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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雪芹生卒

佚名頭像 佚名 未知

生卒年在一個作者事蹟中是首先要考查清楚的。而曹雪芹的生卒,卻始終並未清楚;過去都只以鬍適《考證》的“結論”爲根據。鬍適的說法,中經修改;過去的就不用贅敘,單說最後的“定論”,是曹雪芹生於康熙五十七年(一七一八)而卒於乾隆二十七年(一七六二),得年四十五歲。他定雪芹卒年,還有所依據,因爲甲戌本捲一正文開始時有一條脂批,說:

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爲淚盡而逝。

壬午便是乾隆二十七年。這似乎是不成什麼問題了。誰知事實並不如此簡單,敦敏的《懋齋詩鈔》裏在乾隆二十八年(一七六三)癸未春天作的《小詩代簡寄曹雪芹》,說:

東風吹杏雨,又早落花辰。好枉故人駕,來看小院春。詩纔憶曹植,酒盞愧陳遵。上已前三日,相勞醉碧茵。

這就發生了問題:如果雪芹真在二十七年除夕死了,敦敏如何還能在一十八年上巳前三天約他去賞花飲酒?再看這本詩集排到乾隆二十九年甲申春,敦敏纔有《河幹集飲題壁兼弔雪芹》一詩,這一點再與敦誠《四鬆堂集》的《挽曹雪芹》詩,下面註明“甲申”而且是甲申開年的第一首詩這個事實來合看,則雪芹本系二十八年(一七六三)癸未除夕死去的,次年敦敏兄弟纔挽弔他,絕無可疑。

我初次得見的《懋齋詩鈔》,是個清鈔本,年月次序,清楚明自,詩是編年順錄的,按內容推到這首《小詩代簡寄曹雪芹》,是癸未年春天。而其前二首的題下也正註明“癸未”二字;衕年十一月二十日一詩又有自註雲:“先慈自丁醜見棄,迄今七載。”自丁醜越七年,正是癸未(註意傳統算法,凡說越幾年,都指“連頭帶尾”共包括幾個年頭,經歷幾個幹支,不是“覈實”了滿十二月纔爲一年的意思)。因此敢說癸未年並無錯誤。

迨後又見到了原底稿本--圈選以備付刻的底本,事情更清楚了,底稿本是隨作詩隨續抄上去,本來就是按年照月,連“編”都用不着的。這再不會錯。這個底本因付刊前要刪割有避忌的詩(清代曾獲罪的宗室如敦家,寫作是要非常小心的,不然就要惹禍),遺有空白處,後來收藏者“燕野頑民”得到此本,見有脫粘等處,怕有零落,因此略爲粘綴修整,併爲此寫下識語。未想這卻引起有些研究者的誤會,說詩集的次序不可靠了,被他搞亂了。其實全非如此。想證明此本並非編年的,提出了一些論證,但都難成立。

再說,癸未年的“上巳前三日”,即三月初一,正是敦誠的三十歲整壽,敦敏“代簡”的含意是邀請雪芹來給敦誠過生日,又敦誠在甲申開年作挽雪芹詩,自註說:“前數月,伊子殤,因感傷成疾。”從作詩人說這話時往前推“數月”,當然是前一年癸未年的某月裏。如果曹雪芹早在“壬午除夕”死去了,那麼就成了先死的父親因“感傷”後死的殤兒而“成疾”的怪事了,也斷不可通。乾隆癸未年北京曾發生嚴重痘災,幼兒死亡殆盡,亦正合榫。

不執着孤立的一點,綜合地看證據和所聯繫的事情,我認爲曹雪芹確是卒於癸未年的除夕,合公元一七六四年二月一日。

至於脂批的話,是記錯了。史書、碑版、文章,誤記幹支的例子,簡直多得不可勝舉,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爲什麼對脂硯齋的“壬午除夕”四個字又信他“除夕”呢?這很好理解,一個人在大年除夕逝世,這樣一個日子不會記錯。情理需要具體分析,而不能囫圇吞棗。

若說起生年,就更麻煩。鬍適之所以推爲生於康熙末年,毫無根據,只有兩個理由:一是根據敦誠輓詩“四十年華付杳冥”的話,斷爲曹雪芹“至少”活到四十歲(爲什麼不能是“至多”活了四十歲?他卻沒有說);二是因爲雪芹如果生得晚,“就趕不上曹家的繁華”了,所以要把“四十年華”放長五年,特意叫他“趕”到康熙末年,經一經所謂當年的“繁華”。後一論斷實在可笑得很。

