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情說愛
讀者朋友,編輯先生,乃至家屬親近人,都問我:你爲什麼總不寫寫自己的“人生”——所 謂愛情的經歷和想法?這問得有道理,有來由。每逢此問,我想得不少,可是到底感到極難如願而行之——因爲實 在不易變成“文字”,更不易成爲“文章”。
在這方面,我就更覺得曹雪芹纔是真正的了不起,真正的偉大,真正的豪傑英雄,常人是萬 難望其項背的。
這事之難,並非一端,實在太複雜,太微妙,太超乎語言之外、文墨之表。
然而最困難的焦點是先得解決一大前提:“愛情”究竟怎麼理解與“界定”?
這個大前提定下來之後,纔輪到了隨之而生的兩?問——?
第一,我有過真正的“愛情”生活經歷與感受嗎?
第二,我有資格寫自己的“愛情”嗎?
我這樣說(推理邏輯式的思索與參悟),懷之已久,總不曾觸及它,原因是什麼?是不知道說 出之後,人家能接受否?會不會反生誤解錯認?今日既然“狹路相逢”,逼我非講不可了,我 只好鬥膽說句老實話——如若冒犯了大家,引起“衆怒”,也就顧不得許多,無可奈何了。
我的老實話是:文學“作品”,人生理論,社會倫常,交際關係,演藝“文娛”……朝朝暮 暮 ,口口聲聲,只聽見一片聲喧,“愛情這”、“愛情那”,好像“真有此事”的一般。可我 私 下竊自懷疑:這麼多車載鬥量的“愛情”,有幾分之幾是真正夠得上此詞本義的?核覈實, “科學檢驗”一番,恐怕那“數據”就有點兒並非全如人們口中“唸唸有詞”的那樣子,滿 地都是“愛情”了。
一男一女,由於機緣,得以相見、相識、相來往、相談會……有些相投,有點兒喜歡那個 人——這就叫愛情嗎?或敬佩,或憐惜,或衕情,或關切……積有時日——發生了正常正 當的友誼感情——這也就叫什麼“愛情”嗎?
我沒高智慧,對此實在是深深懷疑,常常不解。
假使我之所疑是多餘的錯誤的,那麼跟來的“結論”就成了以下的“定理方式”:凡一男一 女,只要對於另方的人品纔能有所欣賞喜悅;凡一男一女,只要相識相語相交往,就是“愛 情”無疑,沒有二說。
我不禁要問:這像話嗎?
如不像話,豈不就應該對這類問題多做些研思討論,而不可隨俗混俗,趁亂添亂。
人類文明社會高度發展了,男女之間的正常關係絕不能是一相交往、一相賞識、一相關切, 這就成了“愛情”!
那太令人反感、噁心了。
我還要說一句更“犯衆”的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打倒了,“婚姻不自由”、“包 辦 ”、“硬派”的舊式姻緣反對掉了,進步了的現當代的“自由戀愛”,就真都是“愛情”嗎 ?
別說假話,別掩飾,別玩弄文詞。
我悅彼色,伊羨我金,打得“火熱”——這也是“愛情”嗎?
我們不要一方面倡導、呼喊、崇奉“愛情”這個好聽的名詞,一方面又把現象實際來糟蹋、 褻瀆這個神聖純潔的真實義。
愛情應當是對那人的真實的深切的全面瞭解理解而對之發生的傾慕(魯迅語)與傾倒——全心 全身地服了其人,貢獻給其人,爲之服務解憂是自己最大的幸福。愛其人,惜其人,爲了其 人的利益幸福,一切不計。所謂“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從這一點說,真愛情往往帶着悲劇性因素,而世俗的“愛情”,覈實了卻不過滿足己欲,自 我享受,自我“佔?有”……?
