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篇 可貴而又不足
麝月
張愛玲極度憎惡高鶚僞續,以最“激烈”的語言痛斥之,是她文學、文化修養和審美天賦都高出俗流的鮮明證據。與此衕時,她又表示了《紅樓》未完是人生一大恨事。這二者並合在一起——其實是事情的“正”“反”兩面,就使她走上“探佚”之路,這是一條鐵定的規律,是“身不由己”的強烈願望與“戰鬥”。
她因見脂批提到曾有“獄神廟”五六稿,爲借閱者迷失,十分嘆恨,於是她便想坐“時間飛機”到那借閱者家將迷稿“搶回來”!這句詩人之言足以令人想見她的言談風度。
所以,她的“夢魘”之最末一章,實即我們多年來致力倡導的紅學分支專科“探佚”之學,蓋非此無從理解雪芹的真《紅樓》、真意旨、真精神,亦即非此不能徹底清除高續的影響——即把一部至崇至偉的絕作給“庸俗化了”(張愛玲用語),變成一本“三角戀愛”的“小悲劇”,惑亂人們的耳目和心神。
她對“探佚”下了功夫,但因受到別家誤說的幹擾,加上她自己的若幹誤讀誤會,遂致貢獻未能甚多甚大,是紅學史上一個不小的遺憾——因爲她是最有能力、最可以作爲更好些的探佚人纔。
她在這方面的重要見解講起來似乎不是多麼新鮮豐富,也許她對別人的研究論點衕意的即不再重複,是其一因。所以略述其不太爲人習知的幾點,聊見一斑——
第一是她認爲賈家獲罪抄家,先前主因是東府而非西府。證據是賈珍曾接待江南甄家的來人,私移財物。後來纔變成以榮府爲主犯。
第二是賈環篡奪了寶玉的“世襲權,”騰達榮耀了一番。但結局也不美妙。
第三是榮府抄沒似只限財物;至於府第、花園,俱未沒收充公。證據是鳳姐“掃雪拾玉”的情節,明明仍在“穿堂”,還是老院。大觀園只是淪落爲荒涼悽寂之境,亦仍未動歸屬。
第四是襲人別嫁後,如何囑寶玉,留下了麝月始終伴從,而寶玉的出家,是全書結束的前一刻,亦非由於“看破紅塵”之故。
第五是她以爲寶玉爲僧後又與襲人意外睹面相逢,各自仆倒於雪地中,是可能符合原著的。
此外,她對那麼多的女兒的結局命運,便很少話及。
以上數端給我的印象是:她對家亡這一主題註意討究,而對人散另一主題則並未十分關切。
我自己的看法可以略爲補充的也不妨順便記於此處,以供思索。
第一,如依她所考,寧府方是抄家主犯,這與秦可卿的喪殯內幕恐有重要關係。
第二,甄傢俬移的“財”,絕不是一般的金銀珠翠等物,而是“先朝”老皇帝、義忠親王老千歲(胤礽以及長子弘皙)的重要手跡(如密旨,如密奏摺上的批示,其它重要政治文獻、遺物、賜物、封誥……)。
寶玉的“世襲”,號稱被篡,其實是寶玉不屑功名利祿,自願放棄——走上另一路途。
她的“探佚”有貢獻,也受侷限——被另一專家的論點影響了不小,受到幹擾,因而減低了成績“分數”。
總的精神境界在哪個層次?她未說清,也看不甚明白。是一可惜的缺陷。
詩曰:
探佚原來比探驪,聰明自作自標奇。
受他影響良堪惜,難掩纔人好見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