也。困心衡慮。實所以致亨。然不以正道持之。不以大人處之。何能吉無咎哉。設無躬行實德。而但有空言。決不足以取信矣。

彖曰。困。剛掩也。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惟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坎剛在下。而爲兌柔所掩。剛既被掩。水漏澤枯。困之象也。處險而說。素患難行乎患難。遁世無悶。不改其樂。非君子其孰能之。九二九五。皆以剛而得中。此大人之貞。吉之道也。苟不守此貞。而徒尚口。適足以取窮而已矣。

象曰。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水在澤下。澤中無水。枯槁窮困。此已定之命也。君子致之而已。豈容作意而不順受。剛中故處險能說。此在我之志也。君子則心遂之。豈因顛沛而或稍違。

初六。臀困於株木。入於幽穀。三歲不覿。象曰。入於幽穀。幽不明也。

六爻皆處困者也。惟剛中大人能不失其所亨。初六居下。臀之象也。上應九四之株木。正當困時。不能相庇。而陰居險初。則如入於幽穀。三歲不能相見矣。

九二。困於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亨祀。徵兇。無咎。象曰。困於酒食。中有慶也。

當困之時。能以剛中自養。故名困於酒食。九五陽剛中正之君。必將以朱紱錫我。使我衕濟時困。我但當默然以誠應之。如亨祀然。若遽往則必有兇。而志在救時。仍無咎也。中有慶即是貞大人吉。此如伊尹就湯。紱。蔽膝也。

六三。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兇。象曰。據於蒺藜。乘剛也。入於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陰柔不中不正。居於二陽之間。四如石。二如蒺藜。上六不與相應。故入其宮而不見其妻。由無禎祥之德。所以自取其兇。

九四。來徐徐。困於金車。吝。有終。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夫處困而亨。非剛中者不能也。九四正在困時。猶不能忘情於初六。而來徐徐。既志在初六。豈惟不與九二合德。反困於九二之金車而吝矣。然九二剛中。必能與我衕濟時困。不因我不當位而遂棄我。故可有終。

九五。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九五陽剛中正。居於尊位。視天下如一身者也。上六困於葛藟。如劓我之鼻。初六困於株木。如刖我之足。我方賴九二衕行濟困。猶如赤紱。而彼方困於酒食。則是我困於赤紱也。然九二中直。必徐應我而有悅。我當竭誠以感之。如祭祀然。庶可以受福矣。

上六。困於葛藟。於臲卼。曰動悔有悔。徵吉。象曰。困於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處困之極。可以動而行矣。陰柔纔弱。疑慮未當。猶牽纏而不自安。懼其動而有悔。而每自退悔也。故聖人直以徵吉決之。

(巽下 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無喪無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兇。

夫井者。居其所而遷者也。知井之居所而遷。則知困之窮而通矣。故次困而明井。邑可改。井不可改。可改則有喪有得。既不可改。何喪何得。食水者往。未食者來。人有往來。井何往來。下瓶將及於水曰汔至。得水收繩未盡曰未繘井。繘井則有功。未繘羸其瓶則兇。此皆人之得喪。非井之得喪也。知井無得喪。則知性德六而常即。知人有得喪。則知修德即而常六。故曰井德之地也。又曰井以辯義。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兇也。

水輪含地。故鑿地者無不得水。喻如來藏性具一切陰界入等。故觀陰界入者無不得悟藏性。但貴以妙止觀力深入而顯發之。藏性一顯。自養養他更無窮盡也。困之貞大人吉。曰以剛中。今改邑不改井。亦曰乃以剛中。困似專指修德。其實發明全修在性。今似專指性德。其實要人全性起修。故隨明未有功而羸瓶則兇。其重修德甚矣。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夫擔水惠人。則所及者寡。鑿井任伋。則所潤者多。擔水者有作善。鑿井者無作善也。君子之慰勞於民也則勸其交相爲養焉。故養而不窮矣。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無禽。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無禽。時舍也。

井之六爻。三陰爲井。三陽爲泉。初居最下。故象如泥。不惟人不食之。禽亦不顧之矣。理即佛也。

九二。井穀射鮒。甕敝漏。象曰。井穀射鮒。無與也。

在下之中。故爲井穀。有泉可以射鮒。而上無應與。如甕既敝漏。不能相伋也。魚之至小者名鮒。蓋指初六。此是名字即佛。薄有聞燻。未成法器。

九三。井渫不食。爲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以陽居陽。其泉潔矣。猶居下卦。不爲人食。是可惻也。上六應之。故可用汲。蓋王既明而用賢。則賢者之福非止獨受而已。此是觀行即佛。圓伏五住故井渫。未證理水故不食。宜求諸佛加被。則可自利利他也。

六四。井甃無咎。象曰。井甃無咎。修井也。

甃者。以瓦石包砌其傍。所以御污而潔泉者也。故曰修井。此是相似即佛。從思慧入修慧。御二邊之污。而潔中道之泉。

九五。井冽寒泉食。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陽剛中正。泉之至潔而泠然者也。功及於物。故得食之。此是分證即佛。中道理水。自利利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以陰居上。如井之收。收。即井欄。常露之而勿幕。衆皆汲之。而所養無窮矣。此是究竟即佛。功德滿足。盡未來際恆潤衆生。

(離下 兌上)

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夫邑改而井不改者。言其處也。井舊。則無禽而泥。可弗革乎。學者以變化氣質爲先。猶火之鍛金也。方其煆也。金必苦之。既煆成器。而後信火之功也。此革之道。即乾坤之道。大亨以正者也。未信故有悔。已孚則悔亡矣。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衕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革而信之。明未革則人不信也。革而當。乃使人信。其悔乃亡。明不當則悔不亡也。須如天地之革時。湯武之革命。方可取信於人耳。革何容易。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歷明時。

時無實法。依於色心分位假立。心無形像。依色表見。色有共相及不共相。共相之在上者爲日月星(宿百+西@人)。因日月星(宿百+西@人)周行於天。據其所歷之度。以明春夏秋鼕之時。春則萬物皆春。乃至鼕則萬物皆鼕。故知時惟心現。無在而無所不在。猶如火性無我。亦無在而無所不在。雖澤中亦自有之。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即其驗也。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象曰。革用黃牛。不可以有爲也。

離爲能革。兌爲所革。而初九居下。上無應與。此不可以有爲者也。但用黃牛之革以自鞏固可耳。

六二。已日乃革之。徵吉無咎。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陰柔中正。爲離之主。得革物之全能者也。革必已日乃孚。而上應九五。是其嘉配。故徵吉而無咎。

九三。徵兇貞厲。革言三就。有孚。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過剛不中。而應上六。上六陰柔得正。乃君子而如文豹者也。何容更以剛燥革之。徵則必兇。雖得其貞。亦仍危厲。但可自革以相順從。其言至於三就。庶亦可以取信也。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兌金之質。本待煆以成器。而九四無應於下。則無肯成我者。悔可知也。但剛而不過。又附近於離體之上。其志可信。故悔亡而有孚。可以改其所秉之定命。而日進於自利利他之域矣。

九五。大人虎變。未佔有孚。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以陽剛中正之大人。又得六二陰柔中正之應以輔助之。故如虎之神變。炳乎有文。不待佔而足以取信於天下也。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徵兇。居貞吉。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豹亦生而有文者也。但待時而變現耳。九三剛燥小人。既見其變。亦革言三就以相順從。然僅革面。未始革心。君子正不必深求也。若欲令心革而往徵之。未免得兇。惟居貞以默化之則吉。

(巽下 離上)

鼎。元吉亨。

革物者莫若鼎。此陶賢鑄聖烹佛煉祖之器也。安得不元吉而亨哉。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初陰爲足。二三四陽爲腹。五陰爲耳。上陽爲鉉。非鼎象乎。以木巽火而亨飪。非鼎用乎。勿謂鼎之道小。聖人亨以享上帝。亦此鼎耳。即大亨以養天下聖賢。亦此鼎耳。何必離事別求理哉。且以卦德言之。內則巽順。外則離而耳目聰明。六五以柔爲離之主。進而上行。得中位而應九二之剛。此豈非聖賢佛祖自陶自鑄自烹自煉之道。其元亨也宜矣。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鼎者。國之重寶。君位之所寄也。得其道以正其位。則命可凝。德不稱位。則命去而鼎隨去矣。約象明之。德如木。命如火。有木則有火。木盡則火亡。有德以正其位則命凝。德亡則命亡。故曰惟命不於常也。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初爲鼎趾。應四故顛。然及其未烹物而顛之。舊積否惡從此可出矣。顛趾如得妾。出否如得子。母以子貴。因其子而知得妾之未悖。因出否而知顛趾之有功也。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無尤也。

二當鼎腹之下分。陽剛故爲有實。上應黃耳金鉉之六五。能護守之。初雖顛趾而有疾。終不害及我也。然在二。則宜慎所之矣。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三當鼎腹之中分。其實腴美。有雉膏可食矣。上無應與。如鼎方革耳而不可行者焉。賴六五柔中之黃耳。貫上九剛而不過之玉鉉。方將舉二以及三。如陰陽之和而得雨。則可以虧悔而終吉矣。懷道而不思致用。故失其義。猶所雲不仕無義。激之使及時行道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攸-文+束)。其形渥。兇。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四當鼎腹之上分。其實既滿。而下應初六。則不勝其重。足雲折矣。形貌能無赧汗乎。始也不自知其德薄。知小力小。妄據尊位。而謀大任重。今一旦不勝其任。此其所自信者爲如何也。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象曰。鼎黃耳。中以爲實也。

五爲鼎耳。而有中德。故其色黃。以虛受實。故爲金鉉。鉉即指上九也。以鉉貫耳。以耳舉鼎。盡天下聖賢而養之。豈非聖人大亨之正道乎。然六五自本無實。特下應九二之剛中以之爲實。即以此而養天下。所謂爲天下得人者耳。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象曰。玉鉉在上。剛柔接也。

上爲鼎鉉。自六五觀之。則如金之剛。自其剛而不過之德言之。則如玉之潤矣。金遇猛火則鎔。玉非火所能壞。以此舉鼎。故大吉無不利也。

(震下 震上)

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裡。不喪匕鬯。

主重器者莫若長子。長子未有不奮動以出者也。故震則必亨。然其亨也。必有道以致之。方其初動而來。虩虩乎。如蠅虎之周環顧慮。仍不失其和。而笑言啞啞。夫惟存於己者既嚴且和。以此守重器而爲祭主。縱遇震驚百裡之大變。能不喪其匕鬯矣。佛法釋者。一念初動。即以四性四運而推簡之。名爲虩虩。知其無性無生。名爲笑言啞啞。煩惱業境種種魔事橫發。名爲震驚百裡。不失定慧方便。名爲不喪匕鬯也。

彖曰。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驚百裡。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爲祭主也。

恐懼乃能致福。福不可以幸邀。所謂生於憂患也。啞啞亦非放逸。仍不失其法則也。惟其養之有素如此。故雖當驚遠懼邇之變。人皆退避。而偏能出此凝定之神以當之。可以守宗廟社稷而爲祭主也。爲祭主。即是不喪匕鬯註腳。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君子不憂不懼。豈俟雷洊震而後恐懼修省哉。恐懼修省。正指平日不睹不聞慎獨功夫。平日功夫能使善長惡消。猶如洊雷能使陽舒陰散也。惟其恐懼修省慣於平日。故雖遇洊雷。亦復不憂不懼矣。問曰。孔子迅雷風烈必變。復雲何通。答曰。此是與天地合德。變則衕變。亦非憂懼。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六爻皆明恐懼修省之道。而德有優劣。位有當否。故吉凶分焉。初九剛正。爲震之主。主器莫若長子。吉可知矣。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於九陵。勿逐。七日得。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六二乘初九之剛。蓋嚴憚切磋之畏友也。藉此深自惕厲。以振刷我陰柔懦弱之習。舉吾平日所謂中正純善多種寶貝盡喪不顧。直躋於乾健高明之九陵。勿更留意求逐。然至於七日。復其故位。則中正純善之德仍在矣。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三遠於初。初之所以驚發我者。蘇蘇而不切矣。三當自以震行。勿因遠於畏友。而緩其恐懼修省之功。則無眚也。

九四。震遂泥。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九四亦震主也。以陽居陰。復陷四陰之間。雖似洊至。遂失其威而入泥。豈能如虩虩啞啞之有光哉。

六五。震往來厲。億無喪有事。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無喪也。

震六二者惟初九。故但雲來厲。震六五者。則初九與九四也。初震既往。四震復來。五得藉此以自惕厲。令所行日進於高明。故曰危行。猶所雲邦有道危言危行也。以六居五。不過於柔。又得中道。故其德甚多。而毫無所喪。但有恐懼修省之事耳。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徵兇。震不於其躬。於其鄰。無咎。婚媾有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兇無咎。畏鄰戒也。

初九之剛。固不足以及我。九四震亦遂泥。聲已索索無餘威矣。而陰柔弱極。方且視矍矍而惶惑無措。以此徵往。則中心無主。神已先亂。兇可知也。然震既不及其身。止及其鄰。即因震鄰而恐懼修省。亦可無咎。但禍未至而先防。乃明哲保身之道。儻與婚媾商之。必反以爲迂而有言矣。君子可弗自勉乎。

(艮下 艮上)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夫動與止。雖是相對待法。亦是相連屬法。又是無實性法。究竟是無二體法也。不動曰止。不止曰動。此約相對待言也。因動有止。因止有動。此約相連屬言也。止其動則爲靜。止其靜則爲動。動其止則爲動。動其動則爲止。此約無實性言也。止即是動。故即寂恆感。動即是止。故即感恆寂。此約無二體言也。知動止無二體者。始可與言止矣。夫人之一身。五官備於面。而五臟司之。五臟居於腹。而一背系之。然玄黃朱紫陳於前。則紛然情起。若陳於背。則渾然罔知。故世人皆以背爲止也。然背之止也。縱令五官競騖於情慾。而仍自寂然。逮情之動也。縱復一背原無所分別。而畢竟隨往。故以面從背。則背止而面亦隨止。以背從面。則面行而背亦隨行。究竟面之與背。元非二體。不可兩判。今此卦上下皆艮。止而又止。是艮其背者也。艮背何以能無咎哉。是必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斯無咎耳。身本非實。特以情慾錮之。妄見有身。今曏靜時觀察。其中堅者屬地。潤者屬水。暖者屬火。動者屬風。眼耳鼻舌異其用。四支頭足異其名。三百六十骨節。八萬四千毫竅。畢竟以何爲身。身既了不可得。即使歷涉萬變。又豈有人相可得哉。故行其庭而亦不見其人。此則止不礙行。即行恆止。故無咎也。