我時常想這些。我從年輕時就覺得,對這些複雜而微妙的精神境界學問,只有曹雪芹講得最 好,最深,最真。
這其實也是我喜歡研《紅》的一個原因。
社會應當高尚,應當允許男女有友誼,而不要把感情與愛情等衕混淆起來。
因爲既有了這些未必全對的意念,所以我確實沒有經歷過符合上述標準內涵的“愛情”。我 若亂說一氣,心裏總覺不安。
我只有過“像是愛情”的一段故事。
我少年時代,所生環境,都絕對沒有男女青年自由“社交”的任何條件。在講故事之前,也 還得略述我自己幼少時對於女性的一些感受的微痕淺跡。
“一陰一陽謂之道”,先聖德哲的話是不會錯的;“異性相吸”,又是科學真理,無論電和 人都難逃此律。我很小時,距離“性的覺醒”之年那還遠得很,說也奇怪,本能地就喜歡女 孩。這兒可不能加以任何的污衊和褻瀆,那天真之極。
有一回,隨母親到外家(鄉語叫住姥家,姥讀“老兒”,不是本音“母”),外家對姑奶奶和 她的孩子是恭奉周至極了,見母親應酬時沒人帶我,就請來一位小姑娘照顧我,陪哄着玩。 小姑娘也只十歲出頭,和氣親切,天真大方,十分“盡職”地想辦法玩得有趣。我的家裏連 個姊妹皆無,這第一次女孩帶我的感受特別敏銳深刻,說不出的(那時還不會“轉文”呀)一 種嶄新“受用”。
玩了大半日,快到晚飯時了,人家要回家了,告辭而去。我剩了一個人,孤零零的,一種如 有所失的惆悵感,使我長久不忘——還盼她再來,可大人們說,她家裏忙,離不開,來不了 了……
我失望極了。
…………
後來,能讀《紅樓夢》了,我見雪芹說出一篇駭世的奇論:“女兒是水做的”……一見男子 即覺“濁臭逼人”,心有所契,異常欽佩這位“現身說法”的奇纔異士。
又讀到寶玉因送秦可卿之喪得到郊外農家,見一村女(二丫頭);及她被母親喚去,即感“悵 然無趣”——到此回書,我總不免聯想到我自幼的那回悵然若失的況味,又極佩服雪芹說出 真話真事。
迨到成童之年,就也只能偶然碰見鄰舍的閨女因事出門外(絕無沒事滿處裏跑的),喜歡看那 背梳大辮子身着樸素而合體的短褂長褲(這已是改良的新衣裝了),看那文雅有教養的行走的 姿態風度——而不是單盯面貌的“漂亮”,覺得那風度、豐韻很美——是否可稱爲本能地審 美,因爲這裏不存在絲毫的“邪念”。
但彼時這種能得一瞥的審美享受之機會也是很少的。我出生的“春暉裏”老院的斜對門的 一位閨女,從不見她外出,只有將洗衣盆水曏門外空地上傾(潑)倒時,方露出半身紅衣,而 一見家門口正巧有人站着,也要迅速閃身退進門內。
越是這樣,纔越覺得那一瞥之美。
我是舉實例來曏今天的人說明,那時男女是沒有接觸的機緣條件的。而正因此故,一旦少男 少女能得一點接觸時,便極易發生“一見鍾情”的事態。這應理解,只說說過後的風涼話, 且加譏議,那是不明歷史——更不近人情了。
我和一位表妹的“戀愛”故事正是這種時代背景下發生的。例子多有相似的,並非稀奇的新 聞。
表妹是舅舅的女兒,名叫李存榮。小時候原不常見,是妾生的(古謂之“庶出”者),毫無出 色之處,不折不扣是個小毛丫頭。
後來她家遷到了敝鎮,見面往來,逐漸親密。這就發生了相悅之情。在我,恐怕還是一種感 情。在她,如何感覺,我無法代擬,如果妄猜,也許真的是有愛情的成分,因爲我那時的家 庭“門第”,本人的相貌纔情,在一方是相當出名的,她心裏看中了我,應非無故,實爲誠 情真意。
她並不“好看”,但爲人聰明伶俐,也富有風趣。文化不甚高,也只小學程度。但我本無狂 心妄想,妄欲攀一絕代美人,或名閨纔女……毫無此類奢望。加上時值淪陷,精神痛苦之 至,心想此生不知何日能得翻天覆地的環境鉅變,年齡已大了,彼此尚能相投,做個終身伴 侶,也就蠻好了。
我說這,似乎自高身份,對錶妹是“屈就”了。其實當時也無心計較,也無“挑選”的雜念 。
雙方的事,兩家皆已明白,家庭不幹涉,頗可“自主”。日月不居,感情積厚,各無他想。
但我今日“客觀”地想,老實地說:這就叫“愛情”嗎?
請勿誤會,以爲我本無誠意,是在隨緣行事……並非如彼。我無假心。
誰知,一場非人所能想象的禍變來臨了——即我父子二人相繼被綁、命懸人手的那一件事, 請閱本書《水寨奇遇記》。
及至我從匪巢幸慶更生,不知何故,心情上發生了一種極大的變化,只覺得是兩番生命,以 前的種種已如隔世!我異常的“幻滅”感,壓倒了一切。
表妹在此事故中,傷心憂心,可想而知。她聞我出來,藏身津市,就連接來信慰問。可我那 時竟不知這回信如何寫法……
後來,有一天父親忽然對我說:“你們的事,也該辦了——都(年齡)不小了。”意思是要娶 親成家吧,省得總懸着。
我當時立即回答父親:“我還有志氣,想求學。現時不想這件事。”
我的回答讓父親很感意外——記得很清楚:他倒微露喜色。我知他覺察我還想前進,並未把 男女之事擺在心頭首位。
誰知,我這隻想推推期的話,一下子傳到了表妹家,舅舅舅母們,還有主過婚的姨母,都聽 成了我已“背盟”,“不要她了”!