我的看法卻兩樣。我們應該相信敦誠的話,在別無旁證可求的條件下,只能暫按四十歲的年壽,把雪芹生年推爲雍正二年(一七二四)。(或遲早各一二年,自屬可能,但無法確定。)

如果照鬍適之說,生在康熙五十七年,死在乾隆二十七年,活了“四十五”歲,那麼輓詩說“四十年華”,還勉強可通;如果照後來王利器先生的主張,認爲曹雪芹是顒之“遺腹”子,生於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則是活了四十八九歲,--這一來就更不對頭了,在舊社會裡,是沒有人肯爲亡友“減壽”的,如果挽一個四十八九歲死去的人不說“五十年華”而偏說“四十年華”,那就是太沒情理,跡近開玩笑了。我想敦誠比我們知道得總要清楚些。

現在再就鬍適的那個“趕繁華”說幾句。假如雪芹真個生於康熙五十七年,到雍正六年曹氏落職籍家北返時,他算起來已十一歲,該把南京情形記得清清楚楚。但雪芹書中於此,正面一筆都沒有。依鬍說,他是要寫當日南京的“繁華”的。那麼爲什麼要寫的主題反而一字不寫--或是一字寫不出?足見他並不記得。此其一。又如第五回寶玉曏警幻道:“常聽人說金陵極大”,脂硯的批說:

“常聽”二字神理極妙!

也可以從側面窺見雪芹之對於南京的印象遺存不多,他只能從旁人嘴中“聽說”而已。“十一歲”的雪芹如果這樣記憶薄弱,是說不通的。若依我所推生於雍正二年,到六年北歸,剛剛五歲,其記不清南京,便不足怪,說到這裏,則要雪芹“趕上當目的繁華”一節,就更不在話下了。其實,即使雪芹真是生於康熙五十七年而在“十一歲”上離的南京,他又有什麼“繁華”可趕?他祖父在康熙五十一年已經死去,接着人亡家敗,慘不可言(看第七章自明)。要他“趕繁華”,早生五年六年,正是糟糕!--趕上了最壞的幾年。“趕繁華”至少得早生十五年纔行,換言之,雪芹須活五十五歲。那麼,“四十年華”的詩怎麼交代呢?

迨後又發現了敦誠的《鷦鷯庵雜記》(記字後筆改爲“詩”,不可據。此本系“雜記”用的冊子,改鈔了詩,但不得因此而造“雜詩”之名),其中挽雪芹的詩原是兩首,其“四十年華付杳冥”句作“四十蕭然太瘦生”。這是最可註意的,詩人兩次定稿,改動頗大,“四十”二字獨無更易,可說是大書特書,明白無訛。難道可以推諉爲事出偶然?

如照“四十年華”實推,還有一點可作旁證。曹家的命運,從雍正初年倒黴之後,到乾隆皇帝上來,又曾小小“中興”。雪芹如生於雍正二年,到乾隆元年爲十三歲,還未成丁,所以《八旗滿洲氏族通譜》於元年開始徵集檔案資料時不曾載入“曹霑”一項。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釋。如果他是生於康熙五十四年,到乾隆元年即已二十二歲,早達成丁之年,那麼《氏族譜》爲何已載曹天祐而不載曹霑其人?

綜合我的證據,我堅持我的意見:曹雪芹是生於雍正二年(一七二四,甲辰)左右,卒於乾隆二十八年(癸未)的除夕,合公曆一七六四年二月一日,實際的年齡約是三十九年半。

【附記】

曹雪芹的生卒,引起很多糾紛,由於我是“禍首”,應當負責任交代一下原委。一九四七年秋,我根據敦敏的詩句,草爲《〈紅樓夢〉作者曹雪芹生卒年之新推定》(副題:“《憋齋詩鈔》中之曹雪芹”)一文,原爲自存。適有師友來函徵及文稿,遂爲介與刊物編者,後乃刊於天津《民國日報》“圖書”副刊第七十一期(十二月五日),次年衕刊第八十二期登出《鬍適之先生致周君汝昌函》一短文,中雲:“先生推定《東皋集》的編年次序,我很贊衕。……先生推測雪芹大概死在癸未除夕,我很衕意。敦誠的甲申輓詩,得敦敏的弔詩互證〔引者按,指弔詩亦在甲申春初。着重點皆引者所加〕,大概沒有大疑問了。”又說:“關於雪芹的年歲,我現在還不願改動。”

“最要緊的是雪芹若生的太晚,就趕不上親見曹家的繁華時代了。”我於是寫《再論紅樓夢作者曹雪芹的生年》一文,發表於衕刊第九十二期(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一日),進行答辯。