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

止其行而爲靜。止其止而爲動。動靜以時。無非妙止。故其道光明也。止非面牆之止。所非處所之所。特以法法本不相知。法法本不相到。猶此卦之上下敵應而不相與。是以覓身了不可得。雖行其庭。而亦了無人相可見。合於光明之道而無過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兩山並峙。各安其位者也。是故草木生之。禽獸居之。寶藏興焉。位位無非法界故也。君子於此非不思也。知離此現前之位。別無一法可得。故思不出其位。不出位而恆思。則非枯槁寂滅。思而不出其位。則非馳逐紛紜。恆思則能盡其位之用。故一切旋乾轉坤事業。無不從此法界流。不出則能稱其位之量。故一切位天育物功能。無不還歸此法界。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居艮之下。其位爲趾。止之於初。不令汨於所欲往。斯固未失正而無咎矣。然必利於永貞。時止則止。時行則行。乃獲敦艮之吉耳。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趾也。腓也。股也。皆隨心而爲行止者也。然趾無力。不能自專。又正行時趾元自止。今六二其位爲腓。而以陰居陰。當艮之時。力能專止而不隨心動。故曰不拯其隨。此非動靜不失其時之道。蓋由未肯謙退。而聽命於天君。故令其心不快。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三位在限。而以剛居剛。爲艮之主。則腰臗硬直。不可屈申者也。夫上下本自相聯。猶如夤然。今分列而不相系屬。其危厲不亦薰心矣乎。

六四。艮其身。無咎。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四位在於胸腹。彖雲艮其背。而此直雲艮其身。身止則背不待言矣。夫千愆萬繆皆由身起。今陰柔得正。能止諸躬。何咎之有。楊龜山曰。爻言身象言躬者。伸爲身。屈爲躬。屈伸在我不在物。兼爻與象。是屈伸兼用矣。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五位在心。心之聲由輔以宣。而以陰居陽。又復得中。能於言未出口前豫定其衡。故言無妄發。發必有序。而口過終可免矣。

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爲艮之主。居卦之終。可謂止於至善。無所不用其極者矣。性德本厚。而修德能稱性復之。故曰以厚終也。震爲長男。故舉乾之全體大用而虩於其初。艮爲少男。故舉乾之全體大用而敦於其上。一始一終。知及仁守之功備。非動非靜之體復矣。

(艮下 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夫敦艮既非面牆。則止而不失其行之時矣。行之以巽。故名曰漸。君子將致身以有爲。必如女之歸夫。始終以禮而非苟合。乃得吉耳。苟不利貞。則躁進固足取辱。雖漸進亦豈能正人哉。佛法釋者。理則頓悟。乘悟並銷。如震虩而艮敦。事非頓除。因次第盡。如女歸而漸進。又次第禪門名之爲女。即事禪而達實相名之爲歸。以圓解遍修事禪名之爲貞。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進有頓漸。今明以漸而進。故如女歸則吉也。得位則往有功。儻進不得位。則不可往明矣。以正則可正邦。儻進不以正。則不能正邦明矣。然此卦何以爲進得位。則由九五剛得中耳。何以爲往有功。則由止而巽故動不窮耳。止者動之源。設無止體。則一動即窮。如溝澮因雨暫盈。可立待其涸也。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木在山上。以漸而長。觀者不覺。君子居德亦復如是。山有喬木。則山益高。俗有居賢德之君子。則俗益善。

初六。鴻漸於於。小子厲。有言。無咎。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洪覺山曰。漸何以象鴻也。鴻。水鳥。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出則有時。居則有序。蘇眉山曰。鴻。陽鳥而水居。在水則以得陸爲安。在陸則以得水爲樂者也。初六陰爻。如鴻在水。上無應與。故爲漸於水涯。於人則爲小子。正宜乾乾惕厲。且宜有言以求人之切磋琢磨。如鴻在乾。而哀鳴覓伴。乃無咎也。無應本宜有咎。以當漸初。而能自厲。則其義可無咎矣。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二亦在水。而應九五。則如漸於磐石。飲啄皆和樂矣。養道以待時。豈無事而食哉。

九三。鴻漸於陸。夫徵不復。婦孕不育。兇。利禦寇。象曰。夫徵不復。離羣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九三陽爻。如鴻在陸。上無應與。則無水矣。鴻不亂配。而六四亦無應與。與三相鄰。設三徵而從四。則爲離鴻羣而可醜。設四俯而就三。則爲失其道而雖孕亦不敢育。兇可知已。夫非配而私相爲配。以理言之則寇也。三若守正而御之。則在我既無離羣之醜。在四亦無失道之兇。乃可順相保耳。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四亦在水。而乘九三之剛。不足安身。如漸於木。非鴻之所能棲。以鴻之趾連。不能握木故也。或得其橫而且大有如桷者。庶幾可以無咎。意指上附九五言之。蓋以陰居陰則順。爲巽之主則巽。故可冀其無咎耳。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五本在陸。而居尊位。則如高陵矣。下應六二之婦。方飲食衎衎以自養。非九三之所能污。故三歲不孕終莫之勝而吉也。聖王得名世之臣。滿其夢蔔求賢本願。不亦快乎。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爲儀。吉。象曰。其羽可用爲儀吉。不可亂也。

上亦在陸者也。但九三爲木落南翔之陸。入於人中。故兇。上九爲冰泮北歸之陸。超於天外。故吉。所謂鴻飛冥冥。弋者何慕。但可遠望其羽。用爲高人達士之儀則耳。又凡鴻飛之時。成配者以次在後。孤而無侶者獨在於前。今上九超然物外。下無應與。如世間義夫。志不可亂。故吉也。以羽爲儀。則其爲用也大矣。故曰聖人百世之師。

(兌下 震上)

歸妹。徵兇。無攸利。

夫漸而進者。未有不歸其所者也。以少女而歸長男。過以相與。亦既得其所歸。然一歸則當終身守之。若更他往則兇。又設以少女用事擅權。則無所利。佛法釋者。修次第禪。蓋攝世間事定而歸佛法正慧者也。儻直用此事定而設化儀。則必墮於愛見之網而兇。若耽著此定。則紆偏權曲徑而無所利也。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徵兇。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

如人有正配而不育。則必取少女以育子。此亦天地之大義。以例國君用名世爲宰輔。不妨用小纔小德爲百官。觀心用妙定合妙慧。不妨用次第諸禪助神通。設使天地不交。則萬物不興。故歸妹者。乃人道之以終而成始者也。夫如是。則歸妹何過。獨恨其以說而動。則名爲繼嗣。實在情慾。如國君名爲羣寮。實在便嬖。觀心名爲助道。實在味禪。故所歸者名爲妹也。女舍夫而他適。臣舍君而他往。定舍慧而獨行。則必得兇。以卦中陰爻之位皆不當故。女恃愛而司晨。臣恃寵而竊柄。定久習而耽著。則無攸利。以卦中六三之柔。乘九二初九之剛。六五上六之柔。乘九四之剛故。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方雷之動。必感於澤。而雷則易息。澤恆如故。此豈可爲夫婦恆久之道。亦豈君臣相遇之道。亦豈定慧均平之道乎。君子之於事也。未暇問其所始。先慮永其所終。苟以永終爲慮。則知歸妹之敝矣。昔有賢達。年高無子。誓不取妾。其妻以爲防己之妒也。宛轉勸曰。君勿忌我。以致無後。賢達曰。吾豈不知卿有賢德哉吾年老矣。設取幼妾。未必得子。吾沒之後。彼當如何。是以誓弗爲耳。其妻猶未深信。乃密訪一少艾。厚價買之。置酒於房。誘其夫與之衕飲。抽身出房。反鎖其門。賢達毅然從窗越出。喻其妻曰。吾豈以衰頹之身污彼童女。令彼後半世進退失措也。幸速還彼父母。勿追其價。於是妻及親友無不歎服。未幾。妻忽受胎。連育三子。後皆顯達。噫。此所謂永終知敝。以德動天者乎。聖人於彖傳中。隨順恆情。則以天地大義許之。於大象中。勸修陰德。則以永終知敝醒之。知此義者。亦可治國。亦可觀心矣。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徵吉。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此卦以下兌爲妹。以震爲所歸者也。兌三爻中。六三爲妹。而初九九二從嫁者爲娣。震三爻中。九四爲所歸主。而六五如帝乙之主婚。上六如宗廟之受祭。今初九以剛正之德。上從六三之妹。歸於九四。而爲其娣。六三如跛。待初能履。故得徵吉。娣之爲德。貴在能恆。相承於三。則三吉而初亦吉矣。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以剛中之德。亦從六三而爲娣。六三如眇。待二能視。夫不自有其明。而使人獲其視。非幽人之貞其孰能之。然亦止是娣德之常耳。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爲兌之主。恐其說之易動也。故誡之曰。須待六五之命。勿令人輕我。而反重我之娣以歸也。由位未當。故誡之。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三既須五命而後歸我。則我之歸妹不愆期乎。然雖遲歸。會須有時。如大舜不得父命。則待帝堯之命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五爲帝乙。六三爲妹。亦稱女君。初九九二爲娣。以袂而論。則三不如初之與二。以女而論。則如月幾望而圓滿矣。夫以帝女之貴。而能行嫁於下。不驕不亢。豈非吉之道乎。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震爲兌所承之筐。兌爲震所刲之羊。三承於六。筐則無實。六刲於三。羊則無血。故無攸利。蓋生不積德。死後無靈。不能使子孫繁衍。至於不獲已而歸妹。此非女士之過。皆上六無實之過也。君子永終知敝。早見及於此矣。

周易禪解捲第六

周易禪解捲第七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下經之三

(離下 震上)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

家有妻妾則豐。國有多土則豐。觀心有事禪助道則豐。豐則必亨。然非王不足以致豐。豐則可憂。而勿徒憂。但宜如日之明照萬匯可也。

彖曰。豐。大也。明以動。故豐。王假之。尚大也。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明而不動。動不以明。皆非王者之道。皆不可以致豐。故惟王乃能尚大耳。所謂勿憂宜日中者。亦非止之令其不昃。正宜用其明以照天下。則不爲豐所蔽也。至於昃食盈虛。雖天地不能違時。徒憂何益。

象曰。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

折獄如電之照。致刑如雷之威。天之雷電。偶一至焉。常至則物必壞。君子之用刑獄。不得已爾。輕用則民必傷。天之雷電必在盛夏。君子之用刑獄。必於豐樂康阜之時。

初九。遇其配主。雖旬無咎。往有尚。象曰。雖旬無咎。過旬災也。

他卦六爻。每以陰陽相應爲得。所謂沉潛剛克高明柔克也。惟禮六爻。則陽與陽相得。陰與陰相得。所謂強弗友剛克燮友柔克也。初九剛正。遇九四爲其配主。互相砥礪。故雖旬無咎。而往有尚。若不速往。至於過旬。不免日中則昃而有災矣。

六二。豐其蔀。日中見鬥。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象曰。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六二爲離之主。至明者也。上與六五柔中合德。可以互相資益。而六五爲九四所隔。如禮其蔀而日中見鬥者焉。夫六五燮友。可以誠感。而不可以急應。故往則反得疑疾。惟有孚發若則吉。蓋信以除疑。發以撤蔀也。蔀本無實。因疑故有。志發則疑除。疑除。則蔀撤而見九二之日矣。五本賢君。故其志可發。

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沫。折其右肱。無咎。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

以剛正而居離體。可以照天下者也。應於上六。陰陽交而霈然大雨。故於日中但見水沫紛飛。失王假尚大之事。終不可以有爲矣。明莫若左。動莫若右。上六居震之極。妄動自傷。故在九三如折右肱。此上之咎。非三咎也。

九四。豐其蔀。日中見鬥。遇其夷主。吉。象曰。豐其蔀。位不當也。日中見鬥。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以陽剛爲震之主。興雲蔽曰。故爲豐蔀見鬥。幸遇初九剛正。如日方升而往有尚。力能等我而爲夷主。相與摧散陰霾。行照天下。不失豐亨之義。故吉也。六二之豐蔀見鬥。乃指六五被九四所蔽。今九四則自豐其蔀。致使日中見鬥。故以位不當幽不明責之。

六五。來章。有慶譽。吉。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柔中居尊。而六二以信發之。雖全賴彼離明之德。亦實由我能來之也。君臣合德。天下胥蒙其慶矣。

上六。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門@貝]其無人。三歲不覿。兇。象曰。豐其屋。天際翔也。窺其戶。[門@貝]其無人。自藏也。

以陰居陰。處震之極。禮之上。拒絕離明。惟恐容光之或照及我也。故豐其屋。則堂高數仞。飛簷斜桷。若欲翔於天際者。蔀其家。則多設覆蔽。深自藏隱。縱窺戶而[門@貝]若無人者。此乃從闇至闇。雖至三歲猶不相覿。兇何如哉。三歲言其甚久。亦以隔於九三。共三爻故。

(艮下 離上)

旅。小亨。旅貞吉。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故次豐之後明旅也。豐以尚大。旅以小亨。貞豈有大小哉。在大則大。在小則小。耍不失其貞而已。不失其貞。則無往而不吉矣。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旅之時義大矣哉。

在外故名爲旅。處旅莫尚於柔。用柔莫貴於得中。得中則能順剛。而天下無難處之境矣。止故能隨寓而安。麗明故能見機而作。此旅之貞。即乾之貞。即坤之貞。即大易之貞也。從來大聖大賢。自天子至於庶人。無不全以乾坤大易之貞而處旅。無不即於旅時而具見乾坤大易之貞者。詎可以造次而忽其時義之大哉。佛法釋者。下三土無非旅泊千三土中作大佛事。故時義大。若以寂光法身視之。仍名小亨。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山如亭舍。火如過客。君子之省方巡狩也。法離之明。法艮之慎。故刑可用而獄不可留。蓋設使留獄不決。則不惟失離之明。亦且失艮之慎矣。觀心釋者。念起即覺。覺即推破。不墮掉悔也。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

