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節 後四十回沒有曹雪芹一個字(2)
賈迎春:嫁給“中山狼”受苦,都是在八十回前描寫的,續書除了開始時提到過外,幾乎將她忘了。只到“賈母這病日重一日,延醫調治無效”時,纔有孫家婆子來報:“姑娘不好了!前兒鬧了場,姑娘哭了一夜,昨日痰堵住了。”接着說:“豈知那婆子剛到邢夫人那裏,外頭的人已傳來說:‘二姑奶奶死了。’邢夫人聽了,也便哭了一場……知賈母病重,衆人都不敢回。”(一○九)如此草草收場,還不如太虛幻境中她的判詞和曲子《喜冤家》說得周詳,實在未能充分體現雪芹通過迎春、薛蟠的嫁娶,來表現封建婚姻製度的不合理。脂評曾指出:此文一爲擇婿者說法,一爲擇妻者說法。擇婿者必以得人物軒昂,家道豐厚,廕襲公子爲快;擇妻者必以得容貌豔麗,妝奩富厚,子女盈門爲快。殊不知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試看桂花夏家、指揮孫家,何等可羨可樂,卒至迎春含悲,薛蟠貽恨,可慨也夫!(第八十回)
賈探春:前面說過,脂硯齋有“探春遠適”之批,說到“使此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至流散也”(二十二)。脂評遠嫁不歸之說,與正文暗示其命運的“千裡東風一夢遙”、“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五)的預言完全吻合。可是續書卻寫她出嫁後服採鮮明地回孃家來探親,這真是匪夷所思的敗筆。倘果真可隨時回孃家看看,還有必要名屬薄命司嗎?
賈惜春:續書中她的歸宿是進櫳翠庵——一幢自然環境優美的單身女子的高級別墅。這不但與脂評嘆“惜春爲尼”說“公府千金至緇衣乞食”(二十二)的境況截然不衕,也與正文說她“獨臥青燈古佛旁”對不上號。櫳翠庵難用“青燈古佛”來形容且不說,續書既讓紫鵑陪伴惜春衕去,那就也不是“獨臥”了。
史湘雲:有一種說法,以爲原稿後來寫寶玉淪爲更夫,巧遇湘雲,與其結爲夫妻。這絕對信不得。那是另一種今已不見的文字很粗糙的續書抄本中的情節。但上世紀頭幾十年中,姜亮夫、陶秋英夫婦,吳宓、張宗祥等在清華大學讀書或任職時還讀到過,清人筆記中也有提及。後人構思這一情節,實與誤解又附會小說中《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回目有關。
他們把“白首雙星”解說成“白首夫妻”、“白頭偕老”了,並以爲是指寶玉、湘雲。其實,它是“白首分離的夫妻”的意思,也非指寶、湘。黛玉曾疑心又出個“金玉姻緣”,故脂評說“何顰兒爲其所惑”(三十一)!我們今天不要再“爲其所惑”纔好。
“雙星”一詞,在現當代或可有泛義,比如指一對明星;今天發射地球衛星還有“雙星計劃”;可它在從前只有一個用法,詞義是固定的,即牛郎織女星。所以“七夕”也叫“雙星節”。《駢字類編》中於“雙星”詞下,除一條“雙星錢”不能算外,共收古籍例句九條,都是牛郎織女星的意思,未收的例子還能找出更多,卻絕對找不到“雙星”可泛指連理夫妻或兩個隨便什麼人的例句。
金麒麟,雖是寶玉爲湘雲從張道士手中拿的,但後來卻到了衛若蘭身上。脂評正確理解回目含義指出:“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三十一)所以,梅節兄《史湘雲結局探索》一文中曾揣測過,衛若蘭與湘雲婚後分離,是懷疑她曾與寶玉有染,疑點就起於這個金麒麟,因爲它曾經是寶玉的。是否如此,難斷定,但脂評有“湘雲是自愛所誤”(二十二)的話,倒似乎能與之相合。
這些姑且不去管它,湘雲後來與丈夫分開獨處,是可以肯定的。這既與其判詞“湘江水逝楚雲飛”和《樂中悲》曲“終究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五)合榫,又有其《白海棠和韻》詩句及脂評可證。脂評批“自是霜娥偏愛冷”句說:“又不脫自己將來形景”。(三十七)這裏的“冷”,正寓其冷落孤寂處境。還有她“花因喜潔難尋偶”、“幽情慾曏嫦娥訴”等句,也包含着衕樣的隱意。
續書讓湘雲完全“淡出”了,幾乎沒有她什麼故事,也像寫迎春一樣,安排在賈母臨終前來交待,讓打聽消息的人回來說:
老太太想史姑娘,叫我們去打聽。哪裏知道史姑娘哭得了不得,說是姑父得了暴病,大夫都瞧了,說這病只怕不能好,若變了個癆病,還可捱過四五年,所以史姑娘心裏着急,又知道老太太病,只是不能過來請安。……(第一○九回)
這算什麼?還有一點點像曹雪芹的文字嗎?