該副刊於其第九十五期(六月十一日)又登出俞平怕先生《關於曹雪芹的生平致本刊編者書》一文。其中涉及生卒年的意思是,說不出我所推考的生卒年哪裏錯誤了,只是曹雪芹生年既然趕不及曹家“全盛”時代,則以《紅樓夢》爲雪芹所自敘就可疑了;曹雪芹該是曹寅的兒子纔合適雲。

以上還都是解放前的陳跡。解放後,本書出版時,適逢作家出版社重訂《紅樓夢》,捲端介紹作者時,在生卒年上採用了拙說。俞先生對此似乎很不滿,就在文學研究所主編的《文學遺產》創刊號上(一九五四年三月一日《光明日報》)發難,登出《曹雪芹的卒年》一文。批評“周君標新立異”。又隔半月,和俞先生緊密合作的王佩障先生又在衕刊第三期上發表《新版紅樓夢校評》,在對作家出版社新版嚴厲批評時,再進一步,指責出版社採用拙說“發生了不良影響”(並無具體論證理由)。於是該出版社公開檢討版本時,連拙說也成爲“錯誤”而被檢討在內。

我在此情況下,曾分頭致函於《文學遺產》與作家出版社,對這種做法表示意見,並要求聲辯,寄上了答文。都不獲申理。文稿由《文學遺產》退回來。

但是,在我無法答辯的衕時,文學研究所方面卻繼續對此問題不斷寄予關註。例如,到一九五七年五月出版《文學研究集刊》第五冊時,就又發表了王佩璋《曹雪芹的生卒年及其它》的專文。衕時先後俞先生在撰文設註時,更時有涉及。何其芳先生《論紅樓夢》(亦衕時發表於上述《集刊》第五冊)這樣與考證全然無關的論文,在第二節註四中,也詳說生卒問題,並推舉王佩障文章與觀點,相爲呼應。拙說出後,受到俞、王等多位專家這樣多的重視,惠予指教,實感榮幸。

不過我也要說明,王佩璋氏的論點,我是不敢苟衕的。所惜者我沒有機會對它發表意見,無法就其歪曲事實、強詞奪理的手法加以揭櫫。而讀者若單看她的“一面之詞”,也許真難清辨是非。很後來,我纔寫文重加討論,反駁了反對意見的十個論點,提出“癸未說”的正面理由。這距俞先生髮難,幾乎十年,纔得一申鄙見。(《文學遺產》的主編人見此文後,還來信表示批評意見。)

可是這樣的文章,極不爲讀者歡迎,--不要說讀者,連我自己執筆時都覺得確是十分討厭。但是如果在王佩障氏的論點上始終不置一詞,會被認爲是默認自己的“錯誤”;而申辯一下,又繁瑣羅嗦得出奇。無怪讀者反對這樣的東西。爲此,本書此次重印時,不考慮增收此類文章。研究者如有個別需要,檢索可得〔一〕。

由於衕樣理由,此處亦不多作補說了。只簡單重申兩點:一、在卒年問題上,最關鍵的問題是《懋齋詩鈔》是否爲編年排次一點〔二〕。關於這,所有反對者都未能舉出任何真正理由證明它不是編年,而我曾舉出了更多的證據說明它之編年毫無疑問,二、在生年問題上,最關鍵的問題是曹雪芹是否爲曹顒遺腹子一點。關於這,迄今亦未見主“遺腹子說”者提出任何有力的確證,相反,卻有了反證。再有,主張生於一七一五年的,等於說曹雪芹活了四十九歲,照舊習慣該說是“五十年華”,但是敦誠輓詩中的“四十年華”的話卻該如何解釋?終末見說者提出合理解答。這兩點不予解決〔三〕,我當然仍信敦誠輓詩。總括一句,我們的爭論都是爲了尋求真理。誰也不是單純爲了“維護”一箇舊說而固執己見。盼望有新的史料發現,使這一乏味的爭執告一結束。如果我錯了,我準備隨時糾正之。最後附說一下,所謂要使曹雪芹“趕上”他家的“繁華”“全盛”的說法。我個人總覺得這是個最可笑的論點。我們只應該根據客觀事實來考察他究竟倒是“趕上”過還是沒有,而絕不能反過來,爲了怕他“趕不上”而硬不讓他生得“太晚”。這樣的道理本無須一再贅說。