陰柔在下。不中不正。旅而瑣瑣者也。瑣瑣猶雲屑屑。由無高明遠大之志。所以自取其災。

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僕貞。象曰。得童僕貞。終無尤也。

當旅之時。各以在上相近之爻爲次爲處爲巢。而陰宜依陽。陽宜附陰。今六二陰柔中正。順乎九三之剛。故爲即次。以陰居陰。而在艮體。爲懷其資。下有瑣瑣之初六。而無二心於我。爲得童僕貞。夫即次懷資猶屬外緣。得童僕貞則由內德。有德如是。可謂旅貞吉矣。終無尤。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三以四爲其次。而以陽遇陽。又屬離體。故焚其次而亦可傷矣。又復過剛不中。處此旅時。猶不知所以善與其下。致使童僕離心遠去。此豈人之罪也哉。

九四。旅於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象曰。旅於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君子行役。志元不在資斧。九四近附六五。聊可處矣。以陽居陰。陰爲資斧。猶雲資糧。可以致用。故名資斧。然五方在旅。不能即大用我以行其志。故雖獲於處。而猶未得位也。既未得位。故雖得其資斧。而於行道之心仍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

此正所謂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者也。虛心以招天下之賢以濟吾旅。如射雉者。雖或亡其一矢。終必得雉。故人譽之。天命之矣。蓋以人合天。天必祐之。名爲上逮。

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啕。喪牛於易。兇。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於易。終莫之聞也。

處旅莫尚於柔。今以剛不中正。而在離極。更無覆護之者。如鳥焚其巢矣。先則以處高爲樂故笑。後則以焚巢無歸故號啕。離本有牝牛之德。乃以任剛傲慢。不覺喪之。兇何如哉。然巢之焚。由其以旅在上。乃是高亢加人。故義能招之。豈可歸咎於命數。牛之喪。由其不知內省。驕矜自是。故禍生於所忽。而終莫之聞。豈可怨尤於他人。

(巽下 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善處旅者。無入而不自得。不巽則無以自容矣。巽以一陰入於二陽之下。陰有能而順乎陽以致用。故小亨而利有攸往利見大人也。觀心釋者。增上定學。宜順於實慧以見理。

彖曰。重巽以申命。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君子之在旅也。得乎丘民而爲天子。民有能而順乎君。君則殷勤鄭重。申吾命以撫綏之。蓋由剛巽乎中正之德。故其志得行。故柔皆順之也。剛不中正。則不足以服柔。柔不順剛。則亦不得小亨矣。利有攸往。利見大人。正所以成其小亨。不往不見。何以得亨也哉。

象曰。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風必相隨繼至。乃可以鼓萬物。君子必申明其命。篤行其事。乃可以感萬民。故曰君子之德風。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象曰。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初六。巽之主也。巽主於入。而陰柔每患多疑。故或進而且退。夫天下事本無可疑。特其志自疑耳。決之以武人之貞。則志治而天下事不難治矣。此所雲武人之貞。即彖所雲有攸往而見大人者也。

九二。巽在牀下。用史巫紛若。吉。無咎。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九五陽剛中正。爲巽之主。如坐牀上。則九二巽德之臣。固宜在牀下矣。然以剛中得初六之順。未免有僭竊之嫌。故必用史以紀吾所行。用巫以達吾誠悃。紛若不敢稍疏。乃得中而吉無咎也。

九三。頻巽。吝。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以剛居剛。非能巽者。勉強學巽。時或失之。蓋志窮則不止於志疑。疑可治而窮則吝矣。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

陰柔得正。爲巽之主。順乎九五陽剛中正之君。此休休有容之大臣。天下賢纔皆樂爲用者也。故如田獲三品而有功。三品者。除九五君位。餘三陽皆受其羅網矣。

九五。貞吉悔亡。無不利。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雖有其德。苟無其位。則不敢變更。雖有其位。苟無其德。則不能變更。九五蓋德位相稱者也。故得其巽之貞。而亦吉。亦悔亡。亦無不利。然事既變更。則是無初。變更得正。所以有終。又必丁寧於未更三日之先。且豫揆度於既更三日之後。則吉也。盤庚以之。

上九。巽在牀下。喪其資斧。貞兇。象曰。巽在牀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兇也。

以陽剛居卦上。舉凡九五九二之能巽者。皆在我牀下矣。而我方上窮而不知。故初六六四之資斧。皆爲二五所用。而不爲我用。其兇也。是其正也。何所逃乎。

佛法釋六爻者。初是世間事禪。有進有退。二是空慧。宜史巫以通實相。三是乾慧。不能固守。四是出世間禪。多諸功德。五是中道正慧。接別入圓。故無初有終。上是邪慧。滅絕功德。

(兌下 兌上)

兌。亨。利貞。

入則自得。自得則說。自得則人亦得之。人得之則人亦說之矣。說安得不亨哉。然說之不以正。君子不說。故利貞焉。書雲。無拂民以從己之慾。罔違道以千百姓之譽。

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剛中則無情慾偏倚之私。柔外則無暴戾粗浮之氣。此說之至正。天地衕此一德者也。以此德而先民。民自忘勞。以此德而犯難。民自忘死。即此是說之大。民自勸而胥化於善。非以我勸民也。

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

澤相麗則不枯竭。學有朋則不孤陋。以文會友。講也。以友輔仁。習也。講而不習則罔。習而不講則殆。講則有言不背於無言。習則無言證契於有言。又講則即無言爲有言。習則即有言成無言矣。

初九。和兌。吉。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剛正無應。和而不衕。得兌之貞者也。無私故未有疑。

九二。孚兌。吉。悔亡。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剛中則誠內形外。自信其志。亦足以取信於天下矣。

六三。來兌。兇。象曰。來兌之兇。位不當也。

六三爲兌之主。何以兇哉。乾得坤之上爻而爲兌。以陽爲體。以陰爲用者也。若內無其體。徒欲外襲其用以來取悅於人。則亂義必矣。君子所以惡夫侒者。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兌不可以不利貞也。三之來兌。何足戀惜。乃不忍絕而商之。心必未寧。惟介然自斷。速疾勿遲。則有喜矣。大臣不爲諂媚所惑。天下且受其慶。不止一身有喜而已。

九五。孚於剝。有厲。象曰。孚於剝。位正當也。

陽剛中正。誠內形外之至者也。故不惟可孚於君子。亦可孚於剝正之小人。使彼改惡從善。反邪歸正。而有厲焉。蓋既有其德。又有其位。故化道如此之盛耳。

上六。引兌。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上六亦爲兌主。然既無其體。惟思以悅引人。則心事亦曖昧矣。三欲來四。上欲引五。其情態衕。而三不當位故兇。上猶得正故不言兇。

(坎下 巽上)

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

悅而後散之。謂公其悅於天下。而不獨樂其樂。故亨也。既能與民衕樂。則上可以悅祖考。故王假有廟。遠可以悅四夷。故利涉大川。而悅不可以不正也。故誡之以利貞。

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衕。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九二剛來而不窮。六四柔得位乎外而上順於九五。此能擴充兌卦剛中柔外之德。而渙其悅於天下者也。安得不亨。又九五居上卦之中。此王假有廟以悅祖考之象。乘巽木而涉坎水。此遠悅四夷決定有功之象。而貞在其中矣。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於帝立廟。

風行水上。不勞力而波濤普遍。先王享帝以事天。立廟以事先。盡其一念誠孝。即足以感通天下。恩波亦無不遍矣。故曰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視諸掌乎。

初六。用拯。馬壯吉。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初居坎下。受四之風而用拯。拯則出水而登陸矣。坎於馬爲美脊。今初六順於九二。故爲馬壯而吉。

九二。渙奔其杌。悔亡。象曰。渙奔其杌。得願也。

此正彖傳所謂剛來而不窮者也。當渙時而來奔據於杌。卓然安處中流。得其自悅悅他之願。故悔亡。

六三。渙其躬。無悔。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陰居坎體之上。六四上衕上九之風而渙之。舉體散作波濤以潤於物。志在外而不在躬。故無悔也。

六四。渙其羣。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象曰。渙其羣無吉。光大也。

此正彖所謂柔得位乎外而上衕者也。陰柔得正。爲巽之主。上衕九五。下無應與。盡渙其羣以合於大公。此則天下一家。萬物一體。名雖爲渙。而實乃有丘矣。聖人無己。無所不己。光明正大之道。豈平常思慮所能及哉。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無咎。象曰。王居無咎。正位也。

發大號以與民衕悅。如汗之發於中而浹於四體。蓋四之渙羣。由五爲王而居於正位。四乃得上衕之。是故大號如汗渙於外。王居正位常在中。故無咎也。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象曰。渙其血。遠害也。

血者。坎之象。逖者。遠也。人有大患。爲其有身。常情執之。保爲己躬。正理觀之。乃膿血聚。毒害本耳。上九用六四之風。以渙六三之躬。六三可謂忘身爲國。故志在外而無悔。然非上九爲其遠害。則六三何能興利乎。合六爻言之。九二如賢良民牧。承流宣化。六四如名世大臣。至公無私。九五如治世聖王。與民衕樂。上九如保傅司徒。教民除害。初因此而出險。既拔苦必得樂。故吉。三因此而忘我。既遠害必興利。故無悔也。

(兌下 坎上)

節。亨。苦節不可貞。

水以風而渙。以澤而節。節則不潰不涸。而可以常潤。故亨。夫過於渙必竭。故受之以節。然過於節則苦。又豈可常守乎。

彖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製度。不傷財。不害民。

得中則不苦。苦則窮。窮則不可以處常。不苦則說。說則並可以行險。惟節而當位。斯爲中正。惟中正故通而不窮。天有四時。王有製度。皆所謂中正以通者也。

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製數度議德行。

若冕旒。若宗廟。若樂舞。若階陛。若蓍龜。若爵祿等。皆有其數以爲度。製使各得其節。則無過與不及。而不奢不儉。若見君。若事親。若接賓。若居喪等。皆根乎德以成行。議使各當其節。則無過與不及。而可繼可傳。如澤節水。稱其大小淺深。要使不潰不涸而已。

初九。不出戶庭。無咎。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

節之義亦多矣。或時節。或裁節。或品節。或名節。或撙節。或符節。或節製。或節文。或節限。或節操。今且以時節言之。剛正而居下位。九二塞於其前。故順時而止。不出戶庭。既知裁節。則品節名節皆善矣。復以節製言之。上應六四。水積尚淺。故宜塞使不流也。

九二。不出門庭。兇。象曰。不出門庭兇。失時極也。

若以時節言之。既在可爲之位。又有剛中之德。六三已闢其門。而乃上無應與。固守小節。豈非大失。復以節製言之。上對九五。水積漸深。便宜通之使流。鬍鬚阻塞以致洪泛。豈非失時之極。

六三。不節若。則嗟若。無咎。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若以時節言之。陰不中正。居下之上。又爲悅主。故始則恣情適意而不知節若。後則憂患洊至而徒有嗟若。自取其咎。無可以咎誰也。復以節製言之。上對上六。水已氾濫。而澤口不能節之。徒有嗟若而已。將誰咎乎。

六四。安節。亨。象曰。安節之亨。承上道也。

若以時節言之。柔而得正。居大臣位以承聖君。故爲安節。所謂太平宰相也。復以節製言之。下應初九。塞而不流。任九五上六之波及於物。而我獨享其安。故亨。

九五。甘節吉。往有尚。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

陽剛中正。居於尊位。所謂當位以節者也。無過不及。故甘而吉。行之無敝。故往有尚。自居位中。故非失時。極之九二所能阻礙。

上六。苦節貞兇。悔亡。象曰。苦節貞兇。其道窮也。

若以時節言之。純陰而居節之極。固守不通。故其道既窮。雖正亦兇。彼執爲正。實非正也。惟悔而改之則不窮。不窮則兇可亡矣。復以節製言之。水以流下爲其節操。六三兌口上缺。不能節製。故上六盡其流下之節而不稍留。遂至枯竭而爲苦節。故曰其道窮也。

(兌下 巽上)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四時有節。故萬物信之。而各獲生成。數度德行有節。故天下信之。而成其感應。孚者。感應契合之謂。中者。感應契合之源也。由中而感。故由中而應。如豚魚之拜風。彼豈有安排佈置思議測度也哉。中孚而能若豚魚拜風。則吉矣。然欲致此道。則利涉大川。而又利貞。蓋不涉川。不足以盡天下之至變。不利貞。不足以操天下之至恆。不涉川。則不能以境煉心而致用。不利貞。則不能以理融事而立本也。

彖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合全卦而觀之。二柔在內。則虛心善順。毫無暴戾之私。分上下而觀之。兩剛得中。則篤實真誠。毫無情慾之雜。兌悅則感人以和。巽順則入人必洽。故邦不祈化而自化也。信及豚魚。猶言信若豚魚。蓋人心巧智多而機械熟。失無心之感應。不及豚魚之拜風者多矣。故必信若豚魚。而後可稱中孚也。巽爲木。爲舟。浮於澤上。內虛而木堅。故能無物不載。無遠不達。人之柔在內如虛舟。剛得中如堅木。斯可歷萬變而無敗也。夫中孚即天下之至貞。惟利貞乃成中孚。此豈勉強造作所成。乃應乎天然之性德耳。試觀颶風將作。豚魚躍波。魚何心於感風。風何心於應魚。蓋其機則至虛。其理則至實矣。吾人現在一念心性亦復如是。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不在過去。不在現在。不在未來。覓之了不可得。可謂至虛。天非此無以爲覆。地非此無以爲載。日月非此無以爲明。鬼神非此無以爲靈。萬物非此無以生育。聖賢非此無以爲道。體物而不可遺。可謂至實。夫十方三世之情執本虛。而心體真實。決不可謂之虛。天地萬物之理體本實。而相衕幻夢。決不可謂之實是故柔與剛非二物。內與中非二處也。知乎此者。方可名貞。方可涉川。方信及豚魚而吉矣。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澤感而風應。風施而澤受。隨感隨應。隨施隨受。此中孚之至也。君子知民之爲惡也。蓋有出於不得已者焉。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故於獄則議之。功疑惟重。罪疑惟輕也。於死則緩之。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也。如此。則殺一人而天下服。雖死不怨殺者矣。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皆是曏一念未生前下手。即本體即功夫。即功夫即本體。故能遁世不見知而不悔。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所謂闇然而日章者也。纔起一念。則名爲他。則志變而不燕矣。小人而無忌憚。行險徼(行亍+幸)。皆從此一念構出。可不虞之於初也哉。中孚以天地萬物爲公。若專應六四。便名有他。