登時都翻了!
…………
這使我很難堪,也很反感。我覺得人們如此不理解不原諒我。
後又傳聞:表妹十分恨我,罵我“缺德”。當姨母(表妹的姑母)問她:你們有過了那種事嗎 (指男女性關係)?表妹答:“沒有。若有那個,我就不能饒他!”
於是,陰錯陽差,這段姻緣就這麼斷絕了。
我也沒想再剖白我本意不是“退婚”。因爲我那時確實很不正常,聽了那些“反響”異常地 反感,認爲人情不過如此而已,實在沒有多大趣味。
過了些時,聽說表妹受了某君的引誘,隨他私奔津市,不明不白地成了夫婦……
舅家當時只有此女,出了這種事,自覺不光彩,竟與女兒斷絕了關係。
我知悉以後,十分難過。我這纔醒悟,自責:追究事故的責任根源,還是在我。我無可推卸 ,是負罪的。因爲是我害了她。
她後來命運如何,已無從得知,一個人傳說她病了,而另一個人說不是病了,是此人最後失 蹤了,誰也說不清她的去曏——再也不見了。
我平生自信不曾做過壞事,坑害何人——連念頭也不可能萌生的。惟獨此事,我感內疚。如 有人加我以負義背盟的罪名,我也無顏駁辯,只有承當認過。
假若真像佛家說的,人有來生,或在另一“世界”,還會得見平生親故,那時見了表妹,我 願曏她伏身請罪。
…………
“愛情”這個主題,無論我們的古代還是現代,都是不太好談的複雜事情。我在這兒“現身 說 法”,也有示例之意。“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個原則,天經地義,哪兒是爲了什麼 “愛情”?生理的,倫理的,社會結構秩序的,生活分工互助的,氏族傳宗接代的……多種 多層的需要,纔是古老中國的真正“男女關係”的基石。
我小時候還不時興什麼“結婚”這種“洋話”,都只說“成家”。“大了,該成家了”,這 大約即是今日的“組合小家庭”之意義,絕不會是“到了該談戀愛的時候了”的語義甚明。 這還不足以耐人深思嗎?
所以,我說,在我們古國遺風上講,西方定義的“愛情”觀念與事實並不多見(個別例外極 稀罕)。我無法做“社會調查統計”,只能看書。《西廂》的文筆纔調,堪稱第一,我最佩 服傾倒,但看其內容,一個行旅的書呆子,偶然在廟裏見了人家小姐生得美,就迷上人家了 ,丟下事業,賃房相近,想入非非。結局目的是爲了何事?不客氣,就是“軟玉溫香抱滿懷 ”、“露滴牡丹開”……這兒誰也不“瞭解”誰,哪兒的“愛情”?這叫淫亂。
然而,人們說這就是“反封建”的“愛情”的偉大作品!
我怎麼也想不通。我們不應睜着大眼說瞎話,濫加美名。
《紅樓夢》如何?恰恰是兩個表妹(黛玉、湘雲)和一個姨姐(寶釵)的三部曲——正是我說 的少男少女當時無社交,只在近親中發生機緣,這是鐵證。
至於賈薔與齡官,可謂真情了,或許夠得上“愛情”的真品格了吧,可那也只是機緣而已— — 賈薔是派了去管理梨香院小戲班的,纔得接觸瞭解的機會。其次賈芸與小紅一段喜劇姻緣, 尤三姐與柳湘蓮的悲劇結局,怎麼發生的?不必絮絮了,那也更是一種極大的偶然性與巧合 性所促成的,與現代意義的“愛情”也不是一回事,強拉硬扯就不實事求是了。
一部《紅樓夢》,正是開始思索、尋求、困惑、悲憫、解悟的“情書”,古今獨一無二。
歐風美雨吹進華夏以來,小說纔升格提位,隨之的“愛情小說”就鋪天蓋地了,只要寫出一 男一女相逢相會,就“愛情”了,雲雲。
我們還是多想想的好,不宜隨人家腳跟之後,尋求時尚,博取廉價庸俗的歡迎與讚賞。我們 亟需出現一部真能吸取雪芹的精神、智慧、靈性、人纔、詩境的,東方的、民族的、優長而 新創的真正的愛情小說偉大作品,繼他之後深切而痛切地探討這個巨大主題。
詩曰:
淪陷何心議美人,鄰坊有女好成親。
姻緣倫理家常舊,難比西洋“戀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