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方幹令(題擬)
一盞酒,一臠鮓,止見半臂著襴,何處口脣開袴。
(衕前)(〖1〗《唐語林》雲:「方幹貌陋脣缺,味嗜魚鮓,性多譏戲。
蕭中丞典杭,軍倅吳傑,患眸子赤。
會宴於城樓飲,促召傑。
傑至,目爲風掠,不堪其苦。
憲笑命近座女伶,裂紅巾方寸帖臉,以障風掠。
時在席,因爲令戲傑曰〖略〗。
傑還之曰〖略〗。
一席絕倒。
爾後人多目幹爲『方開袴』」。
按:《唐摭言》捲十三載方幹與龍丘李主簿互嘲酒令,均爲六言四句,內容相近,爲衕一嘲謔之不衕傳本。
六言二首已收入《全唐詩》捲八七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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