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吾有好爵。吾與爾靡之。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剛得中而居二陰之下。此正闇然日章者也。鶴鳴子和。感應並出於天然。豈有安排勉強。故曰中心願也。子無專指。但取衕德相孚之人。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若以卦體合觀。則三與四皆所謂柔在內者也。今以諸爻各論。則六三陰不中正。爲兌之主。本應上九而彼方登天獨鳴。不來相顧。近得六四。敵體衕類。故有時欣其所得。則或鼓。有時怨其所應。則或罷。有時遙憶上九。則或泣。有時且娛六四。則或歌。皆由無德。不能當位故也。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

柔而得正。陰德之盛者也。故如月幾望焉。六三妄欲得我爲匹。我必亡其匹。絕其類。乃上合於天地萬物爲公之中孚而無咎也。

九五。有孚攣如。無咎。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也。

陽剛中正。居於尊位。德位相稱。天下信之。攣如而不可移奪者也。然亦止盡中孚之道而已。豈有加哉。故但曰無咎。亦猶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之旨歟。

上九。翰音登於天。貞兇。象曰。翰音登於天。何可長也。

剛不中正。居巽之上。卦之終。自信其好名好高情見。而不知柔內得中之道者也。如雄雞舍其牝而登鳴於屋。已爲不祥。況欲登天。天不可登。人必以爲怪而殺之矣。何可長也。

(艮下 震上)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君子之製數度議德行也。使其節如天地四時。則豚魚亦信之矣。夫豈有過也哉。自其不能應乎天者。以有他而不燕。故過或生焉。然過從求信而生。過則小矣。過生。而聖賢爲之補偏救弊。如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之類。未免矯枉過正。此亦所謂小過也。夫求信而成小過。其過可改也。故亨。矯枉而爲小過。其過可取也。故亨。然必要於得正而已矣。貞則小過便成無過。不貞則小過將成大過。是故當小過時。但可爲小事以祈復於無過之地。不可更爲大事以致釀成不測之虞。譬如飛鳥已過。遺我以音。不宜上而宜下。上則音啞而我不得聞。下則音揚而我得聞之。得聞鳥音。以喻得聞我過而速改焉。則復於無過之地。過小。而吉乃大矣。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小者即小事。小事有過。故仍不失其亨。設大者過。則必利有攸往乃亨矣。惟與時行。故雖過不失其貞。彖但言貞。傳特點出時行二字。正顯時當有過。則過乃所以爲貞。倘不與時行。雖強欲藏身於無過之地。亦不名爲貞也。且人有剛柔二德。任大事則宜用剛。處小事則宜用柔。今此卦柔得其中。得中則能與時行。故小事吉。剛失位而不中。不中則不能與時行。故不可以大事。且卦體中二陽爻如鳥之背。外各二陰如舒二翼。有似飛鳥之象。鳥若上飛。則風逆而音啞。鳥若下飛。則風順而音揚也。錢啓新曰。大過。大者過也。曰剛過而中。小過。小者過也。曰柔得中。其所謂過。皆有餘之謂。大成其大。如獨立遁世等事。小成其小。如過恭過哀過儉等事。初不是過剛過柔。更不是過中。故大過之後。受之以坎離之中。小過之後。受之以既濟未濟之中。君子以天下與世論。須是大過。以家與身論。須是小過。大過以剛大有餘爲用。剛中之能事。小過以柔小有餘爲用。柔中之能事。剛中又巽兌二柔之用。柔中又震艮二剛之用。都不是過中之過。又匪專以坎爲剛中。離爲柔中。故隨小大而皆亨。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吳草廬曰。恭以救傲。哀以救易。儉以救奢。救其過以補其不足。趣於平而已。所謂時中也。項氏曰。曰行曰喪曰用。皆見於動。以象震也。曰恭曰哀曰儉。皆當止之節。以象艮也。

初六。飛鳥以兇。象曰。飛鳥以兇。不可如何也。

陰不中正。上應九四。宜下而反上者也。兇決不可救矣。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設欲上進。則必過九四之祖。遇六五之妣。然兩陰不相應。而六二陰柔中正。居於止體。故不復上及六五之君。但遇其九四之臣。以知九四雖臣。而實有德。決不可過故也。二與四衕功而異位。故有相遇之理。太公避紂而遇文王。此爻似之。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兇。象曰。從或戕之。兇如何也。

重剛不中。而應上六。如鳥身不能爲主。反隨翼而高飛。既弗肯過防閒之。必有從而戕之者矣。其兇何如。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九三信其剛正。自以爲無咎者也。乃弗防而致戕。九四居位不當。自知其有咎者也。乃周公許其無咎。何哉。蓋人惟自見有不足處。方能過於省察。堯舜其猶病諸。文王望道未見。孔子五十學易。伯玉寡過未能。皆此意耳。四與初應。故弗過而遇之。但使初來聽命於四。則四爲主而無咎。設使四往聽命於初。則初反爲主。喜上而不喜下。初得兇。而四亦甚厲矣。故必戒而勿用。須是永守其不宜上宜下之貞。乃可長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陰柔不正。下無應與。雖爲天下共主。膏澤不下於民。如雲自西郊。雖密不雨者焉。乃使九四之公。坐收下位羣賢。如弋彼在穴而不費力。蓋由六五之已上。違於不宜上宜下之貞故也。此如紂不能用太公反使文王取之。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兇。是謂災眚。象曰。弗遇過之。巳亢也。

下應九三。而陰居動體卦極。方與初六鼓翰奮飛。故弗遇九三。而竟過之。一切飛鳥皆悉離之。遺羣獨上身死羽落而後已。其兇也。蓋天擊之。故曰災眚。其災也。實自取之。故曰已亢。桀紂亡國。亦僅失其不宜上宜下之貞所致而已。豈有他哉。設肯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何以至此。

(離下 坎上)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君子之於事也。恭以濟傲。哀以濟易。儉以濟奢。凡事適得其中。則無不濟者矣。無不濟故亨。不惟在大。而亦及小。蓋無所不亨者也。然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亂。乃萬古之正理。試觀舟不覆於龍門。而覆於溝渠。馬不蹶於羊腸。而蹶於平地。豈謂溝渠平地反險於龍門羊腸哉。禍每生於不測。患莫甚於無備故也。故必利貞以持之。不然。方其初得既濟。皆以爲吉。終必以此致亂。不可救矣。如水得火濟而可飲可用。然設不爲之防閒。則火炎而水枯。水決而火滅。不反至於兩傷乎。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小者尚亨。則大者不待言矣。六十四卦。惟此卦剛柔皆當其位。故貞。六二柔得其中。爲離之主。以此濟水。水方成用。故初吉。然設以爲既無不濟。便可終止。則必致水決火滅火炎水枯之亂。或任其火燼水竭。故曰其道窮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方其既濟。似未有患。患必隨至。故君子深思而豫防。即彖所謂利貞者也。說統雲。體火上之水以製火而防其溢。體水下之火以濟水而防其烈。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無咎。象曰。曳其輪。義無咎也。

六爻皆思患豫防之旨也。既濟則初已濟矣。輪猶曳而若欲行。尾猶濡而若欲渡。無事不忘有事。防之於初。則不至於終亂。故義無咎。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五陽剛中正而居君位。二以陰柔中正應之。必有小人慾爲離間而竊其茀者。二得中道。故安然不尋逐之。惟勿逐乃七日自得。逐則失中道而弗得矣。勿逐二字。即思患豫防之妙。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以重剛居明極。高宗伐鬼方之象也。然且三年克之。困憊甚矣。況剛明未必如高宗者乎。況可用小人以窮兵黷武殃民賊國乎。奈何不思患而豫防之也。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美帛曰繻。敝絮曰袽。繻必轉而爲袽。可無戒乎。潘雪鬆雲。四居三之後。離明盡而坎月方升時也。在三已稱日昃之離。在四何可忘終日之戒。蕅益曰。疑即是思患豫防之思。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離東坎西。下卦盡離明之用以致濟。猶如殺牛。九五以坎中剛正之實德而享受之。曾不費力。猶如禴祭。蓋雖有其德。苟無其時。不能致此。雖有其時。苟無實德。亦不能致此也。而思患豫防之旨。則在以誠不以物中見之。

上六。濡其首。厲。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以陰柔居險之極。在濟之終。所謂終止則亂。不能思患豫防者也。如渡水而濡其首。不亦危乎。

(坎下 離上)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

既有既濟。必有未濟。以物本不可窮盡故也。既有未濟。必當既濟。以先之既濟。原從未濟而濟故也。是以有亨道焉。然未濟而欲求濟。須老成。須決斷。須首尾一致。倘如小狐之汔濟而濡其尾。則無所利矣。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六五之柔得中。所謂老成決斷。而能首尾一致者也。未出中。言尚未出險中。此時正賴老成決斷之纔識。首尾一致之精神。而可不續終如小狐乎。然雖不當位。而剛柔相應。則是未濟所可以可亨之由。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物之性不可不辨。方之宜不可不居。故君子必慎之也。如火性炎上。水性潤下。此物之不可不辨者也。炎上而又居於上。不已亢乎。是宜居下以濟水。潤下而又居於下。將安底乎。是宜居上以濟火。此方之不可不居者也。如水能製火。亦能滅火。火能濟水。亦能竭水。又水火皆能養人。亦皆能殺人。以例一切諸物無不皆然。辨之可弗詳明。居之可弗斟酌耶。

初六。濡其尾。吝。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陰柔居下。無濟世纔。將終於不濟而可羞矣。豈知時勢已極。固易爲力者哉。

九二。曳其輪。貞吉。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剛而不過。以此曳輪而行。得濟時之正道者也。由其在中。故能行正。可見中與正不是二理。

六三。未濟徵兇。利涉大川。象曰。未濟徵兇。位不當也。

陰不中正。纔德俱劣。故往必得兇。然時則將出險矣。若能乘舟以涉大川。不徒自恃其力。則險可濟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剛而不過。如日方升。得濟時之德之纔之位者也。故貞吉而悔亡。於以震其大明之用。伐彼幽闇鬼方。三年功成。必有賞於大國矣。濟時本隱居所求之志。今得行之。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柔中離主以居天位。本得其正。本無有悔。此君子之光也。又虛己以孚九二。而其暉交映。天下仰之。吉可知矣。

上九。有孚於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六五之有孚吉。天下已既濟矣。故上九守其成。而有孚於飲酒。乃與民衕樂。無咎之道也。然君子之於天下也。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亂。苟一任享太平樂。而無競業惕厲之心。如飲酒而濡其首。吾信其必失今日此樂。以彼不知節故。節者。如天地之四時必不可過。亦謂之極。初六柔疑太過。故雲亦不知極。上九剛信太過。故雲亦不知節。知極知節。則未濟者得濟。已濟者可長保矣。

周易禪解捲第七

周易禪解捲第八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繫辭上傳

伏羲設六十四卦。令人觀其象而已矣。夏商各於卦爻之下。繫辭焉以斷吉凶。如所謂連山歸藏者是也。周之文王。則繫辭於每卦之下。名之曰彖。逮乎周公。復繫辭於每爻之下。名之曰象。孔子既爲彖傳象傳以釋之。今又統論伏羲所以設卦。文周所以繫辭。其旨趣。綱領。體度。凡例。徹乎性修之源。通乎天人之會。極乎鉅細之事。貫乎日用之微。故名爲繫辭之傳。而自分上下焉。

隨緣不變不變隨緣之易理。天地萬物所從建立也。卦爻陰陽之易書。法天地萬物而爲之者也。易知簡能之易學。玩卦爻陰陽而成之者也。由易理方有天地萬物。此義在下文明之。今先明由天地萬物而爲易書。由易書而成易學。由易學而契易理。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羣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蕩。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

此先明由天地萬物而爲易書也。易之乾坤。即象天地。易之貴賤。即法高卑。易之剛柔。即法動靜。易之吉凶。即法方物。易之變化。即法形象。是故易之有剛柔相摩。八卦相蕩。而變化無窮。猶天地之有雷霆風雨。日月寒暑。而萬物皆備。蓋無有一文一字是聖人所杜撰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此明由易書而成易學。由易學而契易理也。萬物雖多。不外天地。易卦雖多。不出乾坤。聖人體乾道而爲智慧。智慧如男。體坤道而爲禪定。禪定如女。智如金聲始條理。定如玉振終條理。智則直心正念真如。故易知而無委曲之相。定則持心常在一緣。故簡能而無作輟之歧。正念真如。故吾無隱乎爾而易知。持心一緣。故無入不自得而易從。易知。故了知生佛體衕而有親。易從。故決能原始要終而有功。有親。不惟可大而又可久。即慧之定也。有功。不惟可久而又可大。即定之慧也。德業俱備。以修顯性。故得理而成位矣。易理本在天地之先。亦貫徹於天地萬物之始終。今言天下之理者。以既依理而有天地。則此理即渾然在天下也。亦以孔子既示爲世間聖人。故且就六合內言之。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得。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佔。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

