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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篇 張愛玲與鬍風

佚名頭像 佚名 未知

張愛玲,間世之奇纔,尚不知文壇評界認爲誰可與之比肩?棋逢對手,將遇良材,有嗎?

看她文萃風格,其爲人絕不輕狂,也非“神經質”,出言落筆,各有分寸。因此,她對高鶚下的評語,益發令我“如雷震耳”,她說了兩句驚倒世人的話,一次說:高續《紅樓》是

狗尾續貂

再次說,高鶚相附在雪芹書上,已成

附骨之疽

三次說:

高鶚死有餘辜!

這可不是隨隨便便、輕輕鬆鬆的話。她無法“剋製”了,如鯁在喉,不吐是忍受不住了。

這已不再是“風波”“情面”的事,要動“真格的”,勢不兩立了。

這讓我感嘆,讓我喝彩,讓我下拜。從清乾隆辛亥、壬子以來,不曾有哪位英雄偉士說過類似的話?

這不由我一提鬍風先生。鬍風是第一個敢說高鶚之僞續是“居心叵測”,是中國文學史上的最大“騙局”。

我當然也想起我自己:對高書說過幾句失敬的話,就有人批評,這是“偏激”;也因此使某些專家教授懷恨在心,百計爲之“報復”。不知這些尊高貶曹的“紅學家”看了張女士和鬍風先生的話,又作何感想?

誰也不與原作者僞續者沾親帶故,誰也更不與他們是“前世冤家”。使張愛玲以及鬍風說出那樣話來,到底是什麼原因?思之思之,悟乎悟乎?

糟蹋中華民族珍寶,是最不可恕的褻瀆和犯罪。附骨之疽可以而必須切除、消毒,並防止復發。最大騙局,豈可不暴光?受了矇蔽的讀者無過,他們有朝一日也會覺察,不會把假醜惡當成真善美。

至於熙鳳之女,巧姐兒與大姐兒是一是二,專家也成了爭議之題;她引了《金瓶梅》的例證,數語可決:巧姐是專定乳名,大姐是稱女兒的泛詞,何來矛盾?(寫得忽“大”忽“小”,與此無幹,是行文的問題)。故我亦不再贅說。

張愛玲對任何問題都不放過,如馬道婆話激趙姨娘,早本說的是她受“折磨”,後本改了“委屈”。哪個對?其實,“折磨”並不定指“酷刑拷打”,完全可用來形容處境的難處。“委屈”倒沒什麼了不起了,大家庭人多勢雜,誰無委屈?

校勘之事最難,要有“咬文嚼字”的耐心明眼,更要有語文文化多方面的知識見解。通情達理,方能做到字斟句酌。不能宏通博達,也會造成比較取捨上的失誤,好的丟了,以爲所有“修改”就定勝於初——這構不成一條定律。

以上的話,是我觸事抒感,並非批評張女士。她沒有一概重視後改之意。讀者幸垂明鑑。

詩曰:

出語驚人總爲何?豈衕私撼肆仇詘?

中華自有連城壁,泥陷污途恨幾多。

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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