在“趕繁華”的看法之後,又出現過另一種變相的“趕上”的論點。王利器《重新考慮曹雪芹的生平》一文(《文學遺產》第六十一期),最末爲“年未五旬而卒”一節,其中說:“我們可以這樣提出,從曹雪芹之生到曹雪芹之死〔引者按,他是主張一七一五----一七六三的〕即十八世紀的上半期,中國社會有資本主義萌芽的因素,而曹雪芹就是在這種典型的社會環境中長成起來的。因之,我們說曹雪芹在江寧度過了十三年,這不僅〔與敦氏詩句等〕……都絲絲入扣,更重要的是曹雪芹在這十三年中--當然嬰孩幼兒之年要除外,具體地接觸到資本主義萌芽的思想〔着重點皆引者所加〕,及到他在生活實踐中起了一個巨大的變化以後,深刻地體驗出在這一個歷史階段存在的問題,把一生經歷、觀察所得的東西,如人道主義問題、自由戀愛問題等,加以綜合、比較、分析,通過寶、黛的悲劇,把它再現出來。也就是說,曹雪芹如實地反映了這個時代的社會面貌,創造出這部偉大的劃時代的現實主義作品,這十三年江寧童年生活,對於他是起了一定的決定性的作用的。”雲雲。王先生的意思就是說:只有曹氏生於一七一五年,他纔能以“具體地接觸”〔按即“趕上”之謂〕江寧一地的資本主義萌芽的思想。否則不行。(王先生對於《紅樓夢》的“人道主義、自由戀愛”等理解,我也不敢苟衕,不過這裏不擬枝蔓。)

我們都在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資本主義萌芽這個事實是指在封建社會中的生產關係開始發生了一些變化。伴隨這一經濟基礎的變化,其相應的上層建築包括人們的頭腦,也會逐步反映出變化來。但是王先生說的卻是,如果曹氏早生了幾年,在江寧一地多度了幾年,這就是“具體地接觸到資本主義萌芽的思想”,如其不然,就“接觸”不到了,--至少也不“具體”了。老實說,王先生這種對資本主義萌芽的理解,怕是成爲問題的。要拿這樣的理解再來佐證一個人的生卒早晚幾年、還要計算“嬰孩幼兒之年”除不除外、在某地度過幾年等等,這是否妥當?我看問題就更大了。

因此,我仍然認爲,若有更好的力證,論定生年確應爲一七一五,那是應當接受的;如果只是這樣的“趕上”論,還不能說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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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一〕題爲《曹雪芹卒年辯》(《文匯報》,一九六二年五月四日)。

〔二〕鬍適在一九六一年宣佈他又重新回到“壬午說”時,所舉理由也就是他看《懋齋詩鈔》不像編年雲。

〔三〕趙岡、陳鍾毅《紅樓夢新探》是反對“遺腹子說”的,但更反對拙說。他看到了“四十年華”的詩句確是一個不小的阻礙,立意破除,遂在二七、二八頁上提出了他們的解釋:“吳恩裕考定。《鷦鷯庵雜詩》中的輓詩是初稿,而《四鬆堂集》底稿本所載是較晚的改定搞。……稿凡兩易,卻始終不放棄‘四十’的字樣,可見關係重大,雪芹也許真的活了四十歲。依我們看,雪芹享壽四十之說是一種誤會。……此詩初稿作‘四十蕭然’並非意指享年而言。而指過了將近四十年的坎坷生活。‘蕭然’表示家道不振。換言之,敦誠原來在輓詩中要說:‘你這一生中喫了將近四十年的苦’〔?〕。可是事隔多年以後,敦誠爲了出版詩集,而將此詩加以脩潤。可是他已經記不清原來的用意和雪芹卒時的年齡〔?〕。他只是從字面上修飾一番,將‘蕭然’二字換成了‘年華’。這樣一來意義就大變。從原來的‘喫了四十年苦’的意思,變成了‘享壽四十’。敦誠沒有想到他這首詩在中國文學史上發生了這麼大的作用,他大意改的兩個字,竟害得多少紅學家走了許多冤枉路。”讀此文後,不禁又驚歎作者的想像力,竟然如衕面見二百年前的敦誠,耳聆了他的創作過程並診斷了他的腦力變化。不過,有多少人能相信“四十蕭然太瘦生”是如他所解,相信敦誠對自己的詩“記不清原來的用意”而“大意”亂改?我是很懷疑的。趙先生沒有想到,這樣費盡心思的巧解,其客觀結果很不利於他的主張,--因爲他用另一個方式清楚證明:“四十蕭然”、“四十年華”的輓詩,其意義的的確確是“享壽四十”,而斷不容有另外的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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