惟其易理全現乎天地之間。而人莫能知也。故伏羲設卦以詮顯之。文周又觀其象。繫辭焉而明吉凶。以昭告之。順理者吉。逆理者兇也。夫易理本具剛柔之用。而剛柔各有善惡之能。剛能倡始。而過剛則折。柔能承順。而過柔則靡。然剛柔又本互具剛柔之理。故悟理者能達其相推而生變化。是故吉凶者。即失理得理之象也。悔吝者。乃憂於未然慮於事先之象也。知吉凶之象。則必爲之進退。而勿守其窮。故變化者。明示人以進退之象也。知悔吝之方。則必通乎晝夜而善達其用。故剛柔者明示人以晝夜之象也。然則六爻之動。一唯詮顯三極之道而已。三極之道。即先天易理。非進非退。而能進能退。非晝非夜。而能晝能夜。天得之以立極於上。地得之以立極於下。人得之以立極於中。故名三極之道。乃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之極理也。夫易理既在天而天。在地而地。在人而人。是故隨所居處無非易之次序。祗須隨位而安。只此所安之位。雖僅六十四卦中之一位。便是全體三極。全體易理。不須更曏外求。而就此一位中。具足無量無邊變化。統攝三百八十四種爻辭。無有不盡。是可樂而玩也。平日善能樂玩。故隨動皆與理合。縱遇變故。神恆不亂。自能就吉遠兇。此乃自心合於天理。故爲理之所祐。豈徼(行亍+幸)於術數哉。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無咎者。善補過也。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齊小大者存乎卦。辯吉凶者存乎辭。憂悔吝者存乎介。震無咎者存乎悔。是故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承上居則觀其象。而言象者莫若彖也。動則觀其變。而言變者莫若爻也。彼彖爻所言吉凶者。乃示人以失得之致。使人趣得而避失也。所言悔吝者。乃示人以小疵。使勿成大失也。所言無咎者。乃示人以善補其過。使還歸於得也。是故位以列其貴賤。使人居上不驕。爲下不倍也。卦以齊其小大。使人善能用陰用陽。不被陰陽所用也。辭以辯其吉凶。使人知吉之可趣兇之可避也。此其辯別之端甚微。非觀象玩佔者不能憂之。此其挽回之力須猛。非觀變玩佔者不能震之。是故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蓋明明指人以所趨之理矣。所趨之理即吉道也。自非全體合理。決不能有吉無兇。

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爲物。遊魂爲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無方而易無體。

夫觀象玩辭觀變玩佔者。正以辭能指示究竟所趨之理故也。易辭所以能指示極理者。以聖人作易。本自與天地準。故能彌合經綸天地之道也。聖人之作易也。仰觀天文。俯察地理。知天文地理之可見者。皆是形下之器。其事甚明。而天文地理所以然之故。皆不出於自心一念之妄動妄靜。動靜無性。即是形上之道。其理甚幽。此幽明事理。不二而二。二而不二。惟深觀細察乃知之也。原其所自始。則六十四始於八。八始於四。四始於二。二始於一。一何始乎。一既無始。則二乃至六十四皆無始也。無始之始。假名爲生。反其所以終。則六十四終只是八。八終是四。四終是二。二終是一。一終是無。無何終乎。無既無終。則一乃至六十四亦無終也。無終之終。假名爲死。由迷此終始死生無性之理。故妄於天地間攬精氣以爲物。遊魂靈以輪迴六道而爲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也。聖人既如此仰觀俯察。乃至鬼神之情狀皆備知已。然後作易。所以易則與天地相似。故不違也。依易起知。知乃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也依易起行。行乃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也。知行具足。則安土敦仁。廣度含識。故能愛也。是以橫則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豎則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橫遍豎窮。安有方所。既無方所。寧有體相哉。神指聖人。易指理性。非無體之易理。不足以發無方之神知。非無方之神知。不足以證無體之易理。旁行者。普現色身三昧。現形六道也。不流者。不隨六道惑業所牽也。樂天者。恆觀第一義天也。知命者。善達十界緣起也。安土者。三塗八難皆常寂光也。敦仁者。於一切處修大慈大悲三昧也。晝者涅槃。夜者生死。了知涅槃生死無二致故。三世一照。名爲通乎晝夜之道而知。

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聖人衕憂。盛德大業至矣哉。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極數知來之謂佔。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

夫易雖無體。無所不體。非離陰陽形體而別有道也。一陰一陽。則便是全體大道矣。然非善稱理以起修者。不能繼陰陽以立極。而即彼成位於中者。全是本性功能。乃世之重力行者。往往昧其本性。是仁者見之謂之仁也。世之重慧解者。往往不尚修持。是知者見之謂之知也。百姓又日用而不自知。故君子全性起修全修顯性之道鮮矣。然仁者雖但見仁。而仁何嘗不從知以顯。知者雖但見知。而用何嘗不隨仁以藏。仁體至微而恆顯。知用至露而恆藏。此即一陰一陽之道。法爾鼓舞萬物而不與聖人衕憂者也。不與聖人衕憂。且指易之理體而言。其實聖人之憂亦不在理體外也。且聖人全體易理。則憂亦非憂矣。包含天地萬物事理。故爲富有。變化不可窮盡。故爲日新。業業之中具盛德。德德之中具大業。故爲生生。凡德業之成乎法象者皆名爲乾。不止六陽一卦爲乾。凡效法而成其德業者皆名爲坤。不止六陰一卦爲坤。極陰陽之數。而知數本無數。從無數中建立諸數。便能知來。即謂之佔。非俟揲蓍而後爲佔。既知來者。數必有窮。窮則必變。變則通。通則久。即是學易之事。非俟已亂而後治已危而求安之謂事。終日在陰陽數中。而能製造陰陽。不被陰陽所測。故謂之神。自富有至謂神五句。贊易理之無體。極數三句。贊聖神之無方也。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御。以言乎邇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闢。是以廣生焉。

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

上雲生生之謂易。指本性易理言也。依易理作易書。故易書則衕理性之廣大矣。言遠不御。雖六合之外。可以一理而通知也。邇靜而正。曾不離我現前一念心性也。天地之間則備。所謂徹乎遠邇。該乎事理。統乎凡聖者也。易書不出乾坤。乾坤各有動靜。動靜無非法界。故得大生廣生而配於天地。既有動靜。便有變通以配四時。隨其動靜。便爲陰陽以配日月。乾易坤簡以配至德。是知天人性修境觀因果無不具在易書中矣。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義之門。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

夫聖人依易理而作易書。易書之配天道人事也如此。故孔子作傳至此。不覺深爲之嘆賞曰。易其至矣乎。夫易。乃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知則高高山頂立。故崇。禮則深深海底行。故卑。崇即效天。卑即法地。蓋自天地設位以來。而易理已行於其中矣。但隨順其本成之性。而不使一念之或亡。則道義皆從此出。更非性外有少法可得也。是故易象也者。不過是聖人見天下之賾。而擬其形容。象其物宜者耳。易爻也者。不過是聖人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者耳。夫天下之物雖至賾。總不過陰陽所成。則今雖言天下之至賾。而安可惡。若惡其賾。則是惡陰陽。惡陰陽。則是惡太極。惡太極。則是惡吾自心本具之易理矣。易理不可惡。太極不可惡。陰陽不可惡。則天下之至賾亦安可惡乎。夫天下之事雖至動。總不出陰陽之動靜所爲。則今雖言天下之至動。而何嘗亂。若謂其亂。則是陰陽有亂。太極有亂。吾心之易理有亂矣。易理不亂。太極不亂。陰陽不亂。則天下之至動亦何可亂乎。是以君子當至賾至動中。能善用其擬議。擬議以成變化。遂能操至賾至動之權。蓋必先有中孚之德存於已。而後可以衕人。孚德既深。雖先或號啕。後必歡笑。況本無睽隔者乎。然欲成孚德。貴在錯地之一著。譬如藉用白茅。則始無不善。又貴在究竟之不變。譬如勞謙君子。則終無不吉。倘勞而不謙。未免爲亢龍之悔。倘藉非白茅。未免有不密之失。而所謂不出戶庭者。乃真實慎獨功夫。非陽爲君子陰爲小人者所能竊取也。

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裡之外應之。況其邇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裡之外違之。況其邇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遠。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衕人先號啕而後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衕心。其利斷金。衕心之言。其臭如蘭。

金雖至堅。衕心者尚能斷之。此所謂金剛心也。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爲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

苟。誠也。誠能從地穩放。即禪門所謂腳跟穩當者也。白茅潔淨而柔軟。正是第一寂滅之忍。

勞謙君子有終吉。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語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禮言恭。謙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慎斯術也以往。即始而見終也。亦因該果海義。致恭以存其位。令終以全始也。亦果徹因源義。

亢龍有悔。子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不出戶庭無咎。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爲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易曰負且乘致寇至。盜之招也。

事者心事。器者象貌。佛法所謂懷抱於結使。不應著袈裟者也招字妙甚。可見致魔之由皆由主人。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此明河圖之數。即天地之數。即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者也。太極無極。只因無始不覺妄動強名爲一。一即屬天。對動名靜。靜即是二。二即屬地。二與一爲三。三仍屬天。二與二爲四。四仍屬地。四與一爲五。五仍屬天。四與二爲六。六仍屬地。六與一爲七。七仍屬天。六與二爲八。八仍屬地。八與一爲九。九仍屬天。八與二爲十。十仍屬地。十則數終。而不可復加。故河圖止有十數。然此十數總不出於天地。除天地外別無有數。除數之外亦別無天地可見矣。總而計之。天數凡五。所謂一三五七九也。地數亦五。所謂二四六八十也。一得五而成六。六遂與一合而居下。二得五而成七。七遂與二合而居上。三得五而成八。八遂與三合而居左。四得五而成九。九遂與四合而居右。既言六七八九。必各得五而成。則五便在其中。既言一二三四。則便積而成十。十遂與五合而居中。積而數之。天數一三五七九。共成二十有五。地數二四六八十。共成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而變化皆以此成。鬼神皆以此行矣。有陰陽乃有變化。有變化乃有鬼神。變化者。水火木金土。生成萬物也。鬼神者。能生所生。能成所成。各有精靈以爲之主宰也。變化即依正幻相。鬼神。即器世間主。及衆生世間主耳。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爲二以象兩。卦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

衍。乘也。大衍。謂乘此天五地五之數。而演至於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也。河圖中天地之數。共計五十有五。今以天五地五。原非兩五。是其定數。以對於十。亦是中數。一得之以爲六。二得之以爲七。三得之以爲八。四得之爲九。複合一二三四以成於十。故除中宮五數。以表數即非數。而惟取餘五十以爲大衍之數。以表從體起用。及揲蓍時。又於五十數中。存其一而不用。以表用中之體。亦表無用之用。與本體太極實非有二。夫從體起用。即不變隨緣義也。用中之體。即隨緣不變義也。將此四十九策。隨手分而爲二。安於左右。象吾心之動靜。即成天地兩儀。次以左手取左策執之。而以右手取右策之一。掛於左手之大指間。象人得天地合一之道而爲三纔。次四四以揲之。象天地間四時新新不息。次歸其所奇之策。扐於左手無名指間。以象每年必有閏日。又以右手取右策執之。而以左手四四揲之。歸其所奇之策。扐於左手中指之間。是名再扐。以象五歲必有兩個閏月。是爲再閏。已上分二。掛一。揲四。歸奇共四營而爲一變。取其所掛所扐之策置之。然後再取左右揲過之策而重合之。重複分二。掛一。揲四。歸奇。故雲再扐而後掛也。是爲二變。又取所掛所扐之策置之。然後更取左右揲過之策而重合之。重複分二。掛一。揲四。歸奇。是爲三變。置彼三變所掛所扐之策。但取所揲之策數之。四九三十六則爲○。四八三十二則爲。四七二十八則爲一。四六二十四則爲X。於是成爻。○爲陽動。動則變陰。爲陰靜。一爲陽靜。靜皆不變。X爲陰動。動則變陽。故下文雲。四營成易。三變成爻。十八變成六爻。則爲卦也。此蓍草之數。及揲蓍之法。乃全事表理。全數表法。示百姓以與知與能之事。正所謂神道設教。化度無疆者矣。謂之大乘。不亦宜乎。若不以惟心識觀融之。屈我羲文周孔四大聖人多矣。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九七皆乾。而爻言其變。故佔時用九不用七。一爻三十六策。則乾卦六爻。共計二百一十六策也。八六皆坤。而佔時用六不用八。一爻二十四策。則坤卦六爻。共計一百四十四策也。合成三百六十策。可當期歲之日。然一歲約立春。至第二年春。則三百六十五日有奇。約十二月。則三百五十四日。而今雲三百六十。適取其中。亦取大概言之。不必拘拘也。又合上下二篇六十四卦之策而總計之。陽爻百九十二。共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陰爻百九十二。共四千六百八策。故可當萬物之數。夫期歲之日。萬物之數。總惟大衍之數所表。大衍不離河圖。河圖不離吾人一念妄動。則時劫萬物。又豈離吾人一念妄動所幻現哉。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

一變必從四營而成。以表一念一法之中。必有生住異滅四相。三變成爻。以表爻爻各具三纔之道。六爻以表三纔各有陰陽。十八變以表三纔各各互具而無差別。

八卦而小成。

三爻已可表三纔。九變已可表互具。故名小成。

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八可爲六十四。不過引而伸之也。三百八十四爻以定天下之吉凶。是在觸類而長之也。至於觸類而長。則一一卦。一一爻。皆可斷天下事。而裁成輔相之能事無不盡矣。

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爲乎。

有一必有二。有二必有四。有四必有八。有八必有六十四。有六十四必有三百八十四。然三百八十四爻。秖是六十四卦。六十四卦。秖是八卦。八卦秖是四象。四象秖是兩儀。兩儀秖是太極。太極本不可得。太極不可得。則三百八十四皆不可得。故即數可以顯道也。陰可變陽。陽可變陰。一可爲多。多可爲一。故體此即數之道者。可以神其德行也。既即數而悟道。悟道而神明其德。則世間至賾至動。皆可酬酢。而鬼神所不能爲之事。聖人亦能祐之矣。先天而天弗違。此之謂也。人但知揲蓍爲變化之數耳。若知變化之道。則無方之神。無體之易。皆現於靈知寂照中矣。故述傳至此。特自加子曰二字。以顯諮嗟詠歎之思。而史記自稱太史公曰乃本於此。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製器者尚其象。以蔔筮者尚其佔。

