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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嘉慶甲子本評語(4)

佚名頭像 佚名 未知

(二十一)第六十二回:“湘雲道:‘寶玉二字並無出處,不過是春聯上或有之,《詩》、《書》紀載並無,算不得。’香菱道:‘前日我讀岑嘉州五言律,現有一句說此鄉多寶玉,怎麼你倒忘了。’”批曰:

作者於此固寫湘雲已醉,不然,《尚書》“分寶玉於伯叔之國”,《春秋》“竊寶玉大弓”,“得寶玉大弓”,如何說《詩》、《書》紀載並無。

這條說“寶玉”在經典上有出處,話雖不錯,未免拘泥了。湘雲此時並無醉態,說湘雲已醉亦不合。這全是虛筆。《詩》、《書》記載雖有“寶玉”,湘雲楞說沒有也無礙。如她說春聯上或有之,其實又何以見得春聯上有寶玉呵。這也不甚可解,不過隨便說笑而已。即如香菱引岑嘉州詩來駁她,若改引《春秋》“陽虎竊寶玉大弓”如評家所雲,豈不大殺風景麼?小說貴機趣天然,風神諧暢,直掉書袋,便落俗套。如《鏡花緣》後半部令人不耐,即此緣故耳。

(二十二)第六十三回,芳官先唱“上壽”唱了一句即被打回去,改唱“邯鄲掃花”。批曰:

是戲子習氣,卻是即景生情,偏打回去,寫出當時絕無拘泥,另有一番雅興。

此出名“掃花”。此回系羣芳開宴,且各佔花名,第一簽即唱此曲,已寓一掃而空之意。

“上壽”是伶工俗曲,卻很吉祥,改唱“掃花”,腔格細膩卻很蕭瑟,過渡處妙在使人不覺。此夕芳官未掣花名籤,此曲當暗示她的結局,評家指出羣芳消散,亦是。

(二十三)第六十八回鳳姐到尤二姐處,她的打扮:

只見頭上都是素白銀器,身上月白緞子襖,青緞子掐銀線的褂子,白綾素裙。

批曰:“賈璉與賈敬從堂,服系緦麻,無此純素之禮,況此時百日已過,何素之有。此係鳳姐要重賈璉家孝一層之罪,故意用此欺人法。”照服製講,的確用不着這樣。鳳姐彷彿穿的是公公的服,對賈璉的從堂伯父何須如此。批語以爲欲重家孝故意欺人,亦似有理。其實文章必如此寫來方纔有神。鳳姐此日之對尤二姐,完全一團殺氣,自非這樣穿章打扮不可。接着下文所謂:

眉彎柳葉,高弔兩梢,目橫丹鳳,神凝三角。

肅殺神情活現紙上矣。批語雲雲,似尚隔一層。

(二十四)還有一些駁正本書錯誤的。如第二十三回鳳姐說,“若是爲小和尚小道士們的那事”,批曰,“和尚應作尼姑,道士應作道姑”,話雖不錯,但和尚道士本是通稱,未爲不可,若改作“小尼姑小道姑”雲雲,反而顯得彆扭了。

有駁得較有風趣的。如二十九回鳳姐說,“把那些道士都趕出去”。夾批雲:“道士都趕出去,誰打平安醮。”衕回“小道士也不顧拾燭剪”;又說,“一手拿着蠟剪,跪在地下亂顫”。夾批雲:“蠟剪已不顧拾,此時何得又有此。”看筆跡這是另一人所批,時間大約較晚[15]。

亦有雖見到,但無關宏旨的。如二十八回寶玉在王夫人處喫飯一段,批曰:

此次賈母喫飯,何以王夫人、鳳姐均不伺候,且探、惜春等均在王夫人處。此是疑團,不敢強解。

亦有不瞭解程、高續書而批的,如第十五回批曰:“下文水月庵饅頭庵分,此處合而爲一,疑有誤。”不知合爲一者乃雪芹的原文,分爲二者乃程、高的錯誤也,已見《紅樓夢研究》。

亦有主張一說不甚妥當者,如彩雲、彩霞究竟一人還是兩人,本是一個雖小而頗麻煩的問題。他主張彩雲即彩霞,共有兩條:

此處彩雲彩霞明是一人,後文分而爲二,疑有誤。(第二十五回)

彩霞就是彩雲,猶鸚哥之改名紫鵑也。(第七十二回)

說得對不對姑不論,這問題自來有兩說的。但彩霞在七十二回已被打發出去了,他又說彩雲即彩霞。那麼,第七十七回王夫人怎麼又叫彩雲找人蔘呢?因此在本回,又批道:

彩雲疑有誤,當作玉釧兒。

我想這話不對。關於這個問題說來很瑣碎,俟有機會再談吧。

亦有對本書的毛病企圖解決,而不甚妥的。如賈母的生日本是個古怪的問題。六十二回探春明說在燈節以後,即在正月;七十一回卻又有“八月初三日乃賈母八旬大慶”的明文(其實慶八旬也不對)。七十一回批曰,“此中必有舛錯”,這話倒不錯。但九十一回又批道:

生日無定,深譏之詞,看者切勿被他瞞過。

這說賈母連生日都沒有準日子,近乎惡罵,實無此必要,恐怕不對。

批者對程、高續書非常恭維,八十一回以後之評概不錄。我在《紅樓夢研究》曾說起巧姐兒忽大忽小的情形,這裏也有一條批在第九十二回上:

巧姐一混就大,是此書不解處。

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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