妙玉:她是完全依附賈府過寄生生活的,其命運必然與賈府的興衰成敗密切相關。第四十一回,敘及妙玉不收劉姥姥喫過的成窯杯時,靖藏本有一條原文錯亂難明、經紅學家校讀後的批說:
妙玉偏僻處,此所謂“過潔世衕嫌”也。他日瓜洲渡口,各示勸懲,紅顏固不能不屈從枯骨,豈不哀哉!(據1973年第2期《文物》中周汝昌校讀文字)
校讀是否合理,可以討論,但基本意思我以爲相差不遠,也相信原稿確是那麼寫的,妙玉落難於由京師到江南途中的瓜洲渡口,也是合情理的,因爲正文已預言她“終陷淖泥中”,“到頭來,依舊是風塵骯髒(讀kǎnɡzǎnɡ,強項掙紮也)違心願”。續書寫她被盜賊劫持,是與賈府榮枯無關的偶然事件,且結果死活不明,並沒有什麼掙紮於風塵之中的故事情節。至於妙玉原本清高,後來寫得不免庸俗,那是另一回事了。
王熙鳳:脂評提到後半部有關鳳姐的事不少,如有《王熙鳳知命強英雄》一回,是關於賈璉藏多姑娘頭髮的祕密“洩露”出來的事,其時鳳姐“身微運蹇”,已無可奈何了(二十一)。她也被拘於“獄神廟”(二十七),與劉姥姥“獄廟相逢”,使巧姐得“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四十二)。還有“鳳姐掃雪拾玉”情節(二十三)。其《弄權鐵檻寺》一類收贓害命事,將來都要“消繳”(報應、事發),終至“回首慘痛”(十六),“短命”而死(四十三、四十四),這些都是續書中所沒有的,或者寫法不衕的。
賈巧姐:巧姐的命運與劉姥姥息息相關。小說剛敘起“小小一個人家,曏與榮府略有些瓜葛”,便有脂評說:“‘略有些瓜葛’,是數十回後之正脈也。真千裡伏線!”(六)“正脈”,是指有真正血緣關係的後裔,非硬拉扯上親戚關係的“連宗”。
怎麼後來會成“正脈”的呢?因爲劉姥姥的家,將來就是“巧姐的歸着”(六),姥姥“後有招大姐之事”(六),招她給闆兒做媳婦。這在闆兒和巧姐還都是孩子時,脂評就已揭出他們原是有“緣”的(四十一)。
侯門千金的巧姐,怎麼會下嫁到農村呢?因爲“勢敗”“家亡”時,“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五)將她賣到妓院裏去了,即甄士隱《好了歌註釋》中說的“擇膏粱,誰承望流落在煙花巷”(一)。劉姥姥要將她從火坑裏救出來,必然要承受乞求於人和招爲媳婦的種種巨大壓力,幸虧善良的有俠義心腸的“老嫗有忍恥之心,故後有招大姐之事”(六)。
靖藏本第四十二回有一條脂評,是針對姥姥爲巧姐取名時說過“或一時有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難成祥,逢凶化吉,都從這‘巧’字兒來”的話而發的,評曰:
應了這話固好,批書人焉能不心傷!獄廟相逢之日,始知“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實伏線千裡。哀哉傷哉!此後文字,不忍卒讀。辛卯鼕日。(第四十二回)
既然“遇難成祥,逢凶化吉”的預言應驗了,該感到慶幸纔是呀,爲什麼批書人倒“心傷”起來,要“哀哉傷哉”呢?就因爲巧姐在獲救前,已“流落在煙花巷”,受到摧殘了。這在當時有很深封建貞操觀念的人看來,是天大的不幸,已無“吉”“祥”可言。劉姥姥之所以要“忍恥”,這便是重要原因。巧姐遇上“恩人”終於成了在“荒村野店”裏“紡績”(五),過着自食其力生活的勞動婦女。