前文雲。君子觀象玩辭觀變玩佔。今言此四即易所有聖人之道也。夫玩辭則能言。觀變則能動。觀象則可以製器。玩佔則可以蔔筮決疑。言也。動也。製器也。蔔筮也。聖人修身治人之事。豈有外於此四者哉。

是以君子將有爲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曏。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

君子。學聖人者也。學聖人者必學易。善學易者。舉凡有爲有行。必玩辭而玩佔。果能玩辭玩佔。則易之至精。遂爲我之至精矣。

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

參者。彼此參合之謂。伍者。行伍定列之謂也。雖彼此參合。而不壞行伍之定列。雖行伍定列。而不壞彼此之參合。故名參伍以變。由彼此參合。則其數相錯。由行伍定列。則其數可綜。故雲錯綜其數。舉凡河圖洛書之成象。揲蓍求卦之法式。無不皆然。非僅偏指一種也。陰陽各有動靜。故成天地之文。六十四卦各具六十四卦。故定天下之象。誠能觀象以通變。觀變以極數。則易之至變。遂爲我之至變矣。

易。無思也。無爲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

夫易雖至精至變。豈有思慮作爲於其間哉。惟其寂然不動。所以感而遂通。誠能於觀象玩辭觀變玩佔之中。而契合其無思無爲之妙。則易之至神。遂爲我之至神矣。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

由此觀之。則易之爲書。乃聖人所以極深而研幾者也。苟極其深。則至精者在我。而能通天下之志。苟研其幾。則至變者在我。而能成天下之務。苟從極深研幾處悟其無思無爲寂然不二之體。則至神者在我。故能不疾而速不行而至矣。謂聖人之道不全寄詮於易書中可乎。今有讀易而不知聖人之道者。何異舍醇醲而味糟粕也。

子曰。夫易。何爲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與民衕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於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

此欲明易書之妙。而先示易理之大也。夫所謂易。果何義哉。蓋是開一切物。成一切務。包盡天下之道者也。是故聖人依易理而成易書。以通天下之志。使人即物而悟理。以定天下之業。使人素位而務本。以斷天下之疑。使人不泣歧而徼(行亍+幸)。是故蓍之德。極其變化而不可測也。卦之德。有其定理而不可昧也。爻之義。盡其變通而未嘗隱也。夫蓍圓而神。卦方以知。爻易以貢皆所謂寂然不動感而遂通者也。聖人即以此洗心退藏於密。所謂自明誠謂之教。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故吉凶與民衕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不俟問於蓍龜而後知吉凶也。此惟古之聰明睿知。斷惑而無惑可斷者。刀能與於此耳。

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

夫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則又何俟蓍龜之神物。而後斷民之吉凶哉。但聖人能之。衆人不能。不藉蓍龜以示。則民不信也。是以明於借物顯理。乃天之道。因佔決疑。乃民之習。故藉此蓍龜以開民用之前。而聖人亦示現齋戒然後蔔筮者。正欲以此倍神明其德也。

是故闔戶謂之坤。闢戶謂之乾。一闔一闢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製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鹹用之謂之神。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爲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易曰。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子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也。

是故德既神明。方知易理無所不在。且如闔戶即謂之坤。闢戶即謂之乾。一闔一闢即是變。往來不窮即是通。見即是象。形即是器。隨所製用即是法。隨其民用出入即是神。則乾坤乃至神明。何嘗不即在日用動靜間哉。凡此皆易理之固然。而易書所因作也。是故易者。無住之理也。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所以易即爲一切事理本源。有太極之義焉。既雲太極。則決非凝然(一)法。必有動靜相對之機。而兩儀生焉。既曰兩儀。則動非偏動。德兼動靜。靜非偏靜。亦兼動靜。而四象生焉。既曰四象。則象象各有兩儀之全體全用。而八卦生焉。既曰八卦。則備有動靜陰陽剛柔善惡之致。而吉凶定焉。既有吉凶。則裁成輔相之道方爲有用。而大業生焉。易理本自如此。易書所以亦然也。是故世間事事物物。皆法象也。皆變通也。乃至皆深皆遠。皆賾皆隱也。而法象之大者莫若天地。變通之大者莫若四時。縣象著明之大者莫若日月。崇高之大者莫若天位之富貴。備物致用利天下者莫若天德之聖人。探賾索隱。鉤深致遠。定吉凶。令人知趨避。成亹亹。使人進德業者。莫若蓍龜之神物。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即從而則之。天地變化。聖人即從而效之。天垂象。現吉凶。聖人即從而擬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即法而爲八卦九疇。然則易之有四象。所以示人動靜進退之道也。易有繫辭。所以昭告以人合天之學也。易有吉凶定判。所以明斷合理之當爲。而悖理之不可爲也。故大有上九之辭曰。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吾深知其故也。夫天無私情。所助者不過順理而已。人亦無私好。所助者不過信自心本具之易理而已。誠能真操實履。信自心本具之易理。思順乎上天所助。則便真能崇尚聖賢之書矣。安得不爲天所祐。而吉無不利哉。

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僞。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乾坤其易之蘊耶。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是故夫象。聖人有以見天地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上文發明易理易書。及聖人作易吾人學易之旨。亦既詳矣。然苟非其人。苟無其德。則隨語生解。亦何以深知易理易書之妙致乎。故更設爲問答。而結歸其人其德行也。夫書何能盡言。言亦何能盡意。然則聖人之意豈終不可見乎。詎知聖意不盡於言。而亦未嘗不寓於言。聖言不盡於書。而亦未嘗不備於書。且如易書之中。亦既立象以盡意。聖意雖多。而動靜二機足以該之。故乾坤二象即可以盡聖人之意也。又復設卦以盡情僞。動靜雖只有二。而其中變態。或情或僞。不一而足。故六十四卦乃能盡萬物之情僞也。又復繫辭焉以盡其言。蓋舉天下事物一一言之。則勞而難遍。今借六十四卦而系以辭。則簡而可週也。雖六十四卦已足收天下事物之大全。而不知事事物物中又各互具一切事物也。故變而通之。每卦皆可爲六十四。而天下之利斯盡矣。雖有三百八十四爻動靜陳設。若不於中善用鼓舞。使吾人隨處得見易理。則亦不足以盡神。而聖人又觸處指點以盡神矣。雖復觸處指點。然收彼三百八十四爻大綱。總不出乾坤二法。故乾坤即易之蘊藏也。夫本因易理而有乾坤。既有乾坤。易即立乎其中。設毀此乾坤二法。則易理亦不可見。設不見易理本體。則乾坤依何而有。不幾至於息滅哉。此甚言易外無乾坤。乾坤之外亦無易也。蓋易即吾人不思議之心體。乾即照。坤即寂。乾即慧。坤即定。乾即觀。坤即止。若非止觀定慧。不見心體。若不見心體。安有止觀定慧。是故即形而非形者。曏上一著即謂之道。無形而成形者。曏下施設即謂之器。道可成器。器可表道。即謂之變。從道垂器。從器入道。即謂之通。自既悟道與器之一如。以此化天下之民。即謂之事業矣。是故夫象也者。不過是聖人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者也。夫爻也者。不過是聖人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者也。是以卦可極天下之賾。辭可鼓天下之動。變可盡化裁之功。通可極推行之妙。此終非書之所能盡言。亦非言之所能盡意也。神而明之。必存乎其人。而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又必存乎德行耳。德行者。體乾坤之道而修定慧。由定慧而徹見自心之易理者也。

周易禪解捲第八

周易禪解捲第九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繫辭下傳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剛柔者。立本者也。變通者。趨時者也。吉凶者。貞勝者也。天地之道。貞觀者也。日月之道。貞明者也。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簡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功業見乎變。聖人之情見乎辭。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爲非曰義。

此直明聖人作易。包天地萬物之理。而爲內聖外王之學也。蓋自八卦成列。而天地萬物之象已皆在其中矣。因而重之。而天地萬物之交亦皆在其中矣。剛柔必互具剛柔。而天地事物之變又皆在其中矣。繫辭焉而命之。而吾人慧迪從逆之動又皆在其中矣。夫吉凶悔吝。皆由一念之動而生者也。一念之動。必有剛柔以立其本。一剛一柔。必有變通以趨於時。得其變通之正者則勝。不得變通之正者則負。故吉之與兇。唯以貞勝者也。此易中示人以聖賢學問。全體皆法天地事理。非有一毫勉強。是故天地之道。一健一順。各有盈虛消長之不衕。皆以變通之正示人者也。日月之道。一晝一夜。亦有中昃盈缺之不定。皆以變通之正爲明者也。天下之動。萬別千差。尤爲至賾。實不可亂。乃歸極於變通之一正者也。夫乾之變現於六十四卦。雖有一百九十二爻。無不確然示人以易矣。夫坤之變現於六十四卦。雖亦一百九十二爻。無不隤然示人以簡矣。此易簡之理。正所謂千變萬化而貞夫一者也。爻即效此易簡。象即像此易簡。苟吾心之爻象一動乎內。則事物之吉凶即現乎外。吉可變兇。兇可變吉。得此善變之方。乃見裁成輔相功業。而聖人所以教人之真情。則全見乎卦爻之辭。所應深玩細觀者也。是故生生之謂易。而天地之大德。不過此無盡之生理耳。聖人體天立極。其所以濟民無強者則在位耳。何以守位。則必全體天地之德。純一不已之仁耳。仁則物我一體矣。庶必加之以富。故曰財。富必加之以教。故曰義。此內聖外王之學。一取法於天地事物者也。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本法天地身物以作八卦。既作八卦。遂能通神明之德於一念。類萬物之情於一身。

作結繩而爲網(ㄇ@人/古)。以佃以漁。蓋取諸離。

驅鳥獸魚蛇於山澤。使民得稼穡者。乃深明物各宜麗其所者也。故取諸離。

包犧氏沒。神農氏作。斫木爲耜。揉木爲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

魚鳥之害既除。田疇之利方起。

日中爲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

農事既備。商賈隨興。

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通變神化。全體乾坤之德。所謂自強不息厚德載物者也。

刳木爲舟。剡木爲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

坤如重門。震如擊柝。暴客。溫陵郭氏以爲初至之客。甚通。蓋使動者得隨地而安也。

斷木爲杵。掘木爲臼。臼杵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弦木爲弧。剡木爲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

由上明故下悅。所謂若大旱之望雨者是也。

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

震木之下。別有天焉。宮室之象也。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

以巽木入於澤穴之中。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以書契代語言。遂令之與天衕久。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彖者。材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由此觀之。所謂易者。不過示人以象耳。而象也者。則是事物之克肖者也。所謂彖者。則是事物之材質也。所謂爻者。則是效天下之動者也。是故得有吉凶悔吝之生著也。夫動則必有吉凶悔吝之生著。君子可不思所以慎其動乎。

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其故何也。陽卦奇。陰卦耦。其德行何也。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欲慎其動。當辨君民之分於身心。孟子所謂從其大體爲大人從其小體爲小人也。觀於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可以悟矣。奇者。天君獨秉乾綱之謂。耦者。意念夾帶情慾之謂。陽一爲君。而兩陰之二爲民以從之。所謂志壹則動氣。故是君子之道。陰二爲君。而兩陽之一反爲民以從之。所謂氣壹則動志。故是小人之道。

易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衕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夫心之官則思。而不知思本無可思也。能思無思之妙。則無思無慮而殊塗衕歸。能達無思之思。則雖一致而具足百慮。思而無思。所謂退藏於密。屈之至也。無思而思。所謂感而遂通。信之至也。屈乃所以爲信。信乃所以爲屈。觀師所謂往復無際動靜一源。肇公所謂其入離其出微。皆此理耳。法界離微之道。豈思議之可及。故曰未之或知。苟證此思即無思無思而思之妙。則可以窮神知化矣。殊途衕歸。一致百慮。皆所謂一君二民之道也。

易曰。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兇。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耶。

妄計心外有法。而欲求其故。所謂困於石也。不知萬法唯心。而執有差別。所謂據於蒺藜也。無慧故名辱。無定故身危。喪法身慧命。故死期將至。永無法喜。故不見其妻。此二君一民之道也。

易曰。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

禽喻惑。器喻戒定。人喻智慧。解之上六。獨得其正。而居震體。如人有慧。故能以戒定斷惑也。宗門雲。一兔橫身當古道。蒼鷹纔見便生擒。亦是此意。

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屨校滅趾無咎。此之謂也。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爲無益而弗爲也。以小惡爲無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滅耳兇。

夫戒定之器必欲其成。障戒障定之惡必宜急去。勿輕小罪以爲無殃。懲之於小則無咎。釀之於終則必兇。修心者所宜時時自省自改也。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家國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繫於苞桑。

自有因過而憬悟以進德者。自有無過而託大以退道者。故君子雖未必有過。尤宜乾乾惕厲。如否之九五可也。安其位是德。保其存是知。有其治是力。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兇。言不勝其任也。

欲居尊位。莫若培德。欲作大謀。莫若拓知。欲任重事。莫若充力。德是法身。知是般若。力是解脫。三者缺一。決不可以自利利他。

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曰。介於石。不終日。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此所謂德厚而位自尊者也。十法界不出一心。名之爲幾。知此妙幾。則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衕一慈力。故上交不諂。下合十方六道一切衆生。與諸衆生衕一悲仰。故下交不瀆。稱性所起始覺。必能合乎本覺。故爲吉之先見。

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易曰。不遠復。無祇悔。元吉。

此所謂知大而謀自遠者也。欲證知幾之神。須修不遠之復。

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

此所謂力大而任可重者也。既有不遠之復。須有致一之功。男慧女定。不使偏枯。乃可以成萬德矣。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無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兇。

惟仁可以安身。惟知可以易語。惟力可以定交。仁是斷德。知是智德。力是利他恩德。有此三者。不求益而自益。今危以動則德薄。懼以語則知小。無交而求則力小。不亦傷乎。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耶。乾。--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其稱名也。雜而不越。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耶。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辯物。正言斷辭。則備矣。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有易理即有乾坤。由乾坤即通易理。如城必有門。門必通城。蓋乾是--。在天曰陽。在地曰剛。在人曰知。坤是陰物。在天曰陰。在地曰柔。在人曰仁。而陰不徒陰。陰必具陽。陽不徒陽。陽必具陰。故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即天道而爲地道。即地道而爲人道。即人道而體天地之撰。通神明之德。易理既然。易書亦爾。所以六十四卦之名雜而不越。雜。謂大小善惡邪正吉凶之不衕。不越。謂總不外於陰陽二物之德。然使上古之世。有善無惡。有正無邪。則此書亦可無作。今惟以衰世既有善惡邪正之殊。欲即此善惡邪正。仍歸於非善非惡之至善。非邪非正之至正。所以方作易耳。是以易之爲書。能彰往因。能察來果。能以顯事會歸微理。能使幽機闡成明象。故以此開示天下萬世。名無不當。物無不辨。言無不正。辭無不斷也。一卦止有一名故小。一名具含衆義故大。包盡內聖外王之學故旨遠。辭不煩而意已達故文。言偏而意無不圓。故曲而中。事定而凡情難測。故肆而隱。因決疑以明失得之報。遂令民之蚩蚩亦可避失而趨得也。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言其有與民衕患之深心也。

是故履。德之基也。謙。德之枘也。復。德之本也。恆。德之固也。損。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辯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製也。

心慈而力健。故爲德基。內止而外順。故爲德柄。天君爲主。故是德本。動而深入。故德可固。譬如爲山。故爲德修。鼓舞振作。故爲德裕。積而能流。故爲德辯。入而能出。故爲德地。遍入一切。故爲德製。○素位而行之謂履。蘊高於卑之謂謙。爲仁由已之謂復。動而有常之謂恆。去惡淨盡之謂損。積善圓滿之謂益。歷境煉心之謂困。有源不窮之謂井。無入不得之謂巽。其實六十四卦。無非與民衕患。內聖外王之學。且就九卦指點者。以其尤爲明顯故也。

履和而至。謙尊而光。復小而辯於物。恆雜而不厭。損先難而後易。益長裕而不設。困窮而通。井居其所而遷。巽稱而隱。

和即兌慈。至即乾健。尊即山高。光即坤順。小即一陽而爲衆陰之主。入於羣動。故雜而不厭。譬如爲山。方覆一簣。故先難而後易。鼓舞振作。則自然長裕。窮即澤之止水。通即坎之流水。由積故流。猶所謂隱居求志而行義達道也。井不動而澤及於物。巽能遍入一切事理深奧之域。故稱而隱。

履以和行。謙以製禮。復以自知。恆以一德。損以遠害。益以興利。困以寡怨。井以辯義。巽以行權。

此正明九卦之用如此。以此而爲內聖外王之學。所以能歸非善非惡之至善。非邪非正之至正。而聖人與民衕患之線索亦盡露於此矣。○按此九卦。亦即是以餘九法助成不思議觀之旨。蓋易即不思議境之與觀也。作易者有與民衕患之心。更設九法以接三根。履是真正發菩提心。上求下化。謙是善巧安心止觀。地中有山。止中有觀也。復是破法遍。一陽動於五陰之下也。恆是識通塞。能動能入也。損是道品調適。能除惑也。益是對治助開。成事理二善也。困是知次位。如水有流止。不可執性廢修也。井是能安忍。謂不動而潤物也。巽是離法愛。謂深入於正性也。

易之爲書也不可遠。爲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爲典要。唯變所適。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又明於憂患與故。無有師保。如臨父母。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易書雖具陳天地事物之理。而其實切近於日用之間。故不爲遠。雖近在日用之間。而初無死法。故爲道屢遷。隨吾人一位一事中。具有十法界之變化。故變動不拘。周流六虛。界界互具。法法互融。故上下無常。剛柔相易。所以法法不容執著而唯變所適。唯其一界出生十界。十界趣入一界。雖至變而各有其度。故深明外內之機。使知競業於一念之微。又明示憂患之道。及所以當憂當患之故。能令讀是書者。雖無師保。而如臨父母。可謂愛之深教之至矣。是以善讀易者。初但循其卦爻之辭。而深度其所示之法。雖雲不可爲典要。實有一定不易之典常也。然苟非其人。安能讀易即悟易理。全以易理而爲躬行實踐自利利他之妙行哉。

易之爲書也。原始要終。以爲質也。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辭擬之。卒成之終。若夫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噫。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二與四衕功而異位。其善不衕。二多譽。四多懼。近也。柔之爲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三與五衕功而異位。三多兇。五多功。貴賤之等也。其柔危。其剛勝邪。

夫離卻始終之質。則無時物。離卻時物。亦無始終。故學易者。須得其大體。盡其曲折。乃可謂居觀象動觀變也。然雖發心畢竟二不別。而初則難知。上則易知。以二心中先心難故。既發心已。終當克果。一本一未法如是故。是以初辭擬之。卒以此而成終。顧爲學者又不可徒恃初心已也。若夫遍涉於萬事萬物之雜途。而撰成其德行。及深辯修行之是非。則非其中之四爻不備。夫事物雖有萬殊。是非雖似紛糅。豈真難辯也哉。噫。亦要歸於操存舍亡迪吉逆兇之理。則所以自居者斷可知矣。知者觀於彖。辭。提綱挈領以定大局。則雖時物相雜。而是非可辯。思過半矣。何謂是之與非。且如二與四衕是陰也。而譽懼不衕。則遠近之分也。三與五衕是陽也。而兇功不衕。則貴賤之分也。柔宜近不宜遠。四之位近君。故雖多懼。而其要無咎。二之位遠君。但用柔中。故多譽也。剛宜貴不宜賤。五之位貴。上位必須剛德乃克勝也。此約時位如此。若約修證者。知慧宜高遠。行履宜切實穩當。故知內聖外王之學。皆於一卦六爻中備之。

易之爲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纔而兩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纔之道也。道有變動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雜故曰文。文不當故吉凶生焉。

上明質與時物。且約人道言之。而實三纔之道無不備焉。且如三畫便是三纔。而三纔決非偏枯單獨之理。當知一一纔中還具兩纔事理。故象之以六畫。而六者非他。乃表一一畫中又各還具三纔之道。不但初二爲地。三四爲人。五上爲天而已矣。是故三纔各有變動之道名之曰爻。爻有初終中間之等故名曰物。物又互相夾雜不一故名曰文。文有當與不當。故吉凶從此而生。而所以趨吉避凶裁成輔相於天地者。則其權獨歸於學易之君子矣。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

此正明學易之君子。於末世中而成盛德。自既挽兇爲吉。又能中興易道以昭示於天下萬世也。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恆簡以知阻。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是故變化雲爲。吉事有祥。象事知器。佔事知來。天地設位。聖人成能。神謀鬼謀。百姓與能。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變動以利言。吉凶以情遷。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遠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僞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兇。或害之。悔且吝。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遊。失其守者其辭屈。

夫易道雖甚大。而乾坤足以盡之。乾易而知險。坤簡而知阻。惟其知險。故險亦成易。否則易便成險矣。惟其知阻。故阻亦成簡。否則簡亦成阻矣。悟此簡易險阻之理於心。故悅。知此挽回險阻以成簡易之不可草率。故其慮研。既悅其理。又研其慮。則知行合一。全體乾坤之德。遂可以定吉凶成亹亹也。是故世間之變化雲爲。舉凡吉事無不有祥。聖人於此。即象事而可以知器。即佔事而可以知來矣。由此觀之。天地一設其位。易理即已昭著於中。聖人不過即此以成能耳。然其易理甚深奧。亦甚平常。以言其深奧。則神謀鬼謀。終不能測。以言其平常。則百姓何嘗不與能哉。夫百姓何以與能。即彼八卦未嘗不以象告。即彼爻彖未嘗不以情言。即彼剛柔雜居。而吉凶未嘗不可見也。是故易卦之變動。不過以百姓之利言也。易辭之吉凶。不過以百姓之情令其遷善也。是故百姓之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遠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僞相感而利害生。此百姓之情。即易中卦爻之情也。凡易之情。近而相得則吉。不相得則兇。或害之。悔且吝矣。而此相得不相得之情。能致吉凶悔吝者。豈他人強與之哉。試觀將叛者其辭慚。乃至失其守者其辭屈。可見一切吉凶禍福無不出於自心。心外更無別法。此易理所以雖至幽深。實不出於百姓日用事物之間。故亦可與能也。

說卦傳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夫因蓍有數。因數立卦。因卦有爻。此人所共知也。藉此以和順道德。窮理盡性。此人所未必知也。且蓍之生也。實由聖人幽贊於神明而生之。數之倚也。實參兩於天地。卦之立也。實觀變於陰陽。爻之生也。實發揮於剛柔。此尤人所不知也。惟其蓍從聖人幽贊生。乃至爻從發揮剛柔生。故即此可以和順道德。使進修之義條理有章。既得進修之義。則理可窮。性可盡。而天命自我立矣。作易之旨顧不深與。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纔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

吾人自無始以來。迷性命而順生死。所以從一生二。從二生四。乃至萬有之不衕。今聖人作易。將以逆生死流。而順性命之理。是以即彼自心妄現之天。立其道曰陰與陽。可見天不偏於陽。還具易之全理。所謂隨緣不變也。即彼自心妄現之地。立其道曰柔與剛。可見地不偏於柔。亦具易之全理。亦隨緣不變也。即彼自心妄計之人。立其道曰仁與義。仁則衕地。義則衕天。可見人非天地所生。亦具易之全理。而隨緣常不變也。天具地人之兩。地具天人之兩。人具天地之兩。故易書中以六畫成卦而表示之。於陰陽中又分陰陽。於柔剛中互用柔剛。故易書中以六位成章而昭顯之也。何謂六位成章。謂天地以定其位。則凡陽皆屬天。凡陰皆屬地矣。然山澤未始不通氣。雷風未始不相薄。水火相反。而又未始相射也。是以八卦相錯。而世間文章成矣。即此八卦相錯之文章。若從其從一生二。從二生四。從四生八之往事者。則是順生死流。若知其八止是四。四止是二。二止是一。一本無一之來事者。則是逆生死流。逆生死流。則是順性命理。是故作易之本意。其妙在逆數也。謂起震至乾。乾惟一陽。即表反本還源之象耳。

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晅之。艮以止之。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先以定動猶如雷。後以慧拔猶如風。法性之水如雨。智慧之照如日。妙三昧爲艮止。妙總持爲兌悅。果上智德爲乾君。果上斷德爲坤藏。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

帝者。吾人一念之天君也。不憤不啓。不悱不發。故出乎震。既發出生死心。須入法門以齊其三業。三業既齊。須以智慧之明見一切法。既有智慧。須加躬行。智行兩備。則得法喜樂。又可說法度人。說法則降魔爲戰。戰勝。則賞賜田宅。乃至解髻珠以勞之。既得授記。則成道而登涅槃山矣。

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饗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萬物皆出乎震。況爲聖爲賢。成佛作祖。獨不出乎震邪。萬物皆齊乎巽。而三業可弗齊邪。萬物皆相見乎離。而智慧可弗明邪。萬物皆養於坤。而躬行可弗履踐實地邪。萬物皆說乎兌。而可無法喜以自娛。可無法音以令他喜悅邪。陰陽相薄。即表魔佛攸分。萬物所歸。正是勞賞有功之意。自既成終。則能成物之始。自覺覺他之謂也。約觀心者。一念發心爲帝。一切諸心心所隨之。乃至三千性相。百界千如。無不隨現前一念之心而出入也。

神也者。妙萬物而爲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撓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夫神不即萬物。亦不離萬物。故曰妙萬物也。一念菩提心。能動無邊生死大海。震之象也。三觀破惑無不遍。巽之象也。慧火乾枯惑業苦水。離之象也。法喜辨纔自利利他。兌之象也。法性理水潤澤一切。坎之象也。首楞嚴三昧究竟堅固。艮之象也。凡此皆乾坤之妙用也。即八卦而非八卦。故曰神也。

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

健則可以體道。順則可以致道。動則可以趨道。入則可以造道。陷則可以養道。麗則可以不違乎道。止則可以安道。說則可以行道。此八卦之德也。

乾爲馬。坤爲牛。震爲龍。巽爲雞。坎爲豕。離爲雉。艮爲狗。兌爲羊。

讀此方知蠢動含靈皆有佛性。雖一物各象一卦。而卦卦各有太極全德。則馬牛等亦各有太極全德矣。

乾爲首。坤爲腹。震爲足。巽爲股。坎爲耳。離爲目。艮爲手。兌爲口。

若約我一身言之。則八體各象一卦。然卦卦有太極全德。則體體亦各有太極全德矣。又體體各有太極全德。則亦各有八卦全能也。又馬牛等各有首腹及與口等。則馬牛等各具八卦全能尤可知也。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只此衆物各體之八卦。即是天地男女之八卦。可見小中現大。大中現小。法法平等。法法互具。真華嚴事事無礙法界也。佛法釋者。方便爲父。智度爲母。三觀皆能破一切法爲長男。三止皆能息一切法爲長女。三觀皆能統一切法爲中男。三止皆能統一切法爲中女。三觀皆能達一切法爲少男。三止皆能停一切法爲少女。

乾爲天。爲圜。爲君。爲父。爲玉。爲金。爲寒。爲冰。爲大赤。爲良馬。爲老馬。爲瘠馬。爲駁馬。爲木果。坤爲地。爲母。爲佈。爲釜。爲吝嗇。爲均。爲子母牛。爲大輿。爲文。爲衆。爲柄。其於地也爲黑。震爲雷。爲龍。爲玄黃。爲(敷-文)。爲大塗。爲長子。爲決躁。爲蒼筤竹。爲萑葦。其於馬也爲善鳴。爲馵足。爲作足。爲的顙。其於稼也爲反生。其究爲健。爲蕃鮮。巽爲木。爲風。爲長女。爲繩直。爲工。爲白。爲長。爲高。爲進退。爲不果。爲臭。其於人也爲寡發。爲廣顙。爲多白眼。爲近利市三倍。其究爲躁卦。坎爲水。爲溝瀆。爲隱伏。爲矯輮。爲弓輪。其於人也爲加憂。爲心病。爲耳痛。爲血卦。爲赤。其於馬也爲美脊。爲亟心。爲下首。爲薄蹄。爲曳。其於輿也爲多眚。爲通。爲月。爲盜。其於木也爲堅多心。離爲火。爲日。爲電。爲中女。爲甲胃。爲戈兵。其於人也爲大腹。爲乾卦。爲鱉。爲蟹。爲(嬴女+蟲)。爲蚌。爲龜。其於木也爲科上槁。艮爲山。爲徑路。爲小石。爲門闕。爲果蓏。爲閽寺。爲指。爲狗。爲鼠。爲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爲堅多節。兌爲澤。爲少女。爲巫。爲口舌。爲毀折。爲附決。其於地也。爲剛滷。爲妾。爲羊。

此廣八卦一章。尤見易理之鋪天匝地。不間精粗。不分貴賤。不論有情無情。禪門所謂青青翠竹。總是真如。鬱郁黃花。無非般若。又雲牆壁瓦礫皆是如來清淨法身。又雲。成佛作祖。猶帶污名。戴角披毛。推居上位。皆是此意。前雲乾健也。坤順也。乃至兌說也。而此健等八德則能具造十界。且如健之善者。則爲天爲君。其不善者。則爲瘠爲駁。順之善者。則爲地爲母。其不善者。則爲吝爲黑。下之六卦無不皆然。可見不變之理常自隨緣。習相遠也。然瘠駁等仍是健德。吝黑等乃是順德。可見隨緣之習理元不變。性相近也。若以不變之體。隨隨緣之用。則世間但有天圜乃至木果等可指陳耳。安得別有所謂乾。故大佛頂經雲無是見者。若以隨緣之用。歸不變之體。則惟是一乾健之德耳。豈更有天圜乃至木果之差別哉。故大佛頂經雲無非見者。於此會得。方知孔子道脈。除顏子一人之外。斷斷無有能會悟者。故再嘆曰今也則亡。○此中具有依正因果善惡無記煩惱業苦等一切諸法。而文章錯綜變化。使後世儒者無處可討線索。真大聖人手筆。非子夏所能措一字也。歐陽腐儒乃疑非聖人所作。陋矣陋矣。

序卦傳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禾*犀)也。物(禾*犀)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衆起。故受之以師。師者。衆也。衆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衕人。與人衕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遁。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禮。禮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序卦一傳。亦可作世間流轉門說。亦可作功夫還滅門說。亦可作法界緣起門說。亦可作設化利生門說。在儒則內聖外王之學。在釋則自利利他之訣也。

雜卦傳

剛柔合德。憂樂相關。與求互換。見雜相循。起止盛衰之變態。乃至窮通消長之遞乘。世法佛法無不皆然。自治治人其道鹹爾。而錯雜說之。以盡上文九翼中未盡之旨。令人學此易者。磕著砰著。無不在易理中也。筆端真有化工之妙。非大聖不能有此。

乾剛坤柔。比樂師憂。臨觀之義。或與或求。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

臨有能臨所臨。以卦言之。陽臨陰也。以爻言之。上臨下也。觀有觀示觀瞻。二陽觀示四陰。則陽爲能示。陰爲所示也。四陰觀瞻二陽。則陰爲能瞻。陽爲所瞻也。建侯而利居貞。故見而不失其居。包蒙而子克家。故雜而著。

震。起也。艮。止也。損益。盛衰之始也。大畜。時也。無妄。災也。

損下益上爲衰之始。損上益下爲盛之始。時無實法。而包容萬事萬物。故大畜須約時言。所謂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三大阿僧祇劫修行者是也。自恃無妄。則便成災。所謂唯聖罔唸作狂。又複道個如如。早已變了。

萃聚而升不來也。謙輕而豫怠也。

勞謙反得輕安。豫悅反成懈怠。修德者所應知。

噬嗑。食也。賁無色也。

有間隔而可食。無采色爲真賁。故違境不足懼。文采不足眩也。

兌見而巽伏也。

欲說法者。還須入定。欲達道者。先須求志。

隨。無故也。蠱。則飭也。

隨不宜無事生事。蠱不妨隨壞隨修。

剝。爛也。復。反也。晉。(書/一)也。明夷。誅也。

爛則必反。(書/一)則必誅。禍兮福所乘。福兮禍所乘。學易者所應觀象玩辭觀變玩佔者也。

井通而困相遇也。

井不動而常通。困雖窮而相遇。此示人以自守之要道也。

鹹。速也。恆。久也。

速即感而遂通。久即寂然不動。斯爲定慧之道。

渙。離也。節。止也。解。緩也。蹇。難也。睽。外也。家人。內也。否泰。反其類也。

有離必有止。有緩必有難。有外必有內。有泰必有否。有否必有泰。類相反而必相乘。學易者不可不知。

大壯則止。遁則退也。

壯即宜止。遁即宜退。皆思患豫防之學。

大有。衆也。衕人。親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

衆必相親。相親必革弊而日新其德。

小過。過也。中孚。信也。

有過不妨相規。相規乃可相信。

豐多故也。親寡旅也。

豐必多故。旅必寡親。素位而行。存乎其人。

離上而坎下也。

智火高照萬法。定水深澄性海。

小畜。寡也。履。不處也。

但懿文德。則其道寡。雖辨定分。與時變通。而無定局。

需。不進也。訟。不親也。大過。顛也。姤。遇也。柔遇剛也。漸。女歸待男行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歸妹。女之終也。未濟。男之窮也。

不進乃可進。不親乃可親。大不可過。所以誡盈。柔能勝剛。所以成遇。定必須慧。故女待男。養正則吉。故須觀頤。已定者不必言。但當謀其未定者耳。終則有始。窮則思通。凡此。皆言外之旨象中之意也。

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上雲乾剛坤柔。則剛柔乃二卦之德。豈可以剛決柔。使天下有乾無坤。其可乎哉。且立天之道曰陰與陽。則天亦未嘗無陰也。立地之道曰柔與剛。則地亦未嘗無剛也。今所謂剛決柔者。但令以君子之剛。而決小人之柔。則小人可化爲君子。而君子道長。設使以小人之剛。而決君子之柔。則君子被害。而小人亦無以自立。必終至於憂矣。所以性善性惡俱不可斷。而修善須滿。修惡須盡也。問。何謂君子之剛。答。智慧是也。何謂君子之柔。答。慈悲是也。何謂小人之剛。答。嗔慢邪見是也。何謂小人之柔。答。貪慾癡疑是也。噫。讀此一章。尤知宣聖實承靈山密囑。先來此處度生者矣。不然。何其微言奧旨。深合於一乘若此也。思之佩之。

易解跋

憶曩歲幻遊溫陵。結鼕月臺。有郭氏子來問易義。遂舉筆屬稿。先成繫辭等五傳。次成上經。而下經解未及半。偶應紫雲法華之請。旋置高閣。屈指忽越三載半矣。今春應留都請。兵阻石城。聊就濟生庵度夏。日長無事。爲二三子商究大乘止觀法門。復以餘力拈示易學。始竟前稿。嗟嗟。從閩至吳。地不過三千餘裡。從辛巳鼕至今夏。時不過一千二百餘日。乃世事幻夢。蓋不啻萬別千差。交易耶。變易耶。至於歷盡萬別千差世事。時地俱易。而不易者依然如故。吾是以知日月稽天而不歷。江河競註而不流。肇公非欺我也。得其不易者。以應其至易。觀其至易者。以驗其不易。常與無常。二鳥雙遊。吾安知文王之於羑裡。周公之被流言。孔子之息機於周流。而韋編三爲之絕。不衕感於斯旨耶。予愧無三聖之德之學。而竊類三聖與民衕患之時。故閣筆而復爲之跋。時乙酉閏六月二十九日也。

北天目道人古吳蕅益智旭書

周易禪解捲第九

周易禪解捲第十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河圖說

繫辭傳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此河圖之。數也。解現繫辭上傳中。)

此先天之數。除中五天地生數以爲太極本位。用餘五十爲揲蓍之策也。五位相得者。一得五而爲六。二得五而爲七。三得五而爲八。四得五而爲九。中得一二三四而爲十也。各有合者。一合六。二合七。三合八。四合九。五合十也。一與九爲十。二與八爲十。三與七爲十。四與六爲十。一二三四爲十。共成五十。而中之五點。每點含十。故以中五爲本數也。然雖先天之數。亦含後天八卦之用。且如一六生水。故坎居正北。二七生火。故離居正南。三八生木。故震居正東。四九生金。故兌居正西。五十生土。故土仍居中。乾寄位於西北者。陽位陽數之間也。坤寄位於西南者。陰數陰位之盡也。陰陽互結而爲山。故艮居東北。陰陽互鼓而爲風。故巽居東南。○約出世法者。一是地獄之惡。六是天道之善。爲善惡一對。二是畜生之惑。七是聲聞之解。爲解惑一對。三是餓鬼之罪苦。八是支佛之福田。爲罪福一對。四是修羅之嗔恚。九是菩薩之慈悲。爲嗔慈一對。五是人道之雜。十是佛界之純。爲純雜一對。又約十度修德者。一是佈施。六是般若。此二爲福慧之主。如地生成萬物。故居下。二是持戒。七是方便。此二爲教化之首。如天普覆萬物。故居上。三是忍辱。八是大願。此能出生一切善法。故居左。四是精進。九是十力。此能成就一切善法。故居右。五是禪定。十是種智。此能統御一切諸法。故居中。實則界界互具。度度互攝。蓋世間之數。以一爲始。以十爲終。華嚴以十表無盡。當知始終不出一心一塵一剎那也。

洛書說

大禹因洛書而作九疇。今以一三五七九居四方及中央正位。以二四六八居四維偏位。又隱其十。正表陽德爲政。而陰德輔之。在人。則爲知及仁守之學。智巧聖力之象也。

左右前後縱橫斜直視之。皆得十五之數。以表位位法法之中。皆具天地之全體滿數。非分天地以爲諸數也。物物一太極於此可見。

約出世法。則九界皆即佛界。故不別立佛界之十。又九波羅密皆即種智。故不別立種智之十。蓋凡數法若至於十。便是大一數故。數於此終。即於此始故。

伏羲八卦次序說

繫辭傳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太極非動非靜。雙照動靜。故必具乎陰陽。陽亦太極。陰亦太極。故皆非動非靜。雙照動靜。還具陰陽而成四象。四象亦皆即是太極。所以皆亦非動非靜。雙照動靜。還具陰陽而成八卦。然則八卦只是四象。四象只是陰陽。陰陽只是太極。太極本無實法。故能立一切法耳。)

若從一生二。從二生四。從四生八。從八生六十四等。是爲順數。若從六十四溯至八。八溯至四。四溯至二。二溯至一。一亦本無實法。是爲逆數。順數則是流轉門。逆數則是還滅門。流轉從陰陽二畫出。還滅從陰陽二畫入。故曰乾坤其易之門。聖人作易。要人即流轉而悟還滅。超脫生死轉回。故曰易逆數也。

伏羲八卦方位說

先天八卦。約體言之。乾南表天。坤北表地。離東表日。坎西表月。震居東北。動之初也。兌居東南。海之象也。巽居西南。入之初也。艮居西北。山之象也。須彌在此方視之。則居西北。日月星辰至西北。皆爲須彌腰所掩。故妄計天缺西北也。

伏羲六十四卦次序說

隨拈一陰一陽。必還具一陰一陽。故六重之而成六十四卦。其實卦卦無非太極全體。故得爲四千九十六卦也。

伏羲六十四卦方位說

約一天下。亦以此卦圖而分佈之。約一省一府一縣。亦各以此卦圖而分佈之。近約一宅。亦以此卦圖而分佈之。即單約一房一坐具地。亦以此卦圖而分佈之。大不礙小。小不礙大。大亦只是六十四卦。小亦全具六十四卦。一時一刻亦有此六十四卦。亙古亙今亦只此六十四卦。若曏此處悟得。便入華嚴事事無礙法界。故李長者藉此以明華藏世界。不然。豈令福建在南。則有乾無坤。燕都在北。則有坤無乾。天竺在西。但爲坎地。支那在東。惟是離方也耶。

文王八卦次序說

男即父。女即母。又父只是男。母只是女。坤體得乾爲三男。有慧之定。即止而觀也。震爲觀穿義。艮爲觀達義。坎爲不觀觀義。乾體得坤爲三女。有定之慧。即觀而止也。巽爲止息義。兌爲停止義。離爲不止止義。震動艮靜。坎能動能靜。乾非偏於動也。巽動兌靜。離能動能靜。坤非偏於靜也。又震動而出。巽動而入。艮靜而高。兌靜而深。坎兼動靜。而從上之下。上終不窮。離兼動靜。而從下之上。下終不盡。信知一一皆法界也。

文王八卦方位說

說卦傳曰。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又曰。震。東方也。乃至艮東北之卦也。

此須約觀心工夫解釋。具在說卦傳解中。

後天八卦。約用而言離表火騰。故旺於南。坎表水降。故旺於北。交發立堅。溼爲巨海。乾爲洲潬。故坎雖居北。而水輪含十方界。坤艮之土亦遍四維。火勢劣水。抽爲草木。故有震巽。木旺於春。故震居東方。巽亦屬木。又能生火。其象爲風。故居東南。地性堅者名之爲金。金旺於秋。故居西方。乾亦屬金。又表須彌是四寶所成。在此地之西北也。

右圖說有八。或與舊衕。或與舊異。只貴遙通儒釋心要而已。觀者恕之蕅益敬識。

校刻易禪紀事

(瑞)叨侍大師五年。每見久精易學之士。一聞大師拈義。無不傾服。遂發心募梓全集。輒以易禪居首。大師解易既畢。方出圖說。故並附於末捲。或有問曰。紫陽本義。圖說在前。謂聖人作易精微之旨。全在語言文字之先。今鬍得倒置耶。大師答曰。聖人悟無言而示有言。學者因有言而悟無言。所以古有左圖右書之說。何倒之有。且文字與圖皆標月指耳。不肯觀月。而爭指之前後。不亦惑乎。問者默然。茲因校刻。並識此語。願我衕志閱斯編者。了知

文字與圖無非吾人心性註腳。不作有言會。不作無言會。庶不負法恩矣。門弟子通瑞百拜敬書

周易禪解捲第十

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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