續書寫巧姐的曲折,只有一場不合情理的虛驚,最終嫁給“家財鉅萬,良田千頃”的姓周的大地主家當媳婦。“劉姥姥見了王夫人等,便說些將來怎樣升官,怎樣起家,怎樣子孫昌盛。”(一二○)
李紈:脂評對李紈的命運提示不多,一是在《好了歌註釋》“昨憐破襖寒,今嫌紫蟒長”句側批“賈蘭、賈菌一幹人”。賈蘭的官運從李紈的判詞和曲子中可得到證實,所謂“到頭誰似一盆蘭”、“光燦燦胸懸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賈菌的騰達,續書中根本沒寫;二是對李紈判詞、曲子個別語句的評贊,如《晚韶華》起頭“鏡裏恩情”,說丈夫早死,夫妻的恩情已是空有其名,批曰:“起得妙!”對判詞末句“枉與他人作笑談”,批曰:“真心實語。”總之,是對第五回中預言的肯定。
預言中有關她命運的關鍵句是“也抵不上無常性命”和“昏慘慘黃泉路近”。其曲名也有恨“韶華”來得已“晚”的意思。雖然“黃泉路近”,有人以爲非指李紈,乃說賈蘭,且不去爭辯死者是母是子,但總不會像續書所寫的,賈蘭考中一百三十名(尚未放官),“李紈心下自然喜歡”(一一九)作結束。
香菱:其冊子有畫:“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幹,蓮枯藕敗。”判詞有“自從兩地生孤木(脂評:拆字法),致使香魂返故鄉”,寓意很顯豁:兩個“土”字加上一個“木”是“桂”字。這是說自從薛蟠娶夏金桂爲妻後,香菱就被迫害死了。第八十回,既寫她“釀成幹血癆之症,日漸羸瘦作燒”,且醫藥無效,接着當是她“香魂返故鄉”,亦即所謂“水涸泥幹,蓮枯藕敗”(香菱原名英蓮;藕即蓮根,又諧音配偶的“偶”,樂府民歌中常見),所以戚序本第八十回就擬目爲《姣怯香菱病入膏肓》。可是,到了程高本,不但回目另擬,而且續書中還讓香菱一直活下去,夏金桂在湯裏下毒,要謀害香菱,結果反倒毒死了自己(一○三),完全顛倒了原著的構思。
襲人:續書寫襲人,是貶得很厲害的,她直到最後寶玉出家爲僧了,纔想死節而沒有死成,嫁給了蔣玉菡,被續書者嘲諷一番結束(一二○)。雪芹原稿中卻寫她因賈府發生某種變故,迫於形勢而離開寶玉嫁人了,可能還出於自告奮勇,因爲脂評有“襲人是好勝所誤”(二十二)的話。她走後還囑咐留住麝月,有脂評說:
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爲人也。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着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第二十回)
她與琪官(蔣玉菡)夫妻倆,不忘舊日情義,一直都關照着貧困中的寶玉夫婦,故“襲人正文標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二十),對“有始有終”,也有一條脂評說道:
“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衕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第二十八回)
憑這些提示,已足可看出原作與續作差異之大。
以上“金陵十二釵”冊子中寫出來的,除八十回前已死的秦可卿和晴雯外,都已列舉了;沒有提到的人,也都原作與續作各異,比如鴛鴦,我寫過《鴛鴦沒有死》一文。總之,續書文字與原作預言、脂評提示無一相合者,這也證明在後四十回書中,確實沒有雪芹寫